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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好欺負,拿她幾件首飾沒事的,婆婆剛說完,兒媳提離婚

王新穎的感情不是很順,她曾經在感情中掏心掏肺對別人,除了一身傷,她什麼也沒得到。第一任男友騙光了她的積蓄,第二任男友婚前劈腿,第三任男友同時腳踩幾隻船。過往種種,王新穎有一段時間都不敢談戀愛了,她不確定這個世界上還有沒有可以信得過的男人了。為了避免受到傷害,王新穎三年沒有談戀愛。即使她對某個男生有好感,即使她能感受到對方的真心誠意,她還是選擇了退縮。都說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王新穎就是這樣的人吧。遇上老公的時候,王新穎看他第一眼就覺得自己完了。那種感覺就像是瓊瑤筆下的女主角,非要愛得轟轟烈烈、地裂天崩才算罷休。兩人確定關係一個月,王新穎感覺他們已經認識了很久一樣。王新穎帶他去見自己的所有朋友,不僅如此,她還在朋友圈官宣了兩人的戀情。男友讓她放慢速度去相愛,王新穎卻覺得遇上他就是她最大的幸運,如果不早早和所有人分享她的好訊息,她連覺都睡不好。

王新穎的朋友對她的男友並沒有很好的印象與評價,就連她的閨蜜都說,“親愛的,不要太早投入感情進去,我總感覺他沒有你說的那麼好。你已經在感情裡受過幾次傷了,這次一定要懂得好好保護自己啊。”就因為閨蜜不認可自己的戀情,王新穎好久沒有和閨蜜聯絡。即使閨蜜發來問候的資訊,她也像沒看到一樣。在王新穎的心裡,男友已經是她身體的一部分了。閨蜜否認他,就跟否認她自己一樣。戀愛兩個月,王新穎就和男友領了結婚證。她還特意發了一條朋友圈,閨蜜給王新穎發來恭喜的紅包,王新穎沒有收。她在乎的不是錢,而是閨蜜當初沒有尊重自己的老公、自己的選擇。閃婚的後果,一地雞毛。王新穎是偷戶口本出來和老公領的結婚證。她的父母還在費心為她介紹男朋友的時候,王新穎已經是有夫之婦了。王新穎一直不敢告訴父母,生怕父母接受不了她閃婚的事實。

在他們在一起整整一年後,王新穎才敢說她是憑執照結婚的,她的父母感到震驚。在這個時候,生米已經煮熟了,再說什麼也沒有用。王新穎的父母約見了他們的姻親,不久就為他們舉行了婚禮。當她的婆婆知道她的兒子已經拿到了證書時,她對王新穎的印象特別糟糕。在婆婆的心目中,如果兒媳遵循正常的程式,她將成為公婆、訂婚、訂婚和結婚。這樣的女人是個普通的女人。現在,她的兒媳未經她的允許就搶劫了她的兒子。她一定很難過。王新穎的父母過去不希望她的女兒被人看不起,所以他們為她的女兒準備了很多嫁妝首飾。父母也知道閃電婚姻對女兒來說是件壞事。從長輩的角度來看,她不夠尊重婆婆。為此,王新穎的父母還特意為公婆買了一些禮物,並說了一些道歉的話。王新穎認為這是不必要的,但她的父母認為這是非常必要的

婚禮後,王新穎搬進了婆婆家。王新穎從來不知道如何與婆婆相處,她在家裡是什麼樣子,結婚後又是什麼樣子。所以她的婆婆對王新穎更加不滿。她覺得兒媳應該做家務,照顧丈夫,服務婆婆。現在最好是他的兒子做所有的工作,他的兒媳成為一名幫手。有一天,婆婆和她的小姐妹聊天,話題不知不覺轉到了兒媳身上。婆婆說,“兒媳好欺負,我拿她幾件陪嫁首飾不信她敢離。我那個兒媳婦啊,認識兩個月就拉著我兒子領證了,她是多著急嫁給我兒子,怕我兒子不要她啊。”婆婆剛說完,她就聽到了兒子的咳嗽聲,於是她慌了。婆婆轉過身一看,兒子兒媳都站在家門口。兒媳的臉色特別難看,她回自己的房間之前對婆婆說,“明天我就搬走,還有,陪嫁首飾我也會一起帶走的。”

閃婚無論對於男人來說,還是對於女人,都是有極大的風險的。閃婚就意味著,兩個人還沒能完全瞭解彼此呢;閃婚同時也意味著,雙方的家長還沒有見過面呢。在此基礎之上而締結的婚姻關係,一定是不牢固的。婆婆會嫌棄兒媳不懂事,即使兒媳一分錢彩禮也沒要,在婆婆眼中也是不值錢的。兒媳呢,她以為自己不過嫁了自己所愛的男人,卻忘記了婚姻的幸福指數,與婆婆也有著直接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