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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歲女人自述:戀愛八年,萬般滋味卻只有這一種感受

導語:

女人做了情人,是如魚得水還是苦中作樂?這其中的萬般滋味,恐怕只有她自己知曉。

真實案例。

蔣女士,51歲。

跟一個男人談了八年的戀愛,卻一直都是第三者身份,見不得光。他一開始給的愛太強烈了,以至於想逃離都逃不了。

他們認識於一個下雨天,蔣女士的車胎爆了,大雨天找人求助本身就很麻煩,男人那時候像《大話西遊》裡的英雄,從天而降,讓她免去了尷尬和不安。

四十歲的女人有那個年紀的風情也帶有小女孩的嬌羞,對男人的吸引也是致命的。兩人恨不得二十四小時都要在一起,打不完的電話,聊不完的天。在蔣女士心裡,這段愛情可以赴湯蹈火。

愛一個自然就要為他著想,所以男人遲遲不給離婚的時間,她就一直等啊等。從四十的風度等到了五十的乾癟,自己也沒有了優勢。這個年紀還鬧離婚?還讓一個男人說為了你可以拋下一切?她自己都知道這不可能了。

太好的愛都在開始,最後都是以悲劇收場。愛而不得,想要更多,卻也發現不過是痴心妄想。

秦女士,51歲。

女人最瘋狂的事,就是為了一個男人可以突破自己的底線。假如有人在秦女士三十歲的時候,說她會出軌愛上一個有夫之婦,她會覺得對方在侮辱她。而後,她自己真的做到了,那時候她心裡覺得有些愛情需要勇氣,她要搏一搏。

只是男人比女人更冷靜,一邊想要妻子的勤儉持家,一邊想要情人的春風細雨。他想物盡其用,卻忘了甘蔗不能兩頭甜。秦女士想要過放棄,可是男人會糾纏會花言巧語,會說沒有她他活不下去。女人最怕的就是心愛的人說出這種話,彷彿自己是個聖母,有挽救他生命的義務。

於是再繼續糾纏,直到八年悄然而過。秦女士等她想要的婚姻等的望眼欲穿,這些年她早都忘記了家裡的丈夫需要被關愛。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外頭了,家裡也過得雞飛狗跳,就連他什麼時候有了情人,自己也都沒發現。

最後,秦女士自己拎著箱子被人從家裡趕出來,想要情人的安慰想要他的承諾,卻明白這都是假的。因為話會有,但日子不會有。他根本還是捨不得家裡的那個氛圍,他也怕跟自己不能長久。有的男人從最開始就算計好利益得失,為女人拋妻棄子不可能。只有傻女人會相信自己是唯一,自己是他的最愛。

寫在最後:

男人若愛一個女人,就會以清清白白的身份給你一個法律證明。否則都是口說無憑,都是用來騙女人的伎倆。女人習慣用耳朵過日子,男人說的隻言片語她們都能編出一部情感大戲,最後感動了自己,只有自己沉迷,男人可以輕鬆抽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