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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1億,我就上交國家,這是我挖的!”

“給我1億,我就上交國家,這是我挖的。”一個工人在施工地裡,挖出了1600年前的陶瓷,可是他死活不肯上交給國家,人家說是文物,他卻說,我挖的,就是我的。

當年,在紹興的一個工地裡,請來了一個浩浩蕩蕩的施工隊挖地基,其中一個農民工大叔,就在地裡倒騰。

人家開的挖掘機,他用的鋤頭。

沒想到,修整地基溝壑的時候,卻聽到了一聲叮噹的碰撞聲,於是就不敢再用力下鋤了,於是就輕輕地挖開了泥土,露出了一個類似瓦片的東西。

農民工大叔刨開泥土之後,發現這是個類似“甕”的瓷器,看著十分粗糙的樣子,他心裡一喜,想著莫不是什麼古董?

沒多久,這個驚喜地發現了吸引來了很多周圍人的觀看,可是大家覺得不簡單,都說是古董,古董太值錢了。

所以,為了掩人耳目,他就直接抱著這個古董瓷器,拿回家裡了,然後就收拾乾淨,收藏了起來。

果不其然,瓷器露出了真容,壓根就不是現代的東西,身邊的人告訴他:這個地帶以前出土過類似“梁山伯祝英臺”的合葬墓,但不確定是不是,不過年代應該有1500多年了。

農民工越想越不對勁。

“這絕非凡品啊。”

旁人告訴他說,浙江這一片都是“西晉”時期的很多郡縣的地址,最令人驚奇的就是梁祝合葬的那座墳墓了。

雖然梁祝的故事聽起來像個傳說,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出現過樑祝墓。

所以紹興這一代,曾經發現過一個合葬墓,而且這個墓並不是當代人偽造的,出土的墓牆被考古專家驗證是晉代的墓穴。

而且兩人的墳墓是分開的。

分別分佈在古官道的兩側。

根據中國歷史上的傳統,兩個相愛的人在結婚前是不能合葬的,所以兩個分開的墓穴很是符合歷史。

因此,根據農民工挖出來的瓷器推斷,以及當地以往出土過的文物推斷,這個瓷器可能是“西晉”年代的文物。

後來專業的人士來拜訪這個農民工,掌掌眼之後,專家斷定:“這價值連城。”

該農民工想據為己有,賣掉後給兒子城裡買一套房子。

很多人說報警吧,上交給國家或者博物館。

“我為什麼要上交,這是我挖出來的,除非給我一筆報酬。”專家說,如果是西晉時期的古物,至少在1500年以上,這個瓷器完整無缺,價值不言而喻了。

可是隨後專家通知了民警。

民警的做法就讓他笑不出來。

想讓他無償捐獻給國家。

在專家看來,這是文物,是國寶,理應交給國家來保管。但是農民工不開竅。

也不想白白把東西上交,乾脆直接開了個高價:國家想要這個寶貝可以,得掏錢。專家們覺著大叔的報價過高,並不能接受。

可他們又不能強行要求人家老人上交,只好讓上面的人來出面協調。專業認識來了之後,給他講解了文物對國家文化的的重要性,也表明發現文物之後最好還是交給國家保管,這樣才能最好地保護好文物。

因為專家和民警勸說道,文物寶藏,只要是從地裡挖出來的,都是屬於國家的,必須上交,也不會讓他白白上交,還有幾百元獎勵的。

可是,估價上億的瓷器和幾百元的獎勵,這個反差和落差,農民工愣是接受不了,總覺得是太監和皇帝的區別。

不上交就可以賣了,買車買房不是問題了,網友說,羨慕國外就不一樣:國外好!好羨慕國外,隨便淘金都是自己的。

但是話說回來,土地都不是個人的,所以挖出來的東西當然不是個人的啦,所以百般勸說,做思想工作之後,農民工大叔,這才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可取。

然後就依依不捨地上交給國家了。

馬未都說,為什麼我撿漏的東西都不上交?因為不是文物,這是古玩,古玩就是以前皇宮貴族,達官貴人玩過的瓷器,祖傳的遺物之類的。

它是經過了很多人手,交易傳下來的,跟挖掘,古墓出土的不是一個性質。

所以,古玩和文物,那不是一回事。

因此馬未都說等到以後,自己撿漏到的古董也都可能捐出來社會,讓後人保護下去。如果是真的,這樣的做法真的值得大讚了。

而中國文化博大精深,歷史朝代太多了,底下埋葬的古物還少嗎?肯定不少,但是我們應該在發現了文物之後,及時上交,這才是應該做的。

假如,這個農民工悄悄帶走,只有他一個人知道的話,可能就發了,但這種行為不可取,也不提倡,畢竟,文化是屬於大家的,文物也應該屬於社會。

網友說,誰能給科普下:假如,後人挖到他幾百年前祖上的墓,裡面的東西算誰的?

如果很值錢,你們會上交嗎?

我覺得應該上交。

但會不會這麼做,看個人的想法了。

你們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