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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冤假錯案中國最早出現的刑案,你知道是什麼嗎?!

冤假錯案

在中國刑事案件中,有很多大案值得大家關注。案件發生後,為了百姓和財產安全,穩定社會治安,人民警察都會第一時間挺身而出,

盡職盡責,保護大家。但部分案件也有意外情況,比如冤案。

其實,在中國冤案還是很少的,由於當時刑偵能力有限,加上破案時被某些線索誤導,才會有冤假錯案。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

案件回顧,滅門慘案

2002年5月30日晚,浚縣黎陽鎮東馬村發生一起特大殺人案,陳連榮及其兒子和女兒在家被殺,這屬於滅門案。警方接到報警電話,

立刻趕到現場。現場已經聚集了很多人,在法醫初步勘查下陳連榮和孩子被銳器所傷,流血過多致死。

此事件涉及滅門,兇手犯罪手法極為殘忍,警方成立專案組,要求3月內必破此案。隨後,警方增派人手,開始對各家村名挨家挨戶走訪調查,希望早已抓捕兇手。作為村中的一員,馬廷新希望能儘快抓住兇手,但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會和這起案件相關聯。

高科技手段,確認兇手

馬廷新生活條件還算可以,自己開一個養殖場,妻子是一名教師,原本幸福的生活,被這起案件打破。警方為了儘早破案,

運用了先進技術測謊儀。警方將村名都召集起來,進行測謊,當到了馬廷新時,測謊儀管理人大聲喊道,就是他,他就是兇手

除了測謊儀器外,警方還了解馬廷新最有作案東西。他的父親與陳連榮發生矛盾,馬廷新與陳連榮丈夫吵過嘴,警方懷疑他心胸狹隘,非常有作案動機。但只有馬廷新知道,案發當天。他與村莊裡的朋友吃飯打牌,他很自信說與他無關。

兇手抓捕歸案,突然翻供

當警方將馬廷新抓獲後,馬廷新被沒有反抗,他知道自己是清白的,警方會將他放出去。但馬廷新卻想錯了,

足足在看守所待了5年。馬廷新在這段期間開始為自己翻供,因為他是冤枉的。

在法庭上,警方和馬廷新律師紛紛提供了相應的證據。警方認為在案發現場發現的足跡與馬廷新吻合,因此馬廷新案發當天去過受害者家,並將他們殺死。而馬廷新律師說,足跡鑑定目前不能和指紋、DNA鑑定的科學性等同,從足跡鑑定的情況看“很勉強 ”,有些步幅明顯不一致。

他認為足跡鑑定不可信。馬廷新在監獄寫個自首書,將他的殺人過程寫了下來。當庭,馬廷新翻供,說這時在看守所威逼利誘下寫的,他還說警方暴力執法,刑訊逼供。

兩次無罪釋放

由於證據鏈不足,馬廷新在2004年7月被無罪釋放。這是他第一次被釋放。這次釋放在社會上引起不小轟動,

受害者家屬感到非常不滿並提出上訴。同年,馬廷新案件重新受理。

這次在法庭上,馬廷新法庭上開始了自我辯護

。首先他說大自己嚴刑逼供,警方不讓他睡覺,不給喝水,還用一些自制刑具進行逼供,在精神和肉體上造成創傷。馬廷新律師提供有關於自首書證據。

律師表示這份自首書根本不是當事人寫的,而是在別人威脅下,按照已經寫好的自首書抄一遍。此案件一直存在質疑,一直不停的上訴,出庭,直到2020年,馬廷新等來了好訊息,他被無罪釋放了,自此這項冤案結束。

小結

司法機關並不是十全十美,

凡事

都有漏洞。警方著急破案,便採取了極端方式,逼供。讓這起案件蒙上了陰影,而法律是公平的,最終還是還給馬廷新清白。清者自清,馬廷新一直認為自己是無罪,秉承相信法律的信念,用法律捍衛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