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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苦日子到了,繼法國與荷蘭之後,德國也退出重要條約自救

受俄烏衝突和對俄製裁等因素的影響,歐洲各國普遍都深陷能源危機泥潭無法擺脫。由此而引發的後果,就是歐洲各國電力供應不足,從而給各國的工業生產和民眾生活帶來嚴重影響。包括德國、法國在內的很多歐洲國家,也索性撕下“環保衛道士”的面具,不裝了。

要知道,歐洲國家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素來愛當全世界發展中國家的“教師爺”,把減排問題政治化,藉此對他國內政說三道四。在此之前,歐洲國家政府為了解決電力危機,爭先開啟煤電專案。這一幕完全被我們的丁仲禮院士預料到,“你以為他們真會減排嗎?咱們走著瞧。”

這些歐洲國家不是對自己所作所為進行深刻檢討,反而開啟甩鍋模式,將造成這一事件的責任,歸咎於歐盟相關法規的掣肘。據《環球時報》報道,在法國和荷蘭近期先後退出歐盟《能源憲章條約》後,德國經濟部議會國務秘書布蘭特納日前表示,柏林將始終讓當局的貿易政策符合氣候保護的宗旨,並將退出《能源憲章條約》。

和荷蘭和法國一樣,布蘭特納認為德國給退出歐盟相關能源條約,是“因為柏林認為該條約不符合對抗全球變暖的巴黎氣候協定”。實際上,別看布蘭特納給為德國退出相關條約的舉動,披上一層“對抗全球氣候變暖”的偽裝衣,但卻無法掩蓋其背後的不良動機。

歐盟在1994年制定的《能源憲章條約》,起初是為了保護能源投資而制定的。該條約中的一些條款規定,允許能源公司就可能損害其投資的能源政策起訴政府。政府如果出臺的某些能源政策,被能源企業視為對其投資造成傷害,那麼政府必須支付其鉅額賠償。

德國、法國和荷蘭等國政府,將剝奪歐洲能源企業對政府索賠的權利,與氣候變化掛上鉤,這顯得有點在“強詞奪理”。畢竟,之前沒有爆發能源危機的時候,這些歐洲國家有誰提出過退出《能源憲章條約》倡議?顯然,是能源危機驅動這些國家宣佈退出該條約的。

歐洲國家在減排問題上自知理虧,但為了維護自身在國際上“氣候教師爺”的形象,他們就想做點什麼來糊弄國內民眾和國際輿論。上述3國先後宣佈退出《能源憲章條約》,其真實意圖與全球變暖沒有多大關係,而是想以此來向國際社會證明,他們在減排方面“一直在努力”。

德國、法國和荷蘭等國先後退出《能源憲章條約》,可能還有另外一種目的,就是給歐洲的環保組織找個新目標,讓他們對歐洲破壞環保行為的怒火,引到這些能源公司的身上,從而在某種程度上減輕自己的壓力。

在歐洲暫時無法解除對俄製裁、以及能源企業一心賺大錢的情況下,各國政府為緩解本國能源危機,紛紛出臺各種政策對各大能源企業施壓,企圖迫使他們降低能源的市場價格。不過,歐洲能源企業因為手裡頭擁有起訴各國政府的“特權”,因此一直沒把當局的施壓當回事。

一些歐洲國家選擇這時候退出《能源憲章條約》,為的就是剝奪當地能源企業起訴政府的權利,並出臺政策給這些企業的能源限價,以此來緩解各國的能源價格危機。這樣一來,當他們決定對這些能源企業出手時,就用不著向他們支付鉅額賠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