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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皇帝私產到“國家寶藏”,大清亡了,紫禁城裡那些文物歸誰呢?

擁有數千年古文明的中國一向是文物產出大國,有著大量的無價之寶,其中最珍貴的則被歷朝歷代皇室所珍藏。眾所周知,圓明園存有大量珍貴文物,可惜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被大量掠奪,至今仍在海外沒有收回。除圓明園之外,紫禁城內也存有大量的文物,它們被視作皇室的私有財產。但隨著辛亥革命一聲槍響,滿清終結而民國建立,中國不再有皇帝,也逐漸由“私天下”向“公天下”轉變,此時存留在紫禁城內的大量文物性質開始悄然發生轉變。

一、難以轉變的公私觀念

中華民國的成立只是中國走向現代化的一個開始,這並不意味著一切都會順利實現轉型。儘管早在清朝末年,博物館這一事物便傳播到中國,像張謇等還呼籲皇室效仿西方國家,開放紫禁城,建立“皇家博物館”,但這顯然不會被皇室所接受。毫無疑問,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觀念下,數千年的皇權文化已經使這種私天下的觀念深入人心,不僅是皇室,就連民眾都相信一切都是皇帝的,讓皇室開放自己的珍藏對外展示,這怎麼可能呢?

儘管皇室堅持不開放收藏的文物,但自晚清開始,尤其是自圓明園被燒燬之後,大量珍貴的國寶級文物流失海外,不僅給愛新覺羅家族,更是給全中國帶來了難以計量的損失。當然這些文物並非全部流失海外,還有一小部分流失到了國內一些權貴之家,成為他們的私有財產。總而言之,無論是火燒圓明園還是1900年的庚子事變,清政府堅決不肯公開的文物國寶卻遭到西方人的大肆洗劫,對中國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

火燒圓明園

1912年,清帝國在革命黨人的起義面前轟然倒塌,民國政府效仿英國,給予皇室十分優厚的待遇,並允許溥儀繼續居住在紫禁城內。此時紫禁城內依舊存放有大量的文物,在民國政府看來,這些文物已經被納入到國家的保護範圍之內,但由於皇室依舊在紫禁城內居住,所以他們也沒有辦法將文物拿出來,只得暫時任皇室處置。沒想到這導致更大規模的文物流失。

退位後的溥儀仍生活在紫禁城

二、文物流失嚴重

1914年,政府頒佈《限制古物出口令》,以應對大量的文物流失海外的情況,將文物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納入到國家管轄範圍。但此時對紫禁城文物的公私觀念還沒有轉變過來,導致大量的文物被皇室、宮中太監或某些小官以各種形式偷出,並進行私自售賣。1912年,熊希齡在熱河發現有大量的文物從殘破的熱河行宮中被盜賣出去。對此內務部不得不派出專人前往熱河將宮中十數萬件文物運往紫禁城。這一批文物也在熊希齡的建議下被放入新成立的“古物陳列所”,並於1914年10月10日正式對外開放,可以說這是中國博物館的雛形。

熱河行宮

就是在文物流失如此嚴重的情況下,熱河尚還有十餘萬件藏品,就更不用說紫禁城內的文物有多麼豐富了。1916年,國務總理段祺瑞派人清點後發現,紫禁城內藏有約70多萬件珍藏文物,可謂價值連城。這些文物按理來說是隸屬於國家的公有財產,但在當時的情況下,民國顯然無法處理這批事實上的皇室“私產”,這種情況十分尷尬。

由於民國政府財政狀況十分窘迫,故原規定的每年撥給皇室的400萬元很難按期支付,這使紫禁城內的“小朝廷”經濟十分緊張。大清亡了,如果“小朝廷”能夠按正常規格過日子,其實完全可以生活得下去,但問題是他們依舊按大清朝時的超高規格度日,這對沒有任何收入來源的皇室來說,太過於困難。因此小朝廷的內務府便偷偷將宮內文物拿出去私自售賣,他們還專門挑選一些外國銀行和企業,想從中獲取暴利。久而久之,整個北京城沒有不知道宮內在販賣文物的,當時的《申報》連皇室私自售賣的文物名單都製作出來了。但當時的清皇室還是堅稱這些文物都是他們自傢俬有的,民國政府要員也大多是前清高官,對溥儀的做法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事情到了1924年終於起了變化,這一年草莽出身的馮玉祥打進北京,並親自將溥儀驅逐出宮,《清室優待條件》也被大量修改,皇室自此不再享受高規格待遇,溥儀只得帶著皇室成員倉皇離去,沒能帶走紫禁城內的任何物件與文物。

影視劇中溥儀被趕出皇宮

三、由皇宮到紫禁城

在溥儀出宮之前,民國政府已經遭受各方的巨大爭議,各方都認為政府在文物保護問題上不作為,以致於大量文物被私自售賣出去。政府對此也毫無辦法,畢竟《清室優待條件》規定皇室的私產受到保護,而紫禁城內的文物又很難分清究竟是私產還是國有資產。1924年《清室優待條件》被修改之後,政府開始公開介入對紫禁城內文物的保護與管理。儘管條例依舊寫明私產為皇室享有,政府只能進行特別保護,但此時的溥儀已如“喪家之犬”般逃離紫禁城,所以政府“特別保護”所要表達的意思也就不言而喻了。11月7日,政府成立清室善後委員會,召集清皇室成員一同清點紫禁城內的文物數量,清點後政府決定將宮內一切銀兩歸還給皇室,極少數有文物價值的元寶除外。而除銀兩之外的所有文物則被政府界定為“公產”,不再是皇室的私產。

紫禁城裡有大量文物

一些皇室成員對此不死心,還希望以回宮取得過冬物品的名義回紫禁城拿一些東西,但委員會對他們的小九九十分清楚,特地規定除自己的私人物品外,所有與文化歷史有關的物品不準帶出。儘管委員會內部對如何處置這批文物存在爭論,但經過討論後大家共同決定成立永久性的“獨立機構”來儲存文物,並對公眾全面開放。1925年10月10日,故宮博物院正式成立,這一天也是中華民國的國慶日,委員會特意挑選這一天作為博物院開幕日,也有其政治上的特殊考慮。經歷了十數年的風雨歷程後,紫禁城內的文物終於完成了由私產到公產的轉變,直至今天都依舊是面向公眾開放的全國最大的“博物館”。

1925年故宮博物院正式成立

文史君說

紫禁城內的文物數量在全國是第一名,其實紫禁城本身又何嘗不是一件巨大的不可移動的“文物”呢?自1860年至1925年,北京城內的大量文物被西方人掠奪而去,或被自家人偷賣出去,許多文物至今仍流失海外無法追回。幸虧當時還有許多有識之士多方努力,才促成了故宮博物院的建立,使數十萬文物得以完好儲存,並展現在民眾面前。

參考文獻

姜舜源:《古物陳列所成立前後》,《紫禁城》1988年第5期。

季劍青:《“私產”抑或“國寶”:民國初年清室古物的處置與儲存》,《近代史研究》2013年第6期。

(作者:浩然文史·小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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