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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惡情緒,讓言論嘈雜

我一直認為當下的義務教育,不會讓人沒有思考能力。而“獨立”一詞,倒值得探究。

這大概是為什麼,總是在強調“人應該有獨立思考能力”。

獨立排在前面。

網路上,因為爭吵太多,言論經常非黑即白,於是常有這樣的哀嘆:

那麼,獨立思考能力真是網民稀缺的能力嗎?

我想起明星的粉與黑大戰。

明星的粉絲與黑子都能能圖文並茂證明自己的觀點。粉當然說明星是無辜的,而黑表示明星失德。

雙方講完觀點後,都認為自己是對的,互指對方缺少獨立思考能力。

結果如何。粉依舊是粉,黑依舊是黑。

只有極少數圍觀者可以傾向了某邊,於是被稱作有“獨立思考能力”。

實際上,對明星不感興趣的人,根本不會點地去看。說因為圖文邏輯清楚,而選擇站隊的人,本身就有傾向。

這就是我要說的,

當你厭惡一個明星,他做什麼都是錯的。為了表明自己的厭惡是正確的,完全能找無數的黑點去證明。

因為人無完人。再完美的明星,要找錯,“完美”就可以成為他的錯誤。

這個時代,什麼樣的觀點都能找到理由。

強烈的厭惡,便是網際網路看起來嘈雜的原因。

別看我這裡能平靜暢談幾句。

我在抖音經常性陰陽怪氣或憤世嫉俗。有時發完評論,過了半個小時,我自己就覺得腦子是不是進水了嗎,發的是什麼話。

抖音的娛樂機制,常常使我拋棄了思考。看那些幾秒的的影片,確實不用想太多。

有這樣的情況,走了一大段路,突然想到家門是不是還沒有鎖,緊張地跑回去看。原來已經鎖了,但你仍然不知出門時哪個時間點鎖了門。也就是你完全無意識地做了件事。

相比這些模式,“思考模式”最難啟動。有時候僅僅覺得累,或者心情煩躁,就可以把它放一邊。

“思考模式”很耗能,連大腦也不怎麼喜歡它。多方研究證實,大腦是個懶蟲,怎麼懶,怎麼來,很願意呆在舒適區。而動腦並不舒適。

再來談談抖音。我為什麼在抖音,不是陰陽怪氣,就是憤世嫉俗。

因為我有了情緒。文字是能左右情緒的。

抖音很多影片都有文案,其中心靈雞湯之類的已經算好了。

典型的例如:我就喜歡做全職太太,老公願意養著我。那些反對全職太太的,不過是沒有被男人看上,羨慕嫉妒恨罷了。

在獨立思考能力下,你知道這句話不對味。

但是個人生活,冷暖自知,人家過得不錯,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即使你發現,這不過是賣衣服的文案,不知道從哪裡抄過來的,你還是想發表評論。

你的情緒被挑起了。

或者說你感到厭惡,不管他真實目的是什麼,你厭惡了這句話,所以心情不爽。

當下網路,許多別有用心的人都知道如何用文字挑起他人的情緒。如果你有注意到的話,就是“呵呵”兩字,都能惹人反感。

情緒一起,必然起爭執。跟現實裡的吵架一樣,都是情緒激動引起的。當情緒平緩時,這些吵架的人大多能迴歸理性。

作為厭惡的反義詞,喜歡也能引發言論。

但粉絲吹捧自家偶像時,往往被稱作控評,導致路人的厭惡。粉與黑與路人之間因偶像而引發的爭論,歸根結底就是喜歡與厭惡的交戰。

自由的網路,你不單單可以厭惡明星,厭惡某個博主,連專家、名人都可以厭惡,厭惡他人富裕、他人的運氣,厭惡某個蜂擁而至的現象。

我曾關注過一些博主,喜歡他們拍的影片。他們的生活就是自己的理想。我經常留言,表達了喜歡之情。

就算這樣,某個時刻,我也產生了厭惡。太煩了,為什麼這些人可以過上我想過的生活,而我只能在螢幕前看著呢。

雖然喜歡最終佔勝了厭惡,我沒有表達出來。但網路的林子很大,總有人說出來。

我不喜歡這個新聞。我討厭這個觀點。這個人好假的。為什麼會有人支援他。為什麼有這麼多笨蛋。我想說出自己的厭惡。我要證明自己的厭惡是對的。

還有一個前面已經提到的,喜歡竟然也會產生厭惡。

人這種生物太複雜了,會因為他人的喜歡產生厭惡,還因自己的喜歡產生厭惡。

仔細想想,或者大腦應該加入一個“厭惡模式”,當它開啟的時候,人不管有沒有意識,都會走向岔路。

可以說,沒有厭惡,一切都不一樣了。

但是,我們被培養出了“喜歡”的能力,又怎麼會沒有“厭惡”呢。能強烈的表達喜歡,是否可以強烈的表達厭惡。

在現實交際中,我們的厭惡出於教養禮儀等因素由理性控制了。然而存在腦海的東西往往需要一個表達的出口。網路給了這樣的出口。

作者:怪旅泊原創,用文字記錄生活,用文字尋找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