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歷史

【946·新聞】房子押金沒抵押,開發商卻搞事情,這事兒你怎麼看?

買房子是我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甚至等同於婚姻。國家還規定,開發商不能拒絕抵押貸款購買房屋、公積金買房和其他政策,但一些開發商卻搞事情。浙江的吳先生遇到過這樣的事情。

去年8月初,吳先生看中了綠城桃園鎮的房子。那時,吳先生支付了80萬元的押金。當吳先生等待接收房子時,竟然收到了房地產公司的退款資訊。吳先生說,支付的80萬存款都歸還給了我自己,房地產公司給出了退還押金的理由:只接受了房子的全部購買,並且不接受抵押貸款買房。當時,吳先生已預訂的房子已被開發商賣給了其他人。

根據正常購買房屋的過程,在吳先生支付押金後,他應該與房地產公司簽訂存款合同,但吳先生說開發商沒有與自己簽訂此協議,合同只有開發商保留一份,不願意給自己。我們來到了房地產公司詢問情況。

那時,接待吳先生的銷售是小劉。小劉說當時吳先生想買房子,但由於錢不夠,自己告訴吳先生他沒有錢就別買房子,但吳先生直接給了公司80萬元,因為房地產銷售是全款的方式,所以當時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是80萬元是什麼情況。對於這80萬元,小劉說由吳先生欠開發商的費用為128萬。

吳先生表示,他已與開發商簽訂了購買房屋的協議,但開發商表示,這只是一份登記表,僅針對有意買房的客戶,他們一再催促吳先生填補它。欠了280萬元的房子,但吳先生從一直沒有補齊,所以他們把房子賣給了別人。吳先生說他繼續房子,如果開發商不接受他的抵押要求,他將向監管機構報告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