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文化

喬姆斯基:關心語言,更是關心人類的命運

直到近期,94歲的喬姆斯基依舊活躍於公共領域,持續發聲,與公眾對話。

新書《我們是誰》濃縮了喬姆斯過去五十年來的跨領域研究進展與思想變化,涵蓋包括語言學理論、認知科學、科學哲學、科學史、倫理和政治哲學等領域。他在書中主要探討四個問題:語言是什麼?人類的理解有哪些侷限?我們應該爭取的共同福祉是什麼?大自然的奧秘究竟是怎樣的?

與以往相似,喬姆斯基並不急於給出答案,而是深入探索這些基本問題的不同肌理,批判性地回顧了科學史與哲學史上有關語言的新發現是如何挑戰並顛覆我們對於自身與社會的概念認知,並藉此闡述了他關於語言的起源、語言與思維的密切關係及其生物學基礎的最新思考。最後,他將目光轉向社會與政治領域,為“自由主義社會主義”(libetarian socialism)立場展開哲學的探索與辯護,重申他對於“世界應該怎樣”的理解。

“語言能力不僅是人類思維的工具,而且也很可能是我們思想的重要來源。”喬姆斯基曾在與C。J。波利赫羅紐(C。J。Polychroniou)的訪談中這樣說道。也是在此意義上,關心語言,正是為了探究有關人類最為古老而基本的問題——我們是誰(what kind of creatures are we)。

下文經出版社授權摘編自《我們是誰:喬姆斯基論語言及其他》“我們能理解什麼?”一章。篇幅所限,較原文有較大幅度刪減,小標題為摘編者所擬。

《我們是誰:喬姆斯基論語言及其他》,[美]諾姆·喬姆斯基著,餘東譯/郭威校,我思 |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22年3月。

原文作者 | [美]諾姆·喬姆斯基

摘編 | 青青子

問題與奧秘:

先天結構決定了我們的認知能力及其限度

歐文·弗拉納根新造了一個名為“新神秘主義”的概念,將它定義為“一種直刺科學主義心臟的後現代主義立場”。該概念主張“我們永遠不可能完全詮釋意識”。該術語現在使用的範圍已經寬泛很多,涉及人類智力可及的詮釋範圍和屬性等諸多問題。我將賦予這個術語更廣泛的意義。在我看來,這個術語的意義應該更豐富。

我被認為是引發這種奇特後現代異端邪說的罪魁之一,不過我寧可將它換個名稱:公理。四十年前,我在提出問題與奧秘之間的區別時就有如此的想法。前者在我們的認知能力範圍之內,後者則不然。借用查爾斯·桑德斯·皮爾士對溯因推理一詞的論述來說,人類大腦是一個生物系統,為其提供一套有限的“可接受假設”。這些假設是人類科學探究的基礎,據此推理,這也是普通意義上的認知能力的基礎。從簡單的邏輯角度來說,該系統必須排除其他假設和觀點,因為我們根本無從理解它們,或者因為層次太高,事實上超出了我們力所能及的範圍。結構迥異的大腦也許能理解,但皮爾士可能不會這麼認為。普遍生成語法對語言起著類似的作用,其基本觀察對所有生物能力的考量也適用。

《推理及萬物邏輯》,[美] 查爾斯·桑德斯·皮爾士著,張留華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9年9月。

皮爾士的溯因推理有時被譽為能獲取最佳解釋的推理,這一概念雖然還不夠成熟,其意義卻遠遠超越了概念本身。至關重要的是,皮爾士堅持“可接受假設”是有侷限的,而且侷限性很大,這是為“想象正確的理論”而設立的一個先決條件。他在此關注的主要是科學知識的增長,但這一點也適合常識性理解的習得,特別是適合語言的習得。

即便是對我們有能力建構的那些問題來說,這應該也是適當的;先天結構決定了我們能提出豐富多樣、可以表述的問題,同時也有無法提出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對於某些不同物種的大腦卻可能是可以提出的。我還引用了休謨的一些類似觀點。他認識到,與“野獸”一樣,“人類的大部分知識”有賴於“源於大自然初始之手”的“一系列自然本能”——用我們的話來說就是遺傳基因的饋贈。因此可以看出,以上幾個結論都是相似的。

在我看來,這些都像是不言而喻的公理。那麼,如果我們是生物有機體而不是天使,我們的認知機能與平常所說的“身體能力”就應該是相似的,所以也應該完全像研究身體其他系統一樣研究認知機能。

讓我們以消化系統為例。脊椎動物具有“第二大腦”,即“腸道大腦”,這一腸道神經系統是一個“神經整合和加工的獨立場所”。腸道大腦的進化一直是與腦部大腦同步的。它已成為“一個充滿活力的現代資料處理中心,使我們得以無需動腦筋就能完成一些極為重要但不太愉悅的任務”。如果幸運,可以在“意識不到的情況下,高效率地完成”任務。腸道也有可能患上“自己的神經官能症”。現在有研究報告說,腸道也容易患上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氏症以及自閉症等大腦疾病。它有自己的感官感測器和監管裝置,用來接受與其有互動的器官所施加的各項具體任務,排斥來自其他器官的任務。

紀錄片《天地玄黃》劇照。

毫無疑問,“大自然的初始之手”決定了腸道大腦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也就是說,腸道大腦有其能解決的“問題”,也有超越其能力之外的“奧秘”。範圍與侷限是互為關聯的:提供範圍的結構特質同時也設定了限制,對此同樣不存在爭議。就腸道大腦而言,沒有人討論過有點模糊的“天賦假說”,因為除了對什麼是遺傳成分存在各種不同看法之外,這個研究領域不存在這樣的假說。該假說用於語言問題上時,卻往往受到指責,也從來沒有人為之辯護。這麼多年來,對腸道大腦的基因構成,如同對其他領域的基因構成一樣,人們仍不是完全瞭解,但對此也沒有怨言。腸道大腦的研究是基於內在的,消化系統的運作關鍵在於與它相關的外部物質,在於生物體的其他地方或身體之外,但沒有哲學批評以這一事實為基礎。人們研究的是內部系統的性質及其與外部的相互作用,在此並未涉及哲學上的困惑。

與腸道大腦問題類似的一些想法對第一大腦及其能力,特別是人類語言的研究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在我看來,這一例證反映了一種奇怪的傾向,即將人類有機體的心理方面與所謂身體方面區別對待。這是一種方法論上的二元主義,其危害遠甚於笛卡爾形而上學的二元論,後者是值得尊敬的科學假說。牛頓理論說明,笛卡爾的實體之一——身體,並不存在,這至少在笛卡爾式的意義上消解了心—身問題,由此摒棄了現代科學早期的機械論哲學,並證明笛卡爾形而上學的二元論是錯誤的。這使“身體的”和“物理的”究竟應該指什麼,成了一個開放性的問題。相比之下,方法論上的二元主義似乎沒有任何值得推崇之處。如果我們摒棄它,就很難看出為什麼第一大腦的研究,特別是大腦認知研究,應該與腸道大腦或身體任何部位的研究有根本的不同。如果可以這麼說,那麼與普遍的看法相反,神秘主義以及內在主義僅僅只是多種形式的公理而已。

用“大自然”來取代“上帝”的做法,

為科學探尋開闢了一條路

由於各種不同的原因,許多精英人物都為接受了神秘主義的公理有所內疚。我認為伯特蘭·羅素也是其中之一。九十年前,他採納了休謨“最高等的(確定性),是我自己的感知”這一觀點,所以我們可以把心智的各種結構看作為理解感知而付出的努力。無論這是常識理解的反思結構,還是科學上更周密更嚴謹的努力,都為我們揭示了知覺“所被給予”的是一個來自外部資料和思維結構的構件。這些話題C。I。劉易斯在羅素之後不久又作了有趣的討論。

《人類理智研究》,[英]大衛·休謨著,呂大吉譯,商務印書館,1999年8月。

正如休謨所說,我們必須堅持“牛頓哲學”,要“在一定程度上持懷疑態度,對於超越人的能力極限的領域,坦然承認自己的無知”。對休謨來說,牛頓哲學實際上涵蓋了事物表象以外的一切。我們必須“避免涉及表象真實本質和操作的長篇大論”。想象是“靈魂的一種神奇能力……是人類竭盡理解的全力也無法解釋的”。正是想象使我們相信,我們在感受外在連續的事物,包括心智或自我。這與約翰遜博士、G。E。摩爾以及其他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看法相反,在我看來,休謨的推理似乎是值得尊重的。

當時的人們對此是非常理解的。洛克寫道,一方面我們“對渴望瞭解的物質及其影響十分無奈地依然懵懂無知”,也沒有掌握(能提供真實解釋的)關於身體的科學,另一方面他在讀過“智者牛頓先生無與倫比的著作後深信,在這個問題上,若設想用我偏狹的觀念來限制上帝之力,簡直太大膽”。儘管物質之間的萬有引力“對我來說不可思議”,但是,正如牛頓指出的,我們必須承認,上帝的力量足以“賦予身體以操控的能力以及操控的方式,這種能力和方式超乎我們對觀念的理解,也超越我們基於對物質的瞭解所作的詮釋”。感謝牛頓的研究,我們知道,“上帝已經這樣做了”。

紀錄片《地球之鹽》劇照。

如果承認神秘主義的公理,那麼就不能以我是否理解來作為判斷事物是否存在的標準。排除神學的考慮後,我們可以換個方式來表述洛克的思想,那就是:他認為大自然有些特質對人類而言是無解之謎。牛頓對此並不反對。他不斷尋求以某種方式來避免得出物體可以超距相互作用這一“荒謬”結論。他推測,無處不在的上帝有可能是導致萬有引力相互作用的“非物質媒介”。但是如果沒有實驗證明,他就拒絕“虛假推測”,所以他只能走到這一步。牛頓最傑出的批評家萊布尼茨認為,無接觸的相互作用是“不可思議的”,牛頓認可這一看法,但不認可萊布尼茨所說的這是一種“不合理的神秘特質”。牛頓認為他的原則不是神秘的,“只有它們的根源才是神秘的”。他希望這些根源能用物理術語來詮釋,意思是指機械論哲學或類似的術語。由於沒有做到這一點,牛頓主張,要是能從現象中歸納出一般原則來,還“能為我們揭示所有有形事物的行為特質是如何遵從那些明顯原則的,那將是哲學跨出的一大步,儘管這些原則的根源還未被髮掘”。

安德魯·賈尼亞克深入研究了作為哲學家的牛頓。他認為,牛頓不承認沒有接觸就沒有作用力與反作用力,是有其獨特緣由的。他提出,牛頓認為他的思維不是透過反思經驗,或透過物理科學的發展而能有所調整,他對“上帝在物質世界的位置的理解,使他的思維形成一個形而上學框架,該框架正與他的思維模式相符”。再者,“如果超距作用中有可能存在神性,即神可以在超距狀態施加某種作用,那麼上帝的全能性則不需要像牛頓以往所解釋的那樣去按照神性的全能性去解釋了”。

Newton, Andrew Janiak, Wiley-Blackwell, 2015。

後來的牛頓學說信奉者們拒絕了形而上學,從而接受了理論結構內的超距行為。關於世界的那些結論中涉及的不可思議性問題不再予以考慮,儘管它們一直困擾著牛頓本人及其同時代的精英們。

因此,科學探究的目標存在隱性的限制:從現代科學早期真正理解的標準是可理解性,到關於世界的理論是否具有可理解性這一範圍狹小很多的目標。在我看來,這應該是人類思想和探索史上極為重要的一步,遠比人們普遍意識到的更重要,它在廣義上直接影響到神秘主義的範圍。

洛克得出了這樣的結論,正如上帝賦予了物質萬有引力這種不可思議的特性一樣,他也有可能給物質“補充”了思維的能力。用“大自然”來取代“上帝”的做法為科學探究帶來了話題,也為科學探尋開闢了一條路,而人們在這條路上不斷向前,最後得出一個結論 :思維是有組織的物質的某些形態所具備的一種特性。

語言是變化的,

但不是進化的

20世紀的最後十年被稱作“大腦的十年”。神經科學家弗農·芒卡斯爾為一部論文集寫了序言,評論了文集的研究成果,將文集的主導主題表述為新生物學論題,即“精神上的事物,也就是心智上的事物,是大腦的自然屬性,(雖然)這些屬性是由……我們尚不明白的……原則導致的”——這再一次重申了18世紀的觀點,而且所用的語言也幾乎一樣。

但是,“我們尚不明白”這一短語應該引起注意。我們不妨想想伯特蘭·羅素1927年的評論。他說,化學定律“目前還不能歸結為物理定律”。科學精英們根據這一事實,認為化學不過是一種可以預測試驗結果的計算模式,並不是真正的科學。羅素的觀察雖然正確,但是人們很快就發現,他還是太保守了。按照當時對物理的理解,化學定律其實是不能歸結為物理定律的,只是量子理論的革命使物理學發生了急劇變化,物理過程與實際上沒有變化的化學過程還是合一了。

《哲學問題》,[英]波特蘭·羅素著,何兆武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4月。

這裡大有神經科學和心靈哲學可以借鑑之處。當代神經科學很難說有一個世紀前的物理學那麼完善。其實在我看來,關於其基本假設還是有令人信服的批評的。一般都認為,心智研究是抽象層面的神經科學,如果我們說的是今天的神經科學,那麼,這一說法最終很可能與九十年前關於化學的類似說法一樣,也具有誤導性。

到了現代社會,又有人以種種不同方式將思維與意識等同,例如在奎因的論文中,遵循規則要麼歸結為“符合”,就像行星符合開普勒定律,要麼透過有意識的思維還原至“引導”。或者像塞爾的“連線原則”一樣,主張心智的操作一定能以某種方式為有意識的經驗所把握。這是很難表述得清晰合理的觀點。這些看法,無論是視為試驗性的說法,還是作為術語規定,都排除了大部分已發現的語言或感知中的規則遵循。

我們有理由相信,能觸及意識的,甚至只是有可能觸及意識的,可能不過是一些零散的不可理解的精神過程的反射,這些過程與有時確實觸及意識的零散碎片之間產生密切的相互作用。當今就人類如何做決定這一論題進行的著名的利貝特試驗,在這方面就提供了很多明顯的證據。雖然在我看來,把這一系列試驗當作意識自由的證據是錯誤的。很多問題依然存在,其中包括個人職責的驅使,當然,這是在不考慮意識和思考對做決定的影響的情況下。還有認識能力層面上有可能受到的限制也是問題所在。

利貝特實驗圖示。

如果觸及意識的那些精神過程的碎片,與那些無法觸及意識的碎片確實有密切的相互作用,這一點至少在語言運用中是比較明瞭的,那麼將重點侷限於自覺意識或者意識的可及性上,就很可能會嚴重阻礙心智科學的發展。這些都是很有意義的話題,但是在此我們無暇深究。

所以還是回到廣義的神秘主義,而不侷限於意識問題。正如我認為的,應該將神秘意識視為公理。我們可以考慮各種各樣的奧秘。有些具有深遠的意義,包括上文提過的:那些對人類也許是永恆的奧秘。但是在回到這些問題之前,有些範圍狹窄些的案例還值得考慮:這些案例可能在我們的認知能力之內,原則上有可能存在相關實證性證據,雖然我們無法獲得這些證據。還有些案例,有試驗或許能回答我們提出的好問題,但出於倫理的考慮卻無法進行。

所以,藉助以貓和猴子為物件的侵入式實驗,我們掌握了大量關於人類視覺神經的知識,但瞭解語言卻不能採取同樣的方式。動物世界沒有任何已知的與研究語言相關的同源事物,而以人為物件的類似實驗是被禁止的,雖然其中有些障礙隨著新技術的出現,今後也許能被排除。

紀錄片《製造共識:喬姆斯基與媒體》劇照。

認知的演變也許就是一例,特別是所謂的“語言演變”,即語言能力的演變,語言的機能。語言是變化的,但不是進化的。進化生物學家理查德·列萬廷多年前就反覆主張,關於這些事情我們實際上什麼也不瞭解。他的結論是:“如果有可能知道認知(無論是指什麼)是如何產生、傳播以及變化的,那會很有趣。可惜我們無法瞭解,沒有那麼好的運氣。”對此我們沒有相關證據。他這些結論發表於麻省理工學院出版的《認知科學的邀請》,編輯們和我一樣認為他的結論頗有說服力,儘管他的分析大多未受重視,也沒妨礙被他視為“講故事類”的文獻持續出現,特別是在語言領域。

典型的講故事模式甚至都不昭示表現型的基本性質。對任何嚴肅的進化論研究而言,這都是一個先決條件。典型的故事講述也構建關於交際的故事(一個也許更有吸引力的不同話題),因為進化論概念,即便不說其他問題,至少是有點令人心存疑竇的,但是畢竟符合傳統。最近有篇技術論文點評了自從列萬廷提出指責以來又有哪些新成果,並在文中再次肯定這些成果,我覺得這篇論文很有道理,而我也是作者之一。

原文作者 | [美]諾姆·喬姆斯基

摘編 | 青青子

編輯|張婷

導語校對|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