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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私自在豐西放走驪山徒,是有計劃和預謀的,他留下了5個破綻

引言:

《史記。高祖本紀》記載:“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驪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豐西澤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徒。”講的就是漢高祖劉邦在一次執行公務中,在豐西私自放走了驪山徒的故事。可以說,在秦末動亂的時局裡,劉邦的這個行為代表了他與秦王朝的公司決裂,也是他人生的一個重要轉折點。

關於漢高祖劉邦為什麼要在豐西放走驪山徒的說法,歷史學家一直認為劉邦害怕到時交不了差,要受嚴懲,並無其他政治目的。然而細心推敲,我們發現實際情況並非如此,豐西縱徒不是偶發事件,劉邦並非迫不得已才冒死犯難,透過些許蛛絲馬跡,倒更像是一場早有預謀的活動。

五個破綻,看豐西縱徒背後的預謀

公元前210,劉邦已經47歲,做亭長多年,老成持重,吏事幹練,曾多次赴咸陽公幹。押送徒夫乃其職守內之常事,以其才幹、經驗和社會閱歷,可以把西行的路線、食宿、警衛等事項安排得非常妥當,而且劉邦以前從未出過差錯。然而,這最後一次押送徒夫,卻出現了一系列不應有的破綻。

破綻1:配備了武器,卻沒有發揮作用

在古代社會,服徭役、兵役是農民極不情願的苦役,所以封建國家大都採取強制措施,以武裝押送、看管。而劉邦這次西行之時,已經出現了公開的反秦活動,按照常理,更應加強護送的力量。 但在《史記》、《漢書》中,我們卻沒有看到相關記載,劉邦似乎沒有配備應有的護送武裝,或雖有武裝,但根本就沒有發揮作用。

破綻2:看似嚴加看管,實際故意放水

《史記》說劉邦“夜乃解縱所送徒”,說明赴驪山的徒夫都被繩索綁縛了雙手,即使夜間休息也不得放鬆,其行動受到極大限制,甚至連大小便都要報告,由押送人員鬆解繩索後才能方便。因此,徒夫在行進途中自己是很難掙脫繩索的,在嚴加看管的情況下,不可能出現大量逃亡。所以,“徒多道亡”是極不正常的。

破綻3:第一天就發生逃亡事件,有悖常理

沛縣縣城距豐邑六十里,至豐西澤也才七八十里且路途平坦,步行恰為一日之程,故徒夫逃亡和縱徒事件皆發生於出發第一天。長途押解,通常是剛出發時防範最嚴,後半程疲憊困頓時戒備鬆懈,事故也多於此時發生。而劉邦此次西行,居然在第一天就出現大量逃亡事件,這有違常理。

破綻4:既不上報,也不安排追捕

事件發生後,劉邦說跟縣令報告也於事無補,這顯然是一種推脫。首先,逃亡事件發生在本縣轄境,輸送驪山徒又是本縣承擔的任務,依照封建法律,沛縣地方官對追捕逃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所以縣令必然會全力配合,而決不敢有絲毫怠慢。其次,豐沛為劉邦的家鄉,劉邦人地兩熟,應當說辦法還是比較多的。但劉邦既未向上報告,又未組織追捕,亦未採取任何補救措施。這是嚴重的瀆職失職,試問一個成熟歷練的老亭長,怎麼可能犯這麼低階的錯誤呢?

破綻5:故意安排露宿,動機令人懷疑

最明顯的一個漏洞是:宿營地的選擇。徒夫上路後,最理想的宿營地應當是豐邑。一是豐邑壤沃野豐,能較好地解決隊伍的食宿;二是豐邑城防堅固,能保障住宿安全;三是劉邦的家就在城內,且他有很多人脈資源,隨時可以得到幫助。因此,無論從安全要求還是食宿條件論,豐邑都是最理想的宿營地。但劉邦卻不選此最佳方案,反而把隊伍帶到荒無人煙、難以看管、食宿困難的豐西大澤露宿,其動機不能不令人懷疑。

那麼為什麼過去劉邦的押送人物就能平安無事,這一次押送卻出現了這麼多問題呢?有人說是因為劉邦這次太疏忽大意了。但是我覺得不是,押送驪山徒是關係身家性命和個人前途的大事,劉邦當然不會等閒視之。因此,對於這一系列反常行為,就只能有一種合乎情理的解釋:即劉邦有意放鬆看管,為逃亡製造機會、提供方便,並使個別逃亡最終發展升級為集體逃亡。

那時候,秦朝法律嚴酷,實行連坐制,如對東郡隕石事件的處理。此事剛過一年,人們心理上的陰影尚未褪去,對縱徒的嚴重後果,劉邦當是非常清楚的:如若在豐邑縱徒,全城百姓將被株連,慘遭誅戮。所以他不在豐邑宿營,而是到荒無人煙的豐西大澤縱放民夫,這樣就不會株連無辜,並且便於事後逃亡藏匿。顯然,這些活動都是經過周密考慮、精心策劃的。綜上所述,豐西縱徒顯然是一場有有預謀的活動,而非偶發事件。

豐西縱徒於劉邦而言,是一個正確的歷史選擇

劉邦為什麼置身家性命和個人前途於不顧,而預謀縱徒?史書說:劉邦是“仁而愛人”,我們並不排除這一因素,但是這次豐西縱徒的爆發,我們認為劉邦的主觀動機才是起決定性作用的原因,結合劉邦的個人成長經歷,就可以發現其中的端倪。

01豐西縱徒讓劉邦邁出最關鍵一步

劉邦雖然出身於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父母、哥嫂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妻子呂雉帶著子女在家種地,但他的志向卻不在田園,而是致力於尋求政治上的出路。他在青年時代就整日出遊,廣交朋友,終於謀取到泗水亭長這一卑微吏職。但他並不甘心於亭長之位,在咸陽目睹了秦始皇出行的壯觀場面,情不自禁地發出了“大丈夫當如此也”的感慨,說明劉邦由此萌生了建立帝王之業的鴻鵠之志。

02豐西縱徒使劉邦的影響力迅速增強

主觀動機的實施需要條件,這個條件就是個人的社會影響力和號召力。秦律嚴酷,參與謀反輕則殺頭重則滅族,因此發動反秦活動必須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才能得到眾人的同情、支援和參與。當時具有這一條件且為社會認可者,一是六國貴族,如韓之張良;二是公卿名將之後,如項梁、項羽父子;三是社會賢士,如張耳、陳餘等。

而劉邦雖為亭長仍屬社會下層,沒有任何政治資本可恃。在傳統的農業社會中,劉邦遊手好閒、貪好酒色,其行為與社會主流價值觀念相左,自然不被看好。這樣一個被視為“無賴”的酒色之徒,人們當然不會去跟他起兵造反。而縱放驪山徒則使人們徹底改變了對他的看法,劉邦成為人們心目中的英雄,黑暗中的希望,其社會影響力和號召力由此得到極大提升。

03豐西縱徒使劉邦的機遇到來了

主觀動機的實施更需要機遇。劉邦在秦末已年逾不惑,思想成熟,性格穩定,他深知實現反秦理想不能操之過急、魯莽從事,所以一直在觀察時變,審時度勢,等待時機。

然自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起,秦開始經營嶺南和河套,史書說“北有長城之役,南有五嶺之戍,外內騷動,百姓罷敝”,階級矛盾開始緊張。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又興建阿房宮,並加緊了驪山墓工程,沉重的徭役賦稅使人民苦不聊生,階級矛盾因之趨於激化。而同年發生的“焚書坑儒”事件,則使社會矛盾全面激化。

秦始皇三十六年(前211)後,全國各地開始出現公開的反秦活動。人民的怨憤之情和反秦情緒,如同熾熱的地火岩漿,在秦皇朝這座大廈下奔突匯聚,秦的統治已經出現了動搖的跡象。劉邦以其政治家特有的政治嗅覺,敏銳地覺察到秦皇朝大廈將傾,實現理想的時機已經到來了。

沛縣縣令這個時候委派劉邦押送驪山徒,就使劉邦驟然面臨嚴峻的歷史抉擇:一是恪盡職守,但這必然會得罪豐沛的父老鄉親,等於把自己與行將滅亡的秦皇朝捆綁在一起,到頭來只能落個同歸於盡的下場,更談不上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了。二是順應潮流,順從民願,釋放徒夫,與暴秦決裂。這雖然要冒極大的風險,但亦可最大程度地贏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

因此,押送驪山徒這趟兇險之旅,又暗伏玄機、禍福相倚,成為難得的歷史機遇。劉邦毅然選擇後者,果斷地抓住這一機遇。此後他不動聲色,暗中準備,精心策劃,逐步實施,終於邁出了反秦大業的第一步。豐西縱徒後,劉邦的聲望與日俱增,雖亡匿芒碭山澤之間,而其後豐沛起兵時又得到人民的擁護和推戴,都足以說明劉邦這一抉擇的正確性。

劉邦發動豐西縱徒的底氣有哪些?

縱徒存在巨大風險,理想不能脫離現實,劉邦之所以敢於出此空前壯舉,難道真的是因為一時衝動?我們認為事情並非如此簡單,47歲的劉邦早就過了易於衝動的年齡。劉邦縱徒的膽量和底氣來源於他經過多年苦心經營而形成的實施預謀、化解風險的潛在實力和條件。

01劉邦在沛縣官場有良好的人際關係

《史記·高祖本紀》稱劉邦:“仁而愛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產作業。”可知劉邦具有仁而愛人、樂施好善、豁達大度、樂於助人等品格。因此,他善於與人和諧相處,與社會各個階層都保持著良好的人際關係,在官場更是如此。劉邦在沛縣官場,與各級吏員關係密切,打成一片。正是有了這種和諧的氛圍,劉邦才能做出一些驚人之舉。

02劉邦的性格使他結交到一批真朋友

劉邦的這些朋友在沛縣官府掌握一定的權力,能夠在劉邦危困之時施以援手。比如縣吏夏侯嬰與劉邦的關係可以說是“兩肋插刀”,當劉邦因誤傷夏侯嬰被人告發受到法律追究時,夏侯嬰為保護劉邦,被嚴刑拷打,坐牢歲餘,而無怨言。顯然,這些人是一批值得信賴、可以託付的朋友。

縱徒事發後,這些朋友也確實為劉邦出了大力。按照秦朝法律,縱徒之罪株連九族亦不為過,但在整部《史記》中,我們看到僅有呂后一人為縱徒所累而被關進牢獄,並且還受到劉邦的朋友、獄吏任敖的保護,此案並未再牽連到其他人。

再從《高祖本紀》中呂后芒碭山尋夫的記載看,呂后享有人身自由,顯然並未被治罪判刑。官府拘禁呂后只是做樣子走過場,掩人耳目,堵人口舌,風頭一過,隨即放人。如此處置,說明縱徒大案已經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史書雖然沒有關於營救過程的記載,但在沛縣官場能夠為劉邦化解這一風險的也只能是蕭何、曹參、夏侯嬰等人。

可以說,沒有沛縣官府中的朋友們幕前幕後的上下活動、左右奔走、通風報信、開脫罪責,劉邦一家決不可能平安無事。

03劉邦在民間也有一定群眾基礎

劉邦出身於一個自耕農民家庭,在民間他有更多的朋友,其中多為販夫走卒之徒,但亦不乏王陵、雍齒之類的地方豪強。由於劉邦仁愛好施、睿智豁達且能屈己待人,故這些朋友亦多為俠肝義膽之士,他們能夠將個人安危置之度外,與劉邦患難與共,追隨劉邦進行反秦活動。

比如,後來成為劉邦連襟的樊噲,《史記》本傳言之確鑿地稱其“以屠狗為事,後與高祖俱隱。初從高祖起豐,攻下沛”;《漢書》本傳則直言樊噲“與高祖俱隱於芒碭山澤間”。看來樊噲不僅參與了縱徒事件,還是劉邦聯絡豐沛、奪取豐沛的重要人物。

還有《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記載了當年隨從劉邦在豐邑參加反秦首義,後來成為開國功臣而被封侯的一批人,這批民間的朋友是劉邦進行反秦活動的骨幹力量。劉邦正是依靠他們,邁出了豐西縱徒一隱匿芒碭—奪取豐沛的反秦三部曲,成功地打出起兵反秦的大旗。

綜述:

關於劉邦縱放驪山徒的原因,學界一直沿用《史記·高祖本紀>中“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的說法,即害怕交不了差要受嚴懲故而行之。但從實際情況考察,這一經典解釋又存在一系列破綻。諸如:押送行動沒有配備應有的護送武裝;徒夫被繩索綁縛,自己很難掙脫;出發第一天就出現大量死亡事件;逃亡發生後,既不向上級報告,又不組織追捕,亦未採取補救措施;宿營地的選擇存在明顯失誤等。

因此,從劉邦在秦末的一些活動來看,他具有縱徒舉事的主觀動機。經過他多年的苦心經營,已經形成了化解風險、實施預謀的潛在實力和條件。所以我認為:豐西縱徒應是一場有計劃、有預謀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