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文化

男子與他人鬥氣別車致妻子死亡,獲刑4年

5月 10 日,“成都高新法院”公眾號釋出一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案:

近日,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一起在成都高架快速路上追逐競駛、鬥氣別車危害公共安全的上訴案件,維持了成都高新法院的原判。成都高新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舒某某、葉某某(均為成都籍)相互鬥氣,在有一定車流量的高架快速路上,透過反覆加減車速、快速變道等方式別車,造成了車損人亡的慘劇,產生的危害程度與爆炸、放火等對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相當。所以,成都高新法院認定被告人舒某某、葉某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查明,葉某某駕駛小型轎車搭載妻兒打算前往某遊樂場時突然變更車道,影響了正常行駛的舒某某。在變道不成後,葉某某便從後方行駛到了舒某某左側。隨後,舒某某搖下車窗對葉某某進行辱罵。

在爭吵後,兩人駕車駛入成雅高架快速路。在限速 80 公里、周圍車流量較大的道路上,葉某某和舒某某完全無視行車安全,反覆採用低速、高速、快速變更車道等方式相互鬥氣別車,甚至一度以時速 120 公里左右的速度追逐競駛。

在成雅高架快速路期間,葉某某超速駕駛車輛連續變更車道意圖阻止緊追其後的舒某某超車。最終,兩人的行為導致二車與前方正常行駛的轎車連續碰撞,造成 6 車受損和葉某某妻子喪生。

經成都交警六分局偵查終結,成都高新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駕駛員葉某某、舒某某依法提起公訴。

成都高新法院經審理認為,舒某某、葉某某相互鬥氣,在有一定車流量的高架快速路上,透過反覆加減車速、快速變道等方式別車,明知會對彼此車輛及周圍車輛安全行駛造成不可控制的嚴重威脅、對橋上、橋下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後果,依然追逐競駛,放任危險結果發生,造成車損人亡的慘劇,二人故意實施上述行為產生的危害程度與爆炸、放火等對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相當。

成都高新法院於 2022 年 2 月 9 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認定被告人舒某某、葉某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近年來,關於鬥氣車行為屢見不鮮:

2020 年 9 月 21 日,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附近的安定路上,原本並沒有交集的兩位司機“蘇某”和“王某”,因不滿彼此的併線行為在車流中鬥氣起來。

2020 年 10 月,發生在北京某馬路的“駕車超速別車潑咖啡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潑咖啡車主涉危險駕駛罪罪名成立,一審被判拘役 3 個月。被告人蘇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2020 年 5 月 2 日中午,富陽大源鎮徐樟線上發生了驚險一幕。兩輛白色小汽車在雙向僅為兩車道的道路上快速互相追趕,並多次做出危險動作。

最終兩車駕駛員因互相鬥氣駕駛,造成其中一輛轎車與對向駛來的公交車發生碰撞,車輛損毀嚴重。

最終,史某駕駛的車輛與對向公交車發生正面激烈碰撞,造成史某自身腿部骨折,公交車上兩名乘員受傷,車輛損壞的嚴重後果。

再次提醒: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我們在外出時,安全駕駛非常重要,寧讓三分,不搶一秒,行車要秩序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