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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顏色,衣上花紋都有具體規定古人是怎麼穿衣服的!

文?庚沅

古人著裝是古代中國等級制度的外在體現。《易經》有云:“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意思是聖賢治理天下,靠的是上下尊卑,統治有方。所以,中國從奴隸社會開始,天子與庶民的衣食住行都有了成套的規定,不得僭越。

黃帝垂衣裳而天下治規矩一直延續到清朝。清朝的服飾制度,既承襲了前朝舊制,又有本朝獨創;既以滿族民族服飾為主體,又大量吸收漢族傳統服飾內容;更甚於前朝的是,清朝服飾制度的條律規章之龐雜浩繁和瑣細詳致超過了以往的任何一個朝代。

清朝宮廷服飾作為一種制度性安排肇始於後金時代。

天命建元初年,滿族社會生產力水平還不發達,他們的服飾穿著基本一致,並沒有明顯的等級之別。努爾哈赤掌權後,他要求貝勒們一律穿戴披肩領的朝服,以示同普通臣子及庶民的區別,這個制度成為了清朝宮廷服飾制度的緣起。

1621年,努爾哈赤為朝廷官員們制定了補服制度,補服即清宮戲裡常見的前後都有補子的官服,用來區分文武官員和官員品級。僅僅兩年之後,努爾哈赤又對護衛、侍衛以及所有臣子的朝堂服飾作出規定。至此,努爾哈赤為後來的清朝宮廷服飾完成了初步的制度建設。

努爾哈赤像

將清朝宮廷服飾制度發展完善的是皇太極。皇太極大大豐富了服飾的禮制功能,他對大臣、貝勒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穿著什麼樣的服飾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對不同等級服飾所使用的顏色、紋樣、面料、款式、配飾都有詳細要求。不僅文武百官的穿著受到規制,他們的家屬,各八旗命婦也要遵守相關的服飾穿著規定。皇太極對宮廷服飾制度做出了完備而詳細的規定,此後不過是在此基礎上的修補與調整。

清朝的冠冕衣裳制度獨具特色,對我們來說也不算陌生。最有代表性的是龍蟒袍服——是不是在影視作品中看過無數次了呢。

衣裝穿著根據不同場合和用途,可以分為:禮服、吉服、常服、行服、雨服和便服。其中,常服是日常工作中穿的,行服是出宮打獵巡遊所穿,雨服是雨雪天在室外穿的,便服則是居家休閒或者走親訪友時穿,與常服不同的是,常服只有男子才有,便服則不然。

最重要的是禮服和吉服,禮服在規格最高的祭典上穿用,吉服則在吉慶典禮、宴會和朝見臣屬時穿用。常服、行服、雨服、便服暫且不論,清朝對吉服和禮服這些所謂禮制“章典服裝”, 在使用上是非常重視的,決不許違制和濫用。據《欽定大清會典事例·禮部》記載,依制著裝,就是要按照禮制規定穿戴衣著, 逢穿禮服之日,不可穿吉服;該穿吉服之時,不可穿禮服。凡遇禮儀之時,參加者無論是皇帝、后妃,還是文武群臣,所穿服飾,一律要按禮節制度而行,按章守法,否則即以失禮罪之。

清代官服中,皇帝所穿稱為龍袍,臣子則以蟒袍為貴。“龍”在中國古代,取其奇數為吉祥如意的含義。中國曆代器物和服裝上都出現過龍的形象,到了清代,“龍”的裝飾和圖案形象已十分成熟,常見的姿態有團龍、雲龍、行龍等。

乾隆龍袍上的正龍蟒袍,又叫“花衣”,是清代官員及命婦穿在外褂內的專用服裝,並以蟒數及蟒爪數量區分等級。但民間習慣將五爪龍形蟒稱為龍,四爪龍形蟒才稱為蟒,實際上“龍”和“蟒”的造形基本相同,只是頭部、尾部、火焰等處略有差別。袍服中除蟒數、蟒爪以外,還有顏色方面的規定。如皇太子用杏黃色,皇子用金黃色,而下屬各王等官職不經“賞賜”是決不能服黃色的服飾,否則,就是犯欺君之罪,格殺勿論。

說起清代官服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應該是形形色色的“補子”。補子綴在套在吉服或朝服外面的褂子上,按等級高低,褂子分別被稱為“袞服”“龍褂”“補服”。補服之中,從形狀上看,圓形補等級高於方形補;從紋樣數量上,團紋越多,等級越高;從紋樣內容上,正龍高於行龍,龍高於蟒,五爪蟒高於四爪蟒,蟒高於飛禽和走獸,飛禽和走獸又分別以其珍稀和兇猛程度從高到低排序。文官一至九品的補子紋樣分別是:仙鶴、錦雞、孔雀、雁、白鵬、鷺鴛、滁褪、鶴鶉、練雀;武官一至九品的補子紋樣分別是:麒麟、獅、豹、虎、熊、彪、犀牛、海馬。

電影《九品芝麻官》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