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入主中原後為了保證漢民族對自己的臣服,也為了保證自己統治的合法性,因此便在奸臣孫之懈的提議下頒佈了臭名昭著的“剃髮易服”令。當時的民間為了反對這道旨意,不惜與清軍再次掀起戰火。但可惜的是經過“揚州十日,江陰八十一日,嘉定三日”等血戰後,民間還是被迫向清朝屈服。
好在經過這些血戰後,清朝統治者(當時的掌權者為皇父攝政王多爾袞)也認識到,雖然明面上“剃髮易服令”得以推行,但暗地裡還是波濤洶湧,隨時都有可能激起,更大規模的兵變。因此多爾袞等人便下令頒佈了,關於“剃髮易服”令的十條補充條款,也就是民間傳聞的十從十不從。
第一條,男從女不從
這條是指,男子必須仿照滿族剃頭梳辮,但女子卻不用如此。
第二條,生從死不從
這條是指,民間百姓活著的時候必須穿著滿族服飾,但死後便可以穿著漢族傳統服裝下葬。
第三條,陽從陰不從
這條是指,活著的時候一切規矩都得按滿族的來,但死後的規矩卻不用如此,依然可用漢族傳統習俗,如佛教超度道教送靈等。
第四條,官從吏不從
這條是指,凡是官員則必須穿著滿族官服,但普通衙役卻不在此例,仍可穿著明朝傳統“紅黑帽”制服。
第五條,儒從道不從
這條是指,不論百姓官員,凡是清朝子民必須全部剃髮易服,但出家人不在此列,如道士與和尚,便仍可穿著漢族傳統(教派)制服。
第六條,娼從優不從
這條是指,凡是娼妓則必須穿著滿族服裝,但藝人(戲子或歌姬)在角色扮演時不必如此。
第七條,仕從婚不從
這條是指,官員制度必須按照滿族傳統,但民間婚姻則不必如此,依然可採用漢族傳統習俗。
第八條,老從少不從
這條是指,成年人的一切規矩都得按照滿族的來,但孩子不必如此,並美其名曰:百無禁忌。
第九條,國號從官號不從
這條是指,國號由明朝變為清朝,但官員名號並不改變,依然保持明朝的六部九卿,各級州縣長史等。
第十條,稅收從而文字語言不從
這條是指,民間一切稅收制度,全部按照滿族傳統,但文字和語言則不必如此,可依然沿用漢族傳統文化。
以上就是清朝民間的十從十不從,那他們對百姓生活有什麼影響呢?其實說句實話,如果真的打心底裡接受了“剃髮易服”令以及大清朝的國號,那麼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因為總的來說清朝統治者並沒有過多的干涉民間生活(文字獄除外)。畢竟,他們要的是絕對的服從,如果你做到了這一點,那麼其他的就都不是問題。
最後,這所謂的十從十不從的出處是有一定的爭議,昊童個人採用的是第一種說法,即官方明文釋出。除此之外還有另一種說法,即清朝學者在結合了各地的真實情況與虛假留言後,做出的一種,口口相傳性的粉飾性謠言。
歷年今日:907年5月12日,唐哀帝李柷釋出《遜位詔》,唐朝滅亡;1931年5月12日,張國燾主持鄂豫皖中央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