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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賊除了求財,還有另外4個目的,都是啥?第四種令人痛心!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厚葬之風,這也導致盜墓行為屢禁不絕。就以漢墓為例,目前全國已經發掘的數千座漢墓中,99。9%的被盜墓賊光顧過,僅有3座漢墓倖免。而我國目前發掘的最大墓葬——秦公1號大墓,光盜洞就有247個,上千年來不知道被多少盜墓賊盜掘過。

盜墓賊分為兩類,一類是官盜,其中的典型有曹操的“摸金校尉”,劉裕的“河南淘沙官”、“汴京淘沙官”,近代的孫殿英盜挖清東陵等。另一類是民盜,主要是民間以盜墓為業的“技術人才”。無論是官盜還是民盜,主要目的都是為了求財。不過,除了求財之外,盜墓者還有以下4種目的。

第一,洩恨報復

。中國人講究“入土為安”,死後屍體被人挖出來,那是極大的侮辱。但是,為了報仇洩恨,古人盜墓掘屍的事情可沒少幹。最有名的是伍子胥為報父兄之仇,掘開楚平王的墓,並且“鞭屍三百”。還有唐朝的魚朝恩,挖開了郭子儀父親的墓;清朝的呂留良,也因文字獄被雍正剖棺戮屍。這些盜墓行為都不是為財,純粹是是一種逞威洩憤行為。

第二,盜屍。

絕大部分盜墓賊都是為錢,墓主的屍體是從來不會動的,但有一類人就是專門奔著屍體去的。研究醫學或者美術的人,為了仔細的研究人體結構,學習人體解剖學,必須要用人的遺體作為研究物件。但古代沒人願意死後把遺體捐出去,那麼只好偷屍體。幹這事最有名的兩個人,就是達芬奇和米開朗琪羅。

這位就是米開朗琪羅

第三,對陪葬品的特殊需求。

比如宋徽宗喜愛古青銅器,為了討皇帝歡心,地方官紛紛盜墓,只為尋得青銅器獻給宋徽宗。陶弘景的墓被盜,是盜墓賊聽說裡面有“丹砂異書”,可以煉丹令人長生不死。更有甚者,是為了尋找“殭屍人肉”,用以作藥。

第四,驗證史書,滿足好奇

。20世紀60年代以前,人們只在史書中聽過金縷玉衣,但是從來沒見過,所以一直認為這只是個傳說,不可能真實存在。直到1968年,在中山靖王劉勝的墓裡發現兩套玉衣,才讓人們相信真的存在。這一類的人中,以郭沫若作為代表,也最令人痛心。

郭沫若雖然才華橫溢,但身上的爭議也不小,其中很大的因素就跟他的考古失誤有關。為了一己私慾,他頂著考古界的一片反對聲,在各種保護技術都不成熟的情況下,堅持要挖明定陵。結果導致很多重要文物氧化,永久無法還原。萬曆皇帝的屍體也被一把火燒了,棺槨被當垃圾丟掉,後來被村民撿走劈開做了傢俱。

如今,很多人總是把考古等同於盜墓,這顯然是錯誤的。盜墓通常是為了高價值的陪葬品,在盜墓過程中,會對墓葬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而考古並不是出於自己的喜好,而是先對古墓進行科學的清理、記錄、繪圖,最大限度的提取古墓反饋出來的資訊,並對出土的文物加以修復與保護。所以,把考古當作是“官方盜墓”,是一種很無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