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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10年不回,老二8年不回”“回不起,家裡母親跟弟弟可怕”

每年過年的時候,按道理來說都是一家人開開心心熱熱鬧鬧的坐在一塊兒,但有的時候過年總是有一些人不敢回去,確實如此,對於那些在外邊打工的人,很多時候一年到頭也沒賺到錢,回家真的是有些丟臉面。王可跟王芳就是這樣的兩姐妹,他們站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抬頭望著這些萬家燈火,卻沒有一盞是自己家的,心中有說不上來的那種滋味兒,在父母親的眼中,他們是被拋棄的孩子,如果有人問他們為什麼不回孃家過年,他們也許會說回不起。

這個故事應該從這兒開始說起,當時可能是由於重男輕女的原因吧,他們的父母親,本來已經生了,老大跟老二這兩個女兒,當時為了想要兒子,於是就打算能夠再生一個嗎?後來也生了一個兒子,第三胎好在,能夠圓了他們兒女雙全的夢,可是,生第三胎的時候,因為超生罰款,把家中所有值錢的東西都變賣,做了罰金。

在老大跟老二眼中,父母親從小對他們倆都不特別好,從小所有的東西都是給弟弟用,那麼自然而然母親就是偏心眼兒,別人生個女兒下來至少還能夠撫養一下,但他們呢,總覺得好像養女兒是幫人家養著沒什麼用,父母親覺得有兒子就足夠了,他覺得有兒子就能夠頂天立地,有兒子就能夠幫他們養老,過上無憂無慮的晚年生活。

所以就連上學,父母親也覺得女生上那麼多學幹嘛呢?到頭來還不是要嫁人,浪費時間,浪費金錢,還不如早點出去賺錢,他將來等你弟弟要上大學或者是買房的時候你們也好支撐一下,這款的好姐妹倆在父母親的勸說之下,退學出去打工,才十幾歲的年紀,這兩姐妹就背上添補家用的壓力,為了他們的父母親,為了他們的弟弟,去到別的城市打工。

而他們的弟弟呢,在父母親眼中是他們的驕傲,但是最終連高中都沒有考上,後來也輟學了,輟學之後整天在家附近無所事事,每個月拿著兩個姐姐給她寄了錢,到處揮霍,而且還到處的惹是生非,但母親並沒有埋怨他,他覺得自家兒子會花錢,那就一定會賺錢,就這樣,這種日子過去了幾年時間。

現如今姐弟三人都已成年,姐姐也已經到了適婚的年紀,兩姐妹在別的城市都已經找了一個外地的男朋友,比較幸運的是,她們的男朋友對自己都特別的好,而且也比較有錢,經過幾年的努力,他們在老家買了一棟小房子,可是,兩姐妹結婚之後,父母親還是問他們要錢,理由就是弟弟沒錢了,弟弟需要用錢。

從小被母親壓榨的兩姐妹不會反抗,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給弟弟給母親都是天經地義的,但是房子剛買手頭上也緊張,自己的丈夫在外拼死拼命的賺錢,可是把這些錢都給小舅子,內心肯定是不舒服的,每一次丈母孃過來的時候,女婿跟丈母孃總是吵著臉紅脖子青的,說如果不給錢就不回家,最後還是給了一點錢打發走了。

後來姐妹倆實在是忍不了了就商量,要不咱把老家的房子賣了,出去外邊打工吧,找一個母親都不知道的地方,咱們姐妹倆,就去那個城市生活應該怎麼樣,後來母親知道這兩個閨女要跑到別的地方去,就罵他們沒有良心,本來以為兩姐妹跟丈夫一起來到陌生的城市,就覺得解脫了,他們聞到了自由的呼吸,可是一想到上了年紀的母親,內心還是有一些於心不忍。

自由的時間過了三年之久,那一年春天,老大終於忍不了了,他覺得是應該回去看看老母親了,自己清靜了三年也夠了,於是他們買了東西,帶著自己的丈夫回到老家,回到老家之後,老大給了母親2000塊,讓他買一點衣服,買點好吃的,可是母親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反倒指著老大的鼻子罵:“你們躲了我這麼多年,好不容易回來一趟,就給這點小錢就算了了,現在你弟弟也結婚了,你們也有侄子了,怎麼著一人也得給1萬當做見面禮吧。”

這兩姐妹哪有這麼多錢在身上,再說就算也這麼多錢也不可能帶1萬塊現金啊,可是母親一點都不相信他們,又開始罵罵咧咧的,後來老大跟老二走之後,母親把他們手機裡面的所有錢都轉給了弟弟,只是給他們留了一點生活費而已,老大跟老二實在是受不了了,大年初三一大早就回去了,從那以後開始他再也沒有回到過老家。

轉眼間幾年的時間又過去了,在這些年間兩姐妹只是偶爾給家裡邊打個電話,算起來老大有10年沒回去,老二也有8年沒回去了,他們商量著要不今年還是回去一趟吧,但是老大就跟老二說,咱母親的脾氣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們回去了指不定又敲詐我們多少,現在賺錢也不容易,我們手頭上也沒多少錢,回去又是害了母親,又是害了弟弟,索性乾脆不回去,所以大家覺得她們姐妹倆該回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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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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