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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殺人被判流放, 宋江誤殺為何要逃走呢 只因宋朝有一條奇葩規定!

俗話說的好,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在老百姓的觀念中,只要殺了人就屬於犯罪,在古代殺人會被官服通緝捉拿,在現代殺了人也會被警察逮捕,如果法庭審判該罪犯的罪名成功,那等待他的往往都是死刑。

在《水滸傳》裡,有108位梁山好漢,他們在逼上梁山之前,往往手裡都有數條命案,有的人是迫於無奈才殺了人,也有的人本來就是心存不善者,所以才故意殺人。

無論怎麼講,殺人都是罪大惡極的行為,不管是哪個朝代對於殺人犯都應該嚴懲。那麼對於《水滸傳》裡面的108位英雄好漢的殺人罪責,宋朝為什麼如此輕視,不一舉剿滅梁山賊寇呢?

我們先來看看最為典型的兩個梁山好漢殺人的案例。這第一個人就是及時雨宋江,宋江因為殺掉了閻婆惜,走投無路後才上了梁山當做首領。宋江原為鄆城縣押司的一個押司,屬於文職官員,雖然比不上當地縣令的地位,但是也僅僅比縣令低了一級。那宋江為什麼誤殺了閻婆惜後要連夜逃走呢?

我們先來看宋朝的法律,《宋刑統》裡面寫道:“對於毆打自己的妻子人,判罪要比毆打一般人判的輕;對於殺害自己妻子的人,身上揹負的罪名要減輕兩級”。另外《宋刑統》裡又說,“除了鬥毆殺人外,殺普通人者定須抵命”

從上面的法律律法可以看出,對於男子因為家暴原因打傷了妻子或者殺死了妻子判處的罪責是極輕的,甚至還可以減輕自己的罪行。除了故意殺人,鬥毆致死的不會判以死刑。

宋江殺死閻婆惜的事情在當時看來,宋江就是殺掉自己的老婆,最多就是被革職查辦,罪不至死,但是為什麼宋江非要連夜逃走呢?這是由於閻婆惜的姦夫張文遠對宋江懷恨在心,想要舉報宋江不是以鬥毆罪殺死了自己的妻子,實屬故意殺人,宋江才不得不連夜逃竄。

但武松就不同了,因為武松所殺的人是他的嫂嫂和嫂子姦夫西門慶。武松在動手前邀請了左鄰右舍前來作證,在所有人的見證下殺了二人,當地的官服也只好以鬥毆罪來判定他的罪行。

又因為武松殺人的手段過於殘忍,為了不繼續影響當地老百姓的心情,這才將武松流放出去。不得不說,宋朝這種鬥毆殺人,不能判死刑的規定十分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