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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奇案:窮秀才乘亂聘富家千金 富家悔約 吳太守明斷姻緣官司

正德年間,浙江台州府天台縣有一位叫韓師愈的秀才,父母雙亡,無兄弟姊妹。韓秀才十二歲起就在州縣的學堂就學,算是個飽學之士。但滿腹詩文,也抵擋不了家道消乏,只能去當私塾先生,一年掙幾兩銀子,勉強糊個口,二十九歲了,還沒有談親。

這天,韓秀才從學堂回來,看到家中冷氣炊煙的樣子,心想:我如今也該議親事了。憑我的學問,就是富貴人家的女兒,也不算委屈她,但人家豈肯?倒不如就尋一個與好學之家的女兒罷了。打定主意,他開了匣子,拿出五錢銀子,裝在封筒裡,去到了王媒婆家裡。

王媒婆見他是窮鬼,也沒有太多興趣,知道秀才尋親,是高不成低不就的,於是委婉地回覆道:“即承官人厚惠,且請回家,待老婢慢慢尋覓,有了話頭,自來回報。”

幾天過後,王婆主動上門了。這次她給韓秀才說的物件是縣前許秀才的女兒,年方十七歲。許秀才前年病死,留下孤兒寡母,家裡也不甚寬裕,將就過得下去。只是對方提出條件:等韓秀才歲考考了優等,再上門提親。韓秀才自恃才高,認為這門親事十拿九穩。

一月後,韓秀才去台州赴考,單看韓秀才的學識,考優等不是問題。倒黴的是他遇上一個視財如命的考官梁士範。這梁士範不看文筆,只看誰給的錢多,誰就是優等。所以張榜那天,公子富家子弟們紛紛名列前茅,韓秀才反而落到了第三等。

回到天台,韓秀才也不敢再主動提起這門親事了,王婆也不上門了。去到私塾,看到主人家與學生,面紅耳赤,自覺沒趣。

一年後,正德皇帝駕崩,嘉靖登基,謠傳將從民間妙選年方十五的良家子女,充實掖庭。百姓們信以為真,一時間嫁女兒的、娶媳婦的,慌慌張張地操持起來。有物件的還好,沒物件的,見到單身的,就趕緊拉回家,生怕女兒沒有下落,被點了秀女。

韓秀才也合該走運,這種好事居然也落到了他的頭上。

那日,韓秀才往家去,覺得背後跟著一人,回頭一看,是開當鋪的徽州金朝奉,他對著韓秀才施了一禮,然後說道:“家有一小女,年方十六,若秀才官人不棄,願納為室。”說罷,也不管韓秀才答應沒有,摸出吉帖,往韓秀才袖中塞去。

韓秀才回道:“我是一貧如洗的秀才,怎承受得起如此厚愛?”金朝奉皺了皺眉道:“如今你要知道,皇上要選秀女,若再晚些,恐怕小女就被選去了。我們夫妻二人就這一個女兒,若她真去了北京,想必這輩子再無相見之日了。官人若肯答應,就是救人一命啊!”說罷,就要跪拜下去。

韓秀才本就想娶妻,如今好事竟送到了面前,他也不便說破,半推半就中接下了對方的吉帖。金朝奉見對方應承了,當即放下心來。之後,二人商議到:金朝奉一方先行寫下一紙婚約,簽字畫押,再請親朋好友做個見證;婚事稍後;雙方均不能反悔;最後韓秀才提到要求收藏令愛一截頭髮,以做憑證。

金朝奉雖是滿心不願意,但事態緊急,也不得不答應了下來。當下就帶著秀才去到鋪中,寫婚約、畫押,並請來韓秀才的友人張安國和李文才作證。

那天,韓秀才也看到了金朝奉的女兒朝霞,眉如春柳,眼似秋波,並非傾國傾城之色,也是超群出眾之姿。韓秀才心中自是喜歡萬分。

納聘時,韓秀才拿出所積的束脩五十餘兩銀子和新置的幾件衣服首飾。金朝奉是大富之家,金母見禮不豐厚,很不喜歡,但為了女兒不被點走,也只得收了,回盤裡附著女兒的一段青絲。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轉眼到了嘉靖二年,點秀女的訛傳已消散,金氏夫婦見平安無事,對將女兒嫁與窮秀才一事漸漸懊悔了起來。而韓秀才因為聘禮花光了所有家產,一時也沒有提起娶親的事。

一日,金朝奉在當鋪中算賬,一個客人帶著一個十七八歲的孩子走了進來,金朝奉定睛一看,來人卻是自己的妻弟程元和侄子程壽。二人從徽州來,打算與金朝奉合夥開當鋪。

一陣寒暄,扯到了兒女的親事上,程朝奉從容問道:“外甥女如此標緻,不知受聘沒有?犬子尚未有親,如不嫌棄,我們兩家不如做箇中表夫妻。”

聽到問話,金朝奉不禁嘆了口氣道:“我女兒若是與內侄為妻,哪有不好?只是舊年點秀女時,心裡慌張,草草將她許了一個窮秀才。這秀才我看也不像是能發跡之人,只怨我女兒沒福,如今縱然想退親,也沒有辦法啊。”

程朝奉聽姐夫所說,料他心底很是不滿意,便提出說:“如姐夫果真不如意,我倒有一個辦法。明日我去台州府舉一狀紙,狀告姐夫,就說幼時兩家已經中表結親,近因我羈滯徽州,姐夫就賴婚改適。要求官府將外甥女斷與我兒便了。犬子雖不才,也強如那窮酸秀才。”

金朝奉一聽:“好是好,但秀才那裡有我的親筆婚書和女兒頭髮為證,官府如何會依你所判?再說,是我違約在先。”

程朝奉勸道他:“我們同是徽州人,說是自幼定親也是容易信的。再說了,我們還有銀子,上下買通,再求一個鄉官,在太守處說說人情。婚約就是一張紙,一筆勾銷也是易事。那頭髮,你不說,哪知道是誰的?只要有銀子,沒有辦不成的事!”

金朝奉連連稱是,當即應允了程朝奉的主意。

第二天一大早,程朝奉草草梳洗完,請了一個訟師,定了狀詞,又找了一個叫趙孝的朋友,寫了一份證詞,同金朝奉一起,去往了台州府求告。

太守吳公弼接了狀詞,從頭看道:告狀人程元,為賴婚事:萬惡金聲,先年曾將親女金氏,許元子程壽為妻,六禮已備。詎惡遠徙台州,揹負前約,於去年九月間擅自改許天台縣儒生韓師愈。趙孝等證。人倫所繫,風化攸關,懇乞天台明斷,使續前姻。

吳太守看完,先將程元喊來詢問,據程元稱,自己是金聲嫡親小舅子,因是至親至眷,兒女們年紀又相若,所以幼年時結下婚約。金聲搬至台州後,因點秀女一事,倉促之下,將女改適韓生。近日自己到台州探親,本想借此機會打點完姻事,到了後才知金聲已負婚約。自己不願兒媳讓與別人,所以才來請求大老爺做主。

金朝奉得知狀子已被收準,次日便找到張安國和李文才,裝作慌張的姿態,對二人說道:“怎麼辦?當初在下在徽州時將女許與妻弟之子。後來到了台州,因秀女事,想到遠水救不了近火,才又將女兒許了你們朋友。如今妻弟到了台州,將在下告到了府衙,你二位出個主意,我該如何應承?“

二人一聽,怒從心起,對著金朝奉就是一陣破口大罵,認為金朝奉是嫌韓秀才家窮,才故意使下這等伎倆,金朝奉想分辯,二人根本不聽,轉身去到韓秀才家,將事情告知與他。

哪知道韓秀才聽完,只是微微一笑,反勸道兩位朋友:“那人不願聯姻,我就是強娶了他家女兒,日子也過得艱難。我若是有點錢財,哪會沒有名門舊族前來主動結親的?金家有錢,我就算應訴,官府也要為他說話。倒不如就這樣吧。只是麻煩二兄去對他說,當初聘金五十兩,若肯加倍賠還,退了婚也罷。”

二人本在氣頭上,聽韓秀才這麼一說,自己都願放棄了,也沒有再說什麼,取了婚書吉帖與頭髮,和他一起去到當鋪,找到金朝奉。

金朝奉哪想到事情如此順利,雖是破了些錢財,好歹換了女兒自由身,當時就取了兩個元寶,兌了百兩銀子,交給韓秀才。金朝奉又取了二兩錢子,送與張李二人,並讓二人寫下息詞,同著原告、被告、中證一起去到了府衙。

吳太守接過息詞,念道:勸息人張四維、李俊卿,系天台縣學生。安徽人金聲,有女,已受程氏之聘。因遷居天台,道途修阻,女年及笄,程氏音問不通,不得已,再許韓生,以致程氏鬥爭成訟。茲金聲願還聘禮,韓生願退婚姻,庶不致寒盟於程氏。維等忝為親戚,意在息爭,為此上稟。

吳太守出生名家,為人公正不阿,但最看不慣恃財放肆的人,反看中有才之士。自從前日接了狀子後又接到鄉紳來信,心中就有了明判。現在看了息詞,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斷。

再看堂下的韓秀才,一表人才,風采堂堂,心中自有幾分喜歡,便將秀才獨自喚上前來,問道:“我看你一表人才,決不是久困風塵之人,就是我招你為婿,也不委屈。你卻如何聘了金家之女,又如何肯輕易退婚?”

韓秀才聽太守的問話,心領神會,知道太守偏向於他,便轉口道:“小生如何捨得?初聘時,金聲朝天發誓,生怕我不答應,所以我才要他親筆寫下婚約,上面還有‘不曾許聘他人’這句。受聘之後,我留下了令愛青絲一縷,始終帶在身邊,朝夕把玩,就如同見我妻子一般。如今半路殺出程咬金,我如何甘心?想來只為貧敵不過富,所以才無端生出是非。”說罷,拿出袖中的吉帖、婚書和頭髮,呈到吳太守面前。

太守看罷,先將程元和趙孝支到一邊,單獨問道金聲:“你與程家是何年何月何日結的親?”金聲一時說不上來,想了一下,扭捏說道:“是某年某月某日。”

太守喝退下金聲,又喊來程元,問了同一個問題。程元也想了一回,信口胡謅道:“是某年某月某日。”所說的日期與金聲毫不相合。

太守最後喚來趙孝,也問了同一個問題,趙孝也約莫著說了個日期,卻是與前兩人所說完全對不上。

原來三人見投了息詞,便以為事情完結了,哪裡想到對供詞?一邊的官差雖受了賄賂,但憚於太守的威嚴,也不敢幫腔。

太守最後將三人喊上堂,怒道:“你三人竟敢無視公堂,欺公罔法!就算有點秀女一事,如金聲女兒已許程家,也不用再借韓生做躲避之策。如真有結親一事,你三人所言的結親時間,為何卻是各不相同?分明只為韓生貧窮,起了不良之心,要將女兒改適內侄,一時通同合計,造此奸謀!”

說罷,喝令將三人各打三十大板,一個個打得皮開肉綻,叫苦連天。杖打之後,吳太守將吉帖、婚書和頭髮一齊交還與韓秀才,並要求金聲按已結婚約履約。

韓秀才經歷了這番風波,生怕再拖下去又出異端,所以用從金聲那裡得來的二百兩銀子備了些家當,選了個吉日就要成親。金朝奉知道太守器重他,也不好阻攔,只得一一聽從。

花燭之夜,朝霞見韓秀才氣宇軒昂,丰神俊朗,也不管是不是家貧,心中甚是滿意。婚後兩人恩恩有愛,極盡夫妻之樂,只是偶爾閒暇時反埋怨父親當初多事,沒讓自己早些嫁過來。

次年,韓秀才在吳太守的推薦下,參加田洪錄科,拔為前列;春秋兩闈,聯登甲第。金聲思前想後,慚愧無及,又感嘆幸得吳太守明判,否則自己白白錯過了這個乘龍快婿。

讀完這個故事,慶幸最後還算是一個好的結局,但在整個過程中,金聲卻犯了兩個錯誤:以貌取人、自作主張。

金聲看到的是韓秀才的貧窮,卻沒看到他的飽學;只看到他物質的缺乏,卻沒有看到他的前程似錦,差點就錯失了這一段良緣。

真正有才華、有實力的人,不會將物質的東西顯現在表面之處,如同提著一瓶礦泉水、啃著饅頭的北大數學之神韋東奕。

聰明的人看一個人,是透過他的表面,關注於他的談吐、氣質和品質,這些是物質的東西無法修飾出來的。

當你戴著有色眼鏡,過分關注於一個人的外表和財富時,卻會讓你的心胸變得狹窄,品味變得低俗。

所以以貌取人,並不能成為判別一個人的唯一標準。

再說金聲的自作主張。

不論是與韓秀才結親,還是與程元的結親,都是金聲的個人行為,以自己的喜好代替了孩子的喜好,卻沒想到,朝霞卻是不愛錢財愛人才的女子。

父母總是自以為孩子什麼都不懂,在很多問題上喜歡代入自己的看法,甚至強迫孩子聽從自己的,孰不知,這樣的舉動,不僅是對孩子的不尊重,更會造成父母與子女間越來越深的隔閡。

親如家人,也應該各有各的界限,要敢於彼此之間的“斷奶”,而不是以對孩子的控制來表達自以為是的愛。

父母得體的退場,才能開啟孩子最勇敢的自我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