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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起施行!彈窗廣告不能想彈就彈

近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釋出《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

2022年9月30日

起施行。

近年來,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為使用者瀏覽檢視資訊提供極大便利,但隨著網際網路的飛速發展和移動應用程式的廣泛應用,彈窗資訊推送服務不斷出現新情況新問題,需適應形勢予以規範。

《規定》立足當前實際,緊盯彈窗新聞資訊推送、彈窗資訊內容導向、彈窗廣告等重點環節,著力解決利用彈窗違規推送新聞資訊、彈窗廣告標識不明顯、廣告無法一鍵關閉、惡意炒作娛樂八卦、推送頻次過多過濫、推送資訊內容比例不合理、誘導使用者點選實施流量造假等問題。

提供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

不得推送《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規定的違法和不良資訊

,特別是惡意炒作娛樂八卦、緋聞隱私、奢靡炫富、審醜扮醜等違背公序良俗內容,不得以惡意翻炒為目的,關聯某一話題集中推送相關舊聞;

(二)

未取得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的,不得彈窗推送新聞資訊

,彈窗推送資訊涉及其他網際網路資訊服務,依法應當經有關主管部門稽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許可的,應當經有關主管部門稽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許可;

(三)

彈窗推送新聞資訊的,應當嚴格依據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的《網際網路新聞資訊稿源單位名單》

,不得超範圍轉載,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資訊內容,保證新聞資訊來源可追溯;

(四)提升彈窗推送資訊多樣性,科學設定新聞資訊和垂直領域內容佔比,體現積極健康向上的主流價值觀,

不得集中推送、炒作社會熱點敏感事件、惡性案件、災難事故等,引發社會恐慌

(五)健全彈窗資訊推送內容管理規範,完善資訊篩選、編輯、推送等工作流程,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稽核力量,加強彈窗資訊內容稽核;

(六)

保障使用者權益

,以服務協議等明確告知使用者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的具體形式、內容頻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慮使用者體驗,科學規劃推送頻次,不得對普通使用者和會員使用者進行不合理地差別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者影響使用者關閉彈窗,彈窗資訊應當顯著標明彈窗資訊推送服務提供者身份;

(七)不得設定誘導使用者沉迷、過度消費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背倫理道德的演算法模型;不得利用演算法實施惡意遮蔽資訊、過度推薦等行為;不得利用演算法針對未成年人使用者進行畫像,向其推送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資訊;

(八)彈窗推送廣告資訊的,應當具有可識別性,

顯著標明“廣告”和關閉標誌,確保彈窗廣告一鍵關閉

(九)不得以彈窗資訊推送方式呈現惡意引流跳轉的第三方連結、二維碼等資訊,不得透過彈窗資訊推送服務誘導使用者點選,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編輯:珠海市場監管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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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珠海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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