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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30年前存了7000元,如今卻取不出,銀行已經不是他的

導讀:年輕人也許是有月光族,但是大部分中老年人都有存錢的習慣,有了一點積蓄就存到銀行去,在他們眼裡,這是最靠譜的儲存金錢的方式,提醒大家,一定要儲存好存單以及其他的原始憑證,以免出現問題。

一位大叔在銀行存了7000元錢,時隔30多年,他想把這筆錢取出,幾經查詢,才知道這筆錢已經被法院判給了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事情究竟是怎樣的經過呢?

30多年前陳先生給邢臺縣白岸鄉一個罐頭廠送肉,對方給陳先生匯了7000塊錢,他把這筆錢存到了信用社,可是後來存單找不到了,五六年前,陳先生因為治病翻出了家裡所有的資料,也找到了這個存單。

他拿著存單到信用社去取錢,信用社卻說賬面上沒有這筆錢,這是手工記賬,當時也沒有進到系統裡,現在查詢不到這筆存單。7000塊錢不翼而飛,陳先生自然是不甘心,隨後他把這件事曝光給記者,希望記者能幫忙查詢一下。

陳先生給記者看了一下,這張存單上有合作社業務專用公章。陳先生跟記者說,他有一個同學是農村辦信貸的,跟這個信用社有關係,他讓同學幫忙去信用社查了一下,對方給出的回覆是,賬面上已經沒有這筆錢了。

記者來到了信用社,工作人員說,這個存單確實是信用社的,前幾天陳先生也來過,這是最老的存單,沒有進系統,已經留下了陳先生的聯絡方式,並且影印存單,查詢之後會給陳先生一個回覆,另外,這件事也得請示一下主管。

這位工作人員還說,時間實在是太久了,這是88年的事,那個時候還是手工記賬,後來變成了計算機聯網,系統裡查不到的,週一去一趟聯社看看能不能查到,手工記賬的得去聯社檔案室,翻閱一下相關的資料。

採訪當天是週末,所以記者和陳先生只能耐心的等待,後來記者接到了信用社的電話,對方說,當時陳先生和別人做生意存的這筆錢,因為雙方有糾紛,告到了法院,後來法院就把這筆錢判給了陳先生的合作伙伴,是當年9月份強制執行給對方的,因為有法院的手續,所以存單沒有收回。工作人員還給陳先生看了一下法院的材料。

手工記賬很麻煩,要想查詢資料需要翻閱大量的檔案,後來便有了電腦記賬,大部分資料都存在電腦中,調取和查閱是非常方便的。如果各位的家裡有以前手工記賬的存單,一定要趕緊到銀行去查詢一下,請工作人員幫忙換成現在的存摺或者儲蓄卡,這樣才更方便,也避免出現問題。

另外也要提醒各位,一定要儲存好銀行卡、存單、存摺等物品,發現丟失,要趕緊到銀行去掛失補辦,以免遭受損失。你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