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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富商與情人同居,情人提出分手,富商說的一句話竟讓自己喪命

有時候一個人的外表往往透不出他內心真實的想法,就比如說徐小明,法庭上的他彬彬有禮、沉著冷靜。初露面,說的第一句話是:“尊敬的法官、人民陪審員、各位到庭人員,你們好。”而在說完這句話後,還向被害人家屬鞠了個躬,就是這麼一個人。

你能想象他竟然是一個殺人碎屍案的兇手?能想象他是一個涉嫌多起搶劫殺人犯罪團伙的首腦?顯然不能,如果不是滿紙血淚的起訴書和旁聽席上數度昏厥的被害人母親,誰也不會想到這個人其實是一個惡魔。那麼這位有著雙重面孔的惡魔究竟有著怎樣的罪行?

徐小明,1972年生於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的一戶普通人家,他童年的經歷已無從得知。長大後去緬甸當了僱傭兵,不知是幼時經歷過什麼,還是這段僱傭兵生涯所造成的後遺症。讓他形成了扭曲的道德底線和不正的三觀,把搶劫當做樂趣,把殺人當作生活。從沒有正經工作,一沒錢就計劃搶劫殺人,十幾年下來可謂是罪行累累。

第一次犯案是在21歲那年,對方是個毒販子,因為身上攜帶價值不菲的毒品被徐小明盯上。殺害他後,徐小明搶得35斤白粉,這足夠他維持生活一段時間了。第一次犯案,就像是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此後一發不可收拾。起初獨自作案,碰上胡志雄、魏先發、廖華春等人後狼狽為奸,先後在株洲、東莞、深圳、青島、廬山等地實施搶劫殺人八起。

殘害了11人,搶劫財物共計數百萬元,變賣價值40餘萬元的汽車、房產等物。徐小明跟悍匪周克華一樣有著一顆貪婪的心,但比周克華更殘忍的是,他幾乎每次殺人都會將被害人肢解。其殘忍令人髮指,這樣一個惡魔,一直想將其繩之以法。無奈由於徐小明太過狡猾,從1998年到2010年將近十三年間,警方一直未能將其抓捕歸案。

前邊說過徐小明當過僱傭兵,冷靜果斷,有一定反偵察意識。每每出現在公共場所都會刻意迴避監控鏡頭,多次使用化名,而且犯案前都謀定而動。心理素質非常人能比,他最後的落網跟女友彭碧蓉有關,彭碧蓉在長沙某醫院擔任實習護士。二十歲出頭的她青春靚麗,身材苗條、聲音甜美,加上黑框眼鏡顯得很斯文秀氣。

不過實際上,她跟徐小明是一類人,都是可以為不勞而獲無視道德底線之輩。遇上徐小明之前,彭碧蓉便是江西富商邵某的情人,邵某是一家企業的總經理。在當地算得上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物質上能滿足彭碧蓉的一切需求,可他跟彭碧蓉年齡相差較大。彭碧蓉就是這麼個貪心的人,既想要錢財,又想要適當的愛情。

她覺得徐小明能滿足自己這兩方面的要求,2010年10月的一天,彭碧蓉在病房結識了陪母親來治病的“香港商人”許亞諾。許亞諾也就是徐小明的化名,他對彭碧蓉一見鍾情,從相見後每天必去醫院報到。經常以“請教病情”為由接近,很快,兩人墜入了愛河。徐小明比邵某年輕,對她也捨得一擲千金,口才還非常好。

經常能哄得彭碧蓉心花怒放,沒多久,她便決定棄邵某選徐小明。當彭碧蓉向邵某提出分手,邵某為挽回感情,說了這麼一句話:如果你願意繼續做我的情人,我願意給二十萬。彭碧蓉聽了這話沒表示什麼,另一邊徐小明卻心中一動,這個男人很有錢啊。隨即他與彭碧蓉商定,從邵某那兒騙些錢,好讓兩人可以瀟灑自在的生活。

彭碧蓉同意了,從頭到尾,她都不知道徐小明的目的其實是搶劫殺人。徐小明之所以不讓彭碧蓉知道,是怕胡志雄殺她滅口,他很清楚自己的同夥是什麼樣的人。2011年2月19日上午,彭碧蓉帶著邵某前往徐小明租房,徐小明與胡志雄對他稱是表哥和廚師。不知情的邵某在情人與表哥的勸酒下喝得酩酊大醉,隨後徐小明送彭碧蓉離開,胡志雄趁機殺人分屍。

兩天後,他們駕車將裝著屍塊的行李箱拖去預先挖好的深坑掩埋,這一套流程對於他們來說是熟得不能再熟。然而讓徐小明萬沒想到的是,自己這一次栽了個大跟頭,當警方發現邵某失蹤後。立即將目光放在了與他關係密切的情人彭碧蓉身上,又順著彭碧蓉發現徐小明,銀行也證實就是他拿著邵某的銀行卡取錢。

事情最終水落石出,隨著徐小明、胡志雄的落網,其團伙其餘成員也相繼落網。一起富商遇害案,讓這個涉嫌多起搶劫殺人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徐小明等人的行為構成搶劫罪、詐騙罪、非法買賣槍支罪,彭碧蓉雖不知殺人事實,卻也幫助搶劫構成搶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條文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買賣槍支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徐小明等人窮兇極惡,犯罪情節極其嚴重,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危害性大,數罪併罰,最終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至於彭碧蓉,涉嫌搶劫罪但犯罪情節較輕,故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