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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談“外交”

在孟子的思想體系中,除了國家的內政治理方略,還有著不少關於國家“外交”方面的思想。

春秋早期的諸侯國之間,通常會有著各種親密的聯絡,或為宗親,或為姻親,等等。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親密關係越發淡薄與疏遠,相互間的競爭甚至吞併愈演愈烈。

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如何處理諸侯國之間的“外交”關係,齊宣王就曾問孟子:“交鄰國有道乎?”孟子對曰:“有。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是故湯事葛,文王事昆夷;惟智者為能以小事大,故大王事獯鬻,句踐事吳。以大事小者,樂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樂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國。”(《孟子·梁惠王章句》)

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出,孟子將諸侯國之間的關係分為兩類:一、大國事小國;二、小國事大國。此處的“事”,是指以禮相待。各諸侯國之間至少在理論上是相互獨立的,彼此的交往理應恪守外交禮節,如“三禮”中的《儀禮》和《禮記》對於諸侯國之間的聘問交接之禮,就有著較為細緻的描述與討論。

而南宋的朱熹在《孟子集註》裡,對上述引文的解釋是:“仁人之心,寬洪惻怛,而無較計大小強弱之私。故小國雖或不恭,而吾所以字之之心自不能已。智者明義理,識時勢。故大國雖見侵陵,而吾所以事之之禮尤不敢廢。”大國對小國的以禮相待,體現的是大國國君“寬洪惻怛”的“仁人之心”;小國對大國的以禮相待,體現的是小國國君“明義理,識時勢”的智者風範。

孟子對諸侯國之間的關係洞察秋毫,特別呼籲和平共處,弭兵修好,認為這才是上天的本意。所以,在他看來,大國能夠待小國以仁,是樂於接受天命的表現;而小國謹奉大國以智,則是敬畏天命的表現。前者可以王天下,後者可以保其國,各諸侯國國君審時度勢,採取適當的“外交”策略即可各得其便。

當然,事實上諸侯國之間總是難以避免各種衝突與爭端的。在戰國時期,交戰頻仍是不爭的事實。孟子對於諸侯國之間的交戰持有一種相對客觀的態度,他並沒有絕對反對交戰,只是強調戰爭必須符合正義,而正義與否的關鍵則在於民心。

《孟子》中記載,由於燕國內亂,齊宣王伐燕取得了兵不血刃的勝利,但在是否真正佔領燕國的問題上,孟子就告誡齊宣王必須以燕國民眾的態度為準繩:“取之而燕民悅,則取之。”“取之而燕民不悅,則勿取。”並指出,“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豈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亦運而已矣。”

在他看來,老百姓對戰事採取的是“避水火”的實用主義態度,因而只是歡迎王道之師。

由於在諸侯國國君之上還有天子,“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小雅·北山》)在孟子的理想中,民眾似乎更應該對天子負責。各諸侯國在作為天下之共主的天子的統領之下,彼此間的關係鬆散而獨立,但普通民眾又並沒有如秦漢以後的大一統帝國中的民眾那樣擁有很強的國家認同。

所以,按照《孟子》中的記載,當文王之父面對狄人入侵,也就能夠很自然地對國中耆老說:“二三子何患乎無君?”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各諸侯國國君要富國強兵,當然需要凝聚民心,民心向背尤為重要。

因此,針對齊宣王所面臨的“諸侯將謀救燕”的危局,孟子提出了具體的補救意見:“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謀於燕眾,置君而後去之,則猶可及止也。”即在遣返燕國俘虜、重器,為燕國民眾選定賢能之君後迅速退兵,不得貪佔燕國的土地、財貨和民眾。

在對待諸侯國之間的關係上,孟子是這樣的“外交”思想。對於諸侯國間的紛爭並沒有一味地予以否定,而是看其是否合於道義,是否順應了民心,充分體現出了先秦儒家以“民本”為重心的仁政色彩。

孟子主張大國以仁事小國,小國以智事大國,強調諸侯國之間的紛爭應合於正義與民心,就構成了其仁政思想體系中“外交”思想的主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