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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大臣為何爭相自殺?以道德代替法律判決,讓有罪者自我了結

在漢武帝時期,許多有罪的大臣不等法律定罪,就選擇了紛紛自殺。其中,有不少人犯的錯並不是很大,這是怎麼回事呢?

飛將軍李廣,在漠北之戰中迷失了方向,耽誤了戰機,便揮刀自盡。當時,他對部下說,他不能忍受那些“刀筆吏”的侮辱與折磨。

酷吏張湯犯了錯誤後,也是毫不猶豫地選擇了自殺。估計作為酷吏,他比誰都清楚將要面對的“羞辱”和“折磨”。

原來,西漢時期的刑罰非常嚴苛,皆以肉刑為主。此外,還有一大批非常嚴格的酷吏。所以,犯罪者往往會受到刺額,割鼻,剁腳,還有宮刑等種種殘酷的肉刑折磨,生不如死。

周勃是西漢時期的開國將領、宰相,功勳卓著,後因讒言被捕,在獄中受到獄吏的百般凌辱。無奈之下,用重金賄賂獄吏才得以自保。出獄後,他長嘆道:“我曾經率領百萬大軍,可怎麼知道獄吏的尊貴呀!”當時的大臣犯法與庶民同罪,同樣會遭受各種殘酷的肉刑。

梁懷王太傅賈誼看到這樣的情況,非常憤怒。所以,於公元前173年向漢文帝上書《治安策》,提到王公大臣是皇帝身邊最親近的人,侍奉著皇帝左右,不同於一般平民,即便犯罪,也不能遭受與平民一樣的懲罰。

如果大臣們所犯的罪較輕,那他們應該穿上喪衣,攜帶佩劍,主動受罰,假如犯有大罪,就應當自覺了斷。此外,賈誼認為王公大臣犯法,可以直接罷免甚至賜死,不用受刑,約束這些大臣要以仁德、禮教為主。文帝聽後非常贊同賈誼的觀點,便採納了他的建議。

沒過多久,漢文帝的舅舅犯下了大罪,文帝只得依法處理,命臣子們勸說其自盡,但是,舅舅一直不願意自殺。文帝沒有辦法,只好命臣子穿喪服,到他府上哭訴弔唁,舅舅見狀,被迫自殺。此事之後,臣子犯重罪選擇自殺成為一種風氣,更成為一種沒有明文的規定。到漢武帝時更甚,有更多的大臣,不論罪過大小,不論級別高低,只要有過錯,都選擇自盡以謝罪。

在武帝巡遊各地時,途中有兩位官吏,因為,照顧不周,自知有罪,還沒等武帝降罪,就自盡了。蘇武的哥哥和弟弟都曾擔任武帝的侍官,哥哥在一次扶輦而行的過程中,不慎將車轅毀壞,受到官吏的苛責,他便當即拔劍自盡。弟弟也曾在一次奉命追捕罪犯的過程中,由於沒有抓捕到犯人,也選擇了服毒自殺。這些人還僅僅是死於較小的罪過,犯了大罪而自殺的人更是多不可數。

漢哀帝時,丞相王嘉由於數次進諫而受到哀帝的排斥。後來,哀帝藉故治了王嘉的罪,令他到刑部受審。當傳話的使者到達丞相府時,就看到王嘉的屬下一邊痛哭,一邊準備毒藥。毒藥調好了,但王嘉卻不肯喝,下屬們都沒辦法,只好相勸:重臣不直接參與審理,有罪即自裁,是流傳下來的常例。

王嘉聽後直接將毒藥碗摔了,大罵說:丞相位高權重,如果實屬有罪,就應當在大街上被砍頭,而不是在家中服毒。說完,王嘉整理好衣冠,不顧旁人阻攔,跟著使者來到刑部,隨即被綁入獄。哀帝本以為王嘉按照慣例會自行了斷,沒想到王嘉竟敢入獄壞了規矩,很是惱怒。

於是,一心想置王嘉於死地的哀帝召來眾法官,非要給王嘉定罪,而王嘉是始終不認罪。最後,刑官由於缺乏證據也無法作出裁決。在獄中被關了二十多天後,王嘉因絕食而吐血身亡。雖然說王嘉最終也是自盡而亡,但相比於其他獲罪而自盡的臣子來說,王嘉敢於直面刑官,當堂接受訊問,已經是具有相當的勇氣,也是對有罪即自決這種舊習的反抗。

其實,當初賈誼在提出這一點時,只是想摒棄刑罰嚴酷的弊政,並沒有想到會發展成如此狀況。當時,他試圖以道德約束群臣,讓群臣“皆自盡,不受刑”,這只是在那個特殊歷史背景下的一個治理策略,但那些被冤屈的臣子,又有誰會來替他們主持公道呢?

顯然,作為西漢著名的政論家,文學家,賈誼對當時刑獄的弊端了解得很清楚,那就是執法者狂妄猖獗,不受約束,就連最底層的獄吏也敢凌辱貴臣。但遺憾的是,賈誼並沒有在完善法律和監獄管理上提出有效的建議,而是想靠道德約束來代替法律判決,讓有罪的大臣不受酷律,而是自行定罪,自決了之。

這樣看來,大臣的顏面是保住了,可法律神聖的尊嚴何在?公平和正義又在哪裡?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一個罪行都是由法律來裁決的,而不是用道德來綁架的。

參考資料:

【《漢書·武帝紀第六》、《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漢書·賈誼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