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科技

宋江是個押司,押司究竟是個什麼職務?為什麼宋江的官職如此之大?

宋江是個“押司”,押司究竟是個什麼職務?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筆者不妨先帶著大家回憶一下新版水滸傳裡的一個情節,這個情節大概出現在第一,二集,講的是宋江臨時代替生病的鄆城縣縣令,去迎接護送朝廷花石綱的京官。

本來宋江就深諳官場之道,騎馬陪同這些京官也能與之相談甚歡,但交談中這些京官得知宋江只是一名押司,於是他們先是對宋江譏諷嘲笑一番,然後將宋江一腳踹下馬去,並奚落道,宋江沒有資格與他們走在一起。而反觀宋江,雖然被他們一腳踢出隊伍,但他的臉上沒有露出任何慍色,仍笑臉相迎的解釋自己是鄆城第一押司,是其他小押司不能比的,宋江在極其認真的解釋,而京官們的笑聲卻越來越大了。

透過這個情節,我們可以從中獲取兩個重要的資訊,一是一個縣裡會有很多名押司,但有一個第一押司,第一押司是這些押司裡面權力最大的,二是押司的級別非常低,低到連京官都對其不屑一顧,恥與為伍。

那麼,押司的級別真的低到了連京官都寧願對其動手,都不願與之為伍的地步了嗎?我們下面來看。

我們先來看什麼是押司

押司在縣衙裡主要負責文書工作,也協助縣令處理一些公務,所以按照我們現在的官員體系來講的話,押司就相當於現在縣長的秘書,但是古代的一個縣比現在的一個縣人口要少得多。所以若論實際影響力,押司一職要比縣長秘書小得多,所以押司一職級別最多副科。

但是宋江曾解釋自己是第一押司,而實際上宋朝一縣確實可以有很多名押司,因此宋江可以算是鄆城縣的第一秘書,放到現在也許能做到縣辦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的位子,級別最多正科。一個深受縣長垂青重用的正科或者副科級幹部,在該縣或許會有非常高的地位,正如同宋江一般,但在冗官現象嚴重的大宋確實微不足道,但再微不足道,也還是朝廷命官,那些京官也不至於如此對待宋江吧?

事實上,過去的押司確實很難體會到宋江這種遭遇,即便宋江第一押司的級別或許可以達到今天縣辦公室主任的位置,但正如之前筆者所說,押司一職論地位根本無法企及今天的縣辦公室主任,畢竟如果今天上面派人來訪,縣辦公室主任都是必須要陪同的重要角色。而押司卻完全沒有這種地位的體現。

真實的歷史是,在宋朝,押司根本就沒有機會騎著馬陪同在京官左右侃侃而談,除非京官點名要求。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其實無他,就在於古代“官”與“吏”的區別。那麼,下面我們就來談談“官”和“吏”的區別究竟有多大。

“官”和“吏”的區別

我們常說的“官吏”中“官”與“吏”是有很大不同的,“官”是透過科舉考試獲取功名的學子擔任的,由朝廷直接任命。但是朝廷為了防止官員造反嚴禁官員到自己的家鄉任職,這就造成了官員上任後並不瞭解地方,如果再遇上那些只會死讀書又沒有能力治理地方的官員,那麼地方上就很容易出現亂子。所以為了對地方進行一個更有效的管理,官府就會招攬一些當地有能力還有一定文筆的人才委以重任,協助官員處理地方事務,他們不必透過考試也不需要朝廷任命由官府上報通過後,便可直接進入官府任職並按時拿俸祿,他們就是“吏”。

而“押司”就是“吏”。

“吏”與“官”的本質區別就在於,“官”有品級,可以因政績或者能力而得到升遷,最後位極人臣達到人生巔峰,但“吏”則“不入流”,沒有品級一說,而且只要為“吏”則不允許參加科舉,這就意味著“吏”是不可能得到升遷晉升為“官”的,除非遇到貴人相幫從而完成“吏”到“官”的角色轉變,不過這就另說了。

對於“官”和“吏”的區別以及為“吏”的苦楚,施耐庵在《水滸傳》藉助宋江怒殺閻婆惜一事,便有過精確的闡釋:

“原來故宋時,為官容易,做吏最難。為甚的為官容易?皆因那時朝廷奸臣當道,讒佞專權,非親不用,非財不取。為甚做吏最難?那時做押司的,但犯罪責,輕則刺配遠惡軍州,重則抄扎家產,結果了殘生性命,以此預先安排下這般去處躲身。又恐連累父母,教爹孃告了忤逆,出了籍冊,各戶另居,官給執憑公文存照,不相來往,卻做傢俬在屋裡。宋時多有這般算的。”

可見,在當時,“吏”的本質其實還是“民”,在古代,“官”與“民”不就是兩個長期處於對立的階級嗎?

既然如此,我們就不難理解京官為何如此對待宋江這個“吏”了吧?

最後,我們再總結一下宋江“押司”一職,就是一個可以行使縣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權力,但沒有職稱的編外人員,俗稱“臨時工”或“聘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