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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奇案:女孩床下造機關,結婚當天害死老公

在一些古裝劇中,常能看到各種各樣的機關。其中,有一種機關是在床下,床下是地道,遇到了緊急情況,床下機關開啟,人就可以從地道里逃跑。

歷史上,有這樣的機關嗎?還真有。

記載大量清代故事、禮儀等的書籍《清稗類鈔》,就提到過這種機關。這個機關,是一件殺人案子的關鍵。

粵東之地,有一個年輕人甲,他與當地一家的女孩乙定了親,也下了聘禮,就等著操辦婚禮了。這個女孩兒乙,非常漂亮,堪稱國色。

有一天,這個女孩兒外出,被當地一個另一個年輕人丙看到了。丙一看此女容貌,簡直傾國傾城,瞬間就被她迷住了。他下定決心,要把這個女孩兒追到手。

可是,女孩兒已經被許配給了甲,丙沒有機會了。怎麼辦呢?丙想到了一個辦法,他知道女孩兒母親愛財,正好他家是富貴之家,家裡有的是錢,於是他找到女孩兒母親,給了她很多錢,讓她通融。

按理說,這種事沒法通融,而且毫無廉恥。自己即將出嫁的女兒,怎麼還讓她跟著別的男人?正常的母親,即便不打一頓丙,也得破口大罵了。

可是,女孩兒母親不是正常人,她接受了丙給她的錢財,幫他成就了這事。女孩兒也不是啥好人,也被錢財矇蔽了雙眼,所以她也答應了。

就這樣,有錢的丙最終睡在了女孩兒的床上。

可是,兩人畢竟不是正常的男女關係,萬一甲發現了這事,說不定會打丙一頓。丙為了安全考慮,就在女孩的床下造了機關,挖了地道,防止出現意外情況,可以及時逃跑。

重賄其母,私與往來甚密。豪甚富,恐被人掩執,乃於女床下穿一地道,通後院密室,慮有惡耗為潛避之地也。

沒多久,甲來到了女孩家,和未來岳母商量好了婚期。

丙知道後,和女孩兒及她母親商量,要讓甲死無葬身之地。這樣,他就能肆無忌憚地找女孩兒了。於是,他們定了計策:讓甲入贅,到時候就在女孩家殺了甲,女孩及母親答應了。

女孩母親找到媒人,告訴她:我就這麼一個女孩兒,還指望她給我養老送終,男孩正好無父無母,不如讓他入贅我家,這樣兩家都好。如果他不願意,那這門婚事就再往後靠靠吧,商量好再定。

媒人跟甲說了之後,甲沒有反對,就這樣婚禮如約舉行。

甲和女孩大婚之日,親朋好友都來了,他們看到新娘子後,都說新娘子漂亮。

再以後,賓客在院子裡吃飯,新郎新娘入洞房,喝合巹酒。甲很高興,一飲而盡,新娘子似乎也很高興,不斷勸甲暢飲,甲居然喝醉了,也是心大。

此時,賓客在外面高興地吃飯,忽然聽到房子裡傳來慘叫聲。眾人一愣,正在納悶出了啥事,忽然就看到新郎官一身婚服,披頭散髮地狂奔而出。因為頭髮披散,眾人都沒看清他長相。

好奇的賓客都跟著去看,眾人也趕不上新郎。跑了幾里路之後,新郎看到了一條河,居然直接跳河了!很快,新郎官人就不見了,找河中的船伕來打撈,也始終沒撈到屍體,賓客們只好回去。

女孩兒及母親一直在家等著,賓客說完情況後,她們怒了,說:當時你們正在吃飯,眼看新郎官跑出去,我覺得你們在外面肯定能攔住他,怎麼會任由他跑出去跳河呢?你們不阻止他,就是你們害死了他。

客告以故,婦曰:方筵宴時,忽狂呼衝門出,知外室必有人阻之使返,何任其投河而沒?是客戕壻也。

於是,這對母女把賓客告到了公堂上。

這些賓客告訴縣令:我們不是見死不救,只是當時事發突然,我們實在沒反應過來。女孩兒及母親則一直哭著,說死了也要找到屍體。

縣令沒辦法,案子只能懸著。

沒多久,縣令調走了,來了一位新縣令。這個新縣令為官正直,擅長斷案。

新縣令上任後,繼續調查這個案子。他看了卷宗,又仔細回想賓客、母女等人的話,反覆推演案件,終於讓他想明白了:新郎官投河而死,母女推卸責任,誣陷賓客,其實真正目的是讓賓客證實新郎官死了而已。

也即是說,這對母女狀告賓客,真正目的不是讓賓客坐牢,而是讓他們知道,新郎官確實死了。

她們這麼做,肯定是要掩飾什麼,也許新郎官根本沒死,也許死的人根本不是新郎官。

想到這裡,新縣令立馬喬裝打扮,假裝為算卦的人,外出調查。這一天,他到了女孩鄰居家,跟鄰居聊起了這件案子。

鄰居看他不是本地人,就告訴他:其實,有一個富豪公子和那家來往很多,我們也懷疑他有問題,不過,新郎官投河而死,也是我們所見,所以也不敢說什麼。

新縣令問他:你們看到的新郎官,當時什麼樣?鄰居說:披頭散髮,看不清樣子了。新縣令又問:那個富豪公子在哪?鄰居說:今天還看到他去那女的家呢。

說到這裡,新縣令知道案子真相了。

他回去之後,立馬帶百十個衙役,包圍女孩家,並要進屋搜查。女孩在屋外面大鬧不讓進,新縣令卻看到床下有男人的鞋子,女孩也發現了,臉色大變。

新縣令叫衙役移開床,發現床下地板是新鋪的,他再叫人把床抬出去,終於發現床下有地道。新縣令帶著衙役下了地道,看到一個年輕人正趴在地上,嚇得渾身發抖,正是那個富豪公子。

順著地道,新縣令來到了富豪家的院子,發現一處地方的土是翻新的,他叫衙役挖開。挖開一看,新郎官屍體還在,過去了很久,新郎官喉嚨脖子處被人扼住的痕跡還能看到。

於是,案件到此真相大白。

富豪聯合這對母女,害死了新郎官。婚禮當天,女孩把新郎官灌醉,然後富豪公子讓潛伏在婚房裡的人(會游泳)把新郎官殺掉,再讓他穿上新郎官衣服,故意披頭散髮狂奔而出,然後跳到河裡,偷偷潛水跑了。

賓客看到的其實不是新郎,那會兒新郎官已經死了。

乃挈役入密室,有鮮衣少年伏焉,富豪也。推門至他院,見地新挖狀,啟之,屍在,經年不變,喉間扼痕顯然……蓋投水者,乃富豪以重價購善泅者為之也。

這對母女為了錢,居然把新郎官害了,真是令人憤怒啊。(注:圖片來源網路,與文章無關,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