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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和小三在家,老婆突然要離婚,我該如何挽回婚姻?看完我沉默了

導語:

都說少年夫妻老來伴,可是有些夫妻的另一半早早的過世了,只剩下一個人在世上獨活,先走那個了無牽掛,剩下的這個人只能每天與孤獨陪伴,所以會有找個老伴的想法。

可現實生活中找老伴容易,在一起和睦相處可不是那麼容易,很容易引起家庭紛爭,為錢所累,最終生活一地雞毛,甚至和兒女還會鬧掰,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李老伯:65歲

我曾經是單位的老幹部,退休金接近7000元,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都在外地工作,我以為退休後可以和老伴安享晚年,可是天不隨人願,老伴患疾病去世了,剩下我一個人孤苦伶仃活在世上。

老伴剛去世的時候,我打算自己一個人過完餘生,可是一個人的生活真不是那麼容易,我一個大男人根本不會做飯,現在每天自己炒菜做飯,炒出來的菜實在難以下嚥,不是鹹就是淡,這日子太難熬了,所以我有了找老伴的想法。

後來經過朋友介紹我認識了現在的老伴,她比我小六歲,有個兒子已經成家立業了,我和她相處了一段時間,感覺各方面都不錯,我想讓她搬到我家裡住,但是她告訴我,只有領結婚證才能搬過去,才算是名正言順的夫妻。

兒女知道我要再婚堅決反對,他們認為搭夥過日子可以考慮,領證萬萬不可,會給自己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可我那時正在處於黃昏戀熱戀期間,兒女的話我根本聽不進去,義無反顧的和她領了結婚證。

起初的時候還挺幸福,兩個人也恩恩愛愛過日子,可是不到二年時間矛盾出現了,我每個月給她3000元生活費,還嫌棄我給她的少,她想讓我把工資卡交給她保管,我不答應她就天天跟我嘔氣,每天粗茶淡飯的招呼我,只有她兒子來看她的時候,我能借光吃上一頓肉。

後來沒辦法,我把工資卡給了她,可是我一個月7000元的工資還是不夠花,她還讓我向兒女要錢,我問她錢都買什麼花了,她支支吾吾的告訴我有一部分錢給她兒子還房貸了,當時差點沒把我氣得背過氣去,這種為錢所累的婚姻更難受,我提出了離婚。

她告訴我離婚可以,但是需要給他五萬補償費,咱們是合法的夫妻,你的家產是有我一半的,我告訴她,我沒有那麼多錢,這兩年每個月都是月光族,一分錢沒攢下,她說那我不管,你自己想辦法,最終兒子給我拿了五萬塊錢,結束了這段婚姻。

這段婚姻結束後,兒女都想讓我去養老院養老,可是我真不想離開家,這裡的一草一木和我都是有感情的。兒子也看出了我不想去養老院的心思,這時候他想出了一個好辦法,他託媒人給我介紹了一個老伴,她比我小三歲,兩家人坐到一起都覺得領證結婚沒那個必要,不如在一起搭夥過日子,但是搭夥過日子也籤個協議。

協議是這樣籤的,我們兩個人的吃穿用度全由我來出,另外每個月給她3000元零花錢,這個錢屬於她自己的,無論她怎麼花我都無權干涉,她負責照顧我的飲食起居和日常生活,如果她生小病,全由我來負責,如果是大病,由她自己的兒女負責,如果有一方不願意搭夥過日子,隨時可以一拍兩散。

我這個老伴對我非常好,每次做飯都徵求我的意見,我想吃什麼她就做什麼?做出的飯菜有模有樣,而且人還利索,把家裡家外收拾的乾乾淨淨,這樣一來我們之間既可以相互取暖,又可以互相陪伴,彼此之間還有個照應,還免去了領證後帶來的各種煩惱。

老伴這個人特別愛旅遊,我們兩個人在春暖花開或者秋高氣爽的時候,會一起手牽著手出去走一走,看一看祖國的大好風光,我給他的零花錢,她也會慷慨解囊的拿出來做旅遊費用,所以我覺得人到了老年,這樣保姆式搭夥過日子很是受用。

結語:保姆式搭夥過日子看似有些利益關係,卻適合單身老人的相互照顧,這種搭夥過日子,男人出錢,女人出體力照顧男人,比夫妻之間多了份隨意,比保姆之間多了份陪伴,搭伴過好晚年生活也是老年人最想要的日子,也是老年人在快樂幸福裡享受最佳的有伴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