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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剛|本色史湘雲

文|李新剛 編輯|燕子 圖片|網路

《紅樓夢》中,我最欣賞的女性就是史湘雲。

黛、釵、湘是《紅樓》中鼎足的三朵花,黛玉嬌,寶釵柔,而史湘雲的出現使人眼前一亮,“好一似霽月光風耀玉堂”。湘雲豪,酒興豪、詩興豪。

史湘雲在金陵十二釵中,出場是最晚的一個。她自幼父母雙亡,跟二嬸子過活。不過史湘雲並沒有低沉,也不內向,卻是大說大笑,性格爽朗。她講話不帶任何顧忌,有什麼說什麼,完全不同於薛寶釵、林黛玉及其他姐妹那樣的謹小慎微。

她喜歡猜拳喝酒吃肉,看第六十二回,給寶玉過生日,襲人拈了個“拇戰”,也就是猜拳,湘雲高興地說:“這個簡斷爽利,合了我的脾氣。”不多時就與寶玉,揎拳擄袖,三五亂叫,划起拳來。史湘雲完全沒有少女的矜持,喝得最為盡興,玩得最為盡情,豪邁灑脫,連最後喝醉了睡在芍藥花下時也不忘行酒令。這樣的豪爽稟性,別說古代的閨秀,就是現在,史湘雲離常規所云的淑女標準也相去甚遠,然而這樣的外在形象,以湘雲的才華修養,曠達心境為內涵底蘊,卻越發讓人覺得她爽利自然,其形象越發活潑討人喜歡。

史湘雲雪天吃鹿肉那天,“穿著賈母與她的一件貂鼠腦袋面子大毛黑灰鼠裡子裡外發燒大褂子,頭上戴著一頂挖雲鵝黃片金裡大紅猩猩氈昭君套,又圍著大貂鼠風領”。被林黛玉取笑“孫行者來了。”眾姊妹亦笑她偏愛小子樣兒,原比打扮成女兒更俏麗些。其實那樣的鹿皮小靴,錦繡渾脫帽,翻領窄袖袍,緊腰修背的款式,是承繼了唐朝女孩愛穿胡服的遺風。

湘雲一面吃,一面說道:“我吃這個方愛吃酒,吃了酒才有詩。若不是這鹿肉,今兒斷不能作詩。”黛玉笑道:“哪裡找這一群花子去!罷了,罷了,今日蘆雪庵遭劫,生生被雲丫頭作踐了。我為蘆雪庵一大哭!”湘雲冷笑道:“你知道什麼!‘是真名士自風流’,你們都是假清高,最可厭的。我們這會子腥羶大吃大嚼,回來卻是錦心繡口。”

可愛的湘雲妹妹在蘆雪庵中大燒鹿肉,文思泉湧,一人力戰寶釵、寶琴和黛玉三人,最終罰得寶玉折來紅梅數枝,把燒鹿肉折梅花變為一時佳話。鹿肉真的滋潤了這兩位才女的才華。她們的靈性也不是真的全依賴於鹿肉,鳳姐還吃鹿肉呢,不就是隻寫了一句“一夜北風緊”,結果眾人聽說,都相視笑其粗俗。

史湘雲孤獨,命苦,無親人,但她並不表現出來,而是對生活充滿了熱愛,她的一生,就像她詩裡所寫的白海棠一樣,“豈令寂寞度朝昏”,“也宜牆角也宜盆”不低落,不消沉,不計較,豁達有男子之氣。

難怪許多讀者都喜歡湘雲,她雖出自豪門卻不沾染那些高貴小姐的矜持扭捏的習氣,也不受統治階級的禮教束縛,天真豪爽,毫無矯揉造作,借吃鹿肉罵盡了天下一切酸文假醋的詩人名士,相比釵黛更為親切,讓人憐愛。

“是真名士自風流”, “惟大英雄能本色”,可謂湘雲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