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文化

【漲知識】為什麼現代只說甲骨文、金文,而沒有甲骨書、金書一說?

古代有隸書、楷書、草書,為何沒有隸文、楷文、草文一說?

古代為何既有篆書之說,也有篆文之說?

現代為何只說甲骨文、金文,而沒有甲骨書、金書一說?

所謂文與書,在現代漢語中都有字型的含義,在一定語境中可以通用,但為何除了篆文又稱篆書之外,其他字型要麼是文、要麼是書,涇渭分明,而不是書與文通用?甲骨文揭開書與文的初始本義,原來兩者區別太大了。

01

古史記載,蒙恬發明毛筆,中國人從此開始使用毛筆寫字。但甲骨文中的“聿”、“書”等字,非常形象地表明商朝至少已有毛筆雛形。

甲骨文中的聿(yu,見下圖)字,由左右兩部組成,左部猶如一支筆,下面還有分叉,與毛筆非常像,右部是一隻手的形象,合起來就是手握筆。甲骨文中的書字,就是在聿字下面加了一個“口”字,像在什麼東西上寫字,因此本義就是書寫、記述,後來慢慢引申為名詞,成為簡冊、典籍、文書、信函等的代名詞。

與此同時,甲骨文中還有“冊”,就是以繩索將竹片或木牘穿串成為簡牘的形狀,周人說商人有冊有典,這都說明商朝已有簡書,而簡牘之存在,無疑表明商代已有毛筆字。

透過這些文字的字形可知,商朝至少已經出現了類似毛筆之類的筆。也就是說,書的初始意思是用毛筆書寫,或者說用毛筆書寫的文字才叫書,而甲骨文是刀刻文字,不是毛筆書寫的文字,因此叫甲骨書顯然不合適。

值得一提的是,在殷墟甲骨文、商代玉璋、青銅銘文等上面,學者已經多次發現毛筆痕跡,不少文字是先用毛筆書寫,然後再用刀刻寫。顯然,諸多事實證明商人的日常書寫是用毛筆完成的,只是由於祭祀卜辭過於重要,可能需要長久留存或刀刻才具有某種祭祀意義,所以才會出現甲骨文。

從邏輯上說,刀刻非常耗費功夫,書寫就相對簡單多了,日常記錄必然是能簡便就簡便,能用毛筆書寫就用毛筆,在毛筆已經出現的情況下,日常記錄時也不太可能還用刀刻。

因此,三皇五帝、大禹夏朝等歷史,可能是商人用毛筆書寫在簡牘上了,而簡牘容易腐朽,容易被焚燒燬壞,於是導致歷史記載出現了斷檔。也就是說,甲骨文中沒有記載三皇五帝、大禹、夏朝歷代帝王等人物,並不能說明這些人物不存在。

02

上古時期,社會分工都極為粗糙,自然不會出現文武之別,實際上所謂文人階級是在春秋戰國時才逐漸形成的,因此商朝時“文”字本義無疑與今天的大不相同。

甲骨文中的“文”字非常形象,猶如一個站立著的人形,最上端是腦袋,下面是左右伸展的兩臂,下面是兩條腿,中間胸前上刺有美觀的花紋圖案,因此本義就是紋身。至篆文時期,其他沒什麼太大變化,只是省略了胸前的花紋圖案,變成了如今的字形。

先民之所以會紋身,原因很簡單,就是希望透過將所崇拜的圖騰或其他不可戰勝的東西,紋在身上,由此獲取對方的力量。在商朝歷史上,商朝始祖商契母親簡狄吞食玄鳥蛋之後,孕育而生出商契;另一個祖先王亥,曾有過“雙手操鳥,方食其頭”的事蹟,簡狄、商契、王亥的這些歷史,撥開神話的外衣,大致意思是先民透過食鳥蛋、吃鳥頭等方式,由此希望獲得所崇拜的圖騰的力量,隨著時代的進步,直接吞食的辦法可能被拋棄,從而商人改為紋身的方式獲取力量。

隨著時代發展,文的本義沒能保留下來,反而不斷地被引申為其他意思,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花紋、紋路的意思,現代漢語中的“天文”、“水文”、“文采”、“文雅”等,都與某種紋路有關,二是紋身是用刀刺,引申為用刀刻寫文字的意思,因此文字之文,既有紋路之意,更有刀刻的含義。

也就是說,文是刀具刻劃出來的紋路、文字,而不是用筆寫出來的文字。由於殷墟甲骨文是商人用刀刻在龜甲獸骨上的文字,更符合“文”的初始之意,所以才會被命名為甲骨文,而不是甲骨書。

綜上,文是一種刀刻文字,書是一種毛筆書寫的文字,甲骨文、金文都是刀刻文字,因此就不能稱之為甲骨書、金書,後世的隸書、楷書、草書都是毛筆所寫的文字,因而就不能稱之為某某文。至於篆書與篆文,因為大篆小篆既有用刀刻畫的也有用筆描寫的,所以既可稱之“篆文”,也可稱之“篆書”。

可見,每一個漢字背後都大有深意,都有悠久的歷史淵源,如果不加辨識的使用,可能就會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