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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這種玩具危險!電商平臺屢現安全問題,部分仍有使用者違規

“兩分鐘輕鬆學會”“三歲娃就能騎行”“上下班代步神器”……在電商平臺上,標榜智慧酷炫的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一直備受青睞,不少家長將其作為玩具送給孩子,還有許多年輕人跟風入手。

然而,這類產品屢次曝出質量問題,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頻頻發生。儘管多地已經明確禁止其上路,但記者調查發現,仍有使用者違規騎行。

現狀

號稱三歲能玩 實非兒童玩具

下午5點左右,朝陽合生匯附近人流量漸增,一個小學生模樣的男孩腳踏電動平衡車,沿著商場南側向東行駛。一路上,他扭著頭與身邊同行的男孩不停地嬉笑打鬧,幾乎不看前方路況。迎面走來的行人見此情形,只好側身躲開,而男孩的家長只顧前行,並未做任何提醒。

行至商場東側的茂興西路旁,男孩跳下電動平衡車,走下臺階後繼續在馬路上騎行。雖說此處停放著多排車輛,且隨時可能有車輛進出,但男孩並未停下,依然在縫隙中穿梭。

事實上,類似的畫面經常可以在小區或街頭看到,兒童正在成為電動平衡車的主要使用者。在電商平臺上,電動平衡車更是被商家定義為“送給孩子成長的禮物”。

以其中一款月銷量超過1萬的產品為例,詳情介紹中標出適用人群包括兒童。當記者詢問客服“多大孩子能騎”時,對方答覆稱“車子不分年齡使用,不輕於35斤、不超過200斤都可以,大人小孩都能玩。”之後,客服還發來兩張小孩騎行該款電動平衡車的照片,並表示“很多寶媽寶爸入手給小孩使用。”

記者從宣傳頁面上看到,這款產品標稱最大速度可達15km/h。而國家標準《玩具安全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效能》中規定,電動童車的最大速度不應超過8km/h。

同樣在電商平臺,另一款最大速度可達15 km/h的電動平衡車也將兒童定義為適用人群。按照客服的說法,“3歲以上就可以玩”。在宣傳頁面中,能看到孩子不戴任何護具騎行的照片。相比之下,一款最大速度可達16km/h的電動平衡車目標人群更為精確,索性將使用年齡限定在5到12歲,專門瞄準兒童市場。

面對越來越多孩子腳踏“風火輪”、秒變“小哪吒”的現象,北京兒童醫院順義婦兒醫院綜合外科朱林生醫生不無擔憂。他曾撰文談到,僅一個夜班中,就有4個孩子因玩平衡車摔傷來急診就診。這些孩子年齡最小的只有4歲,最大的也不過10歲,均未佩戴任何安全護具。患兒的受傷部位主要位於頭部、上肢、膝關節、踝關節,診斷主要為頭皮血腫、頭皮挫裂傷、肱骨遠端骨折、尺橈骨骨折、膝關節損傷、踝關節扭傷等。

對此,中消協也曾釋出消費警示,指出“由於目前市場上的電動平衡車普遍不是按照玩具安全標準規範設計生產,也未列入國家玩具安全認證,從其產品說明書的相關資訊看,不屬於兒童玩具產品,不建議為年齡較小的孩子購買。”

調查

充當代步工具 仍在肆意上路

與電動平衡車大多被定位於玩具不同,電動滑板車在滿足娛樂功能之餘,還被商家冠以“代步工具”的名號,使用者也以年輕的上班族居多。

上午9點,地鐵1號線大望路站周圍正值早高峰,各類車輛川流不息,過往行人步履匆匆。忽然,一個獨特的身影從大望橋下飛快閃出。她把雙肩包掛在胸前,連帽衫將頭捂得嚴嚴實實,兩腳站立在一輛白色電動滑板車上,迅速沿著西大望路的非機動車道向北駛去,把身邊的腳踏車騎行者遠遠甩在身後。

短短7分鐘後,另一個裝備相似的黑衣男子在路口停下。記者緊隨其後,發現他不等綠燈亮起,便騎著黑色電動滑板車強行過馬路,自東向西行駛的一輛公交車和多輛小轎車先後與他擦身而過,令路人不禁替他捏把汗。在大望橋下,這名男子眼看前方仍是紅燈,也絲毫沒有放慢速度,繼續頂著車流向南駛去。據現場觀察,在他身上沒有佩戴任何安全護具。一旦發生碰撞,後果不堪設想。

除了上班族以外,電動滑板車因其輕便可摺疊,還成為代駕族的熱門之選。在電商平臺,許多電動滑板車的賣家也以此作為賣點,強調其產品可解決出行煩惱,甚至貼心地配備了座椅。當記者詢問電動滑板車是否能上路時,客服立即給予肯定的答覆,並表示速度最快能達到25km/h。

“從產品屬性來看,電動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既不屬於機動車範疇,也不屬於非機動車範疇,因此不具有路權,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使用,只能在一些專用場地或封閉場所使用。”在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黃海波看來,電動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不僅穩定性較差,而且制動距離普遍過長,在高速行駛下對使用者和他人來說都很危險,“出於道路交通安全考慮,北京、上海等多地已經明確禁止電動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等上路。”

其中,2018年新修改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條規定,“在道路上使用動力裝置驅動的平衡車、滑板車等器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器械,處200元罰款。”

黃海波談到,禁令之下,仍有一些人上路,說明後續還有不少工作需要跟進,“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人瞭解到相關規定,提高安全意識,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加強監管,避免商家在銷售過程中進行誤導性宣傳。”

反思

質量問題普遍 標準亟待跟進

被不當使用的同時,電動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還面臨著質量問題帶來的諸多風險。

日前,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了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記錄顯示,檢測的20批次產品中,發現不合格產品13批次,不合格率達到65%。在檢測的15個專案中,有6項發現存在質量問題,分別為防水效能、抗鹽霧腐蝕、超速保護、駐坡能力及保護、充電鎖止、防飛轉保護,而這些都與安全息息相關。此外,不合格產品既有小品牌,也有常見的知名品牌,可見質量問題在整個電動平衡車行業相當普遍。

“由於電動平衡車的規範生產和銷售直接關係著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因此,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電動平衡車的產品屬性,完善有關電動平衡車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標準,尤其是要嚴控電動平衡車的最高設計車速、超速保護、低電量保護、駐坡能力及保護、充電鎖止、防飛轉保護等與消費者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技術指標,為保障消費者安全正確使用電動平衡車建立完善的技術法規和監督依據。”在中消協釋出的消費警示中,也呼籲有關部門加強對電動平衡車設計、生產、銷售各環節的監管和引導。

在這方面,電動滑板車也未能倖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此前釋出的電動滑板車風險監測結果顯示,在目前沒有專門的電動滑板車產品標準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主要參照現行《電動腳踏車通用技術條件》《行動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等規定,對整車、電池、充電器三大部分進行了監測,發現抽取實體店2批次以及網路平臺38批次共計40批次樣品中,電動滑板車普遍存在車速過快、制動效能差、車體強度不過關等問題,全專案符合率為0,是歷年來各類產品風險監測中全專案符合率最低的產品。

“有關部門應結合電動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的產品特徵、市場需求、安全保障和法律法規等,儘快明確這些車輛的產品屬性和適用標準,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黃海波建議,今後要將設計、生產、銷售、使用等各環節納入監管範圍,確保產品質量可控制、安全效能可追溯,從根源上保障產品質量,規範產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