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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黴!樓頂違建未拆,鄰居年年漏雨,電路滲水險引火情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陳聖禹

編者按:

還沒進主汛期,北京今年降水已比常年同期偏多五成。伴隨前幾次強降雨,市民向12345熱線反映的房屋漏雨問題也呈現上升趨勢。某些長時間未解決的漏雨難題,甚至成為影響市民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的突出問題。市民吹哨,黨報報到,記者趕赴居民反映強烈的小區開展調查,並協調有關部門共同推動難題解決,為安然度汛盡一份力。歡迎讀者向我們訴說汛期困擾您的難題。

因樓頂存在兩處總面積約100平方米的違建,位於豐臺區富澤園小區2號樓的部分頂層防水層遭到破壞。從2021年汛期因樓下漏雨發現違建存在,到當年11月街道辦事處發出強制拆除決定書,直至今年汛期再度來臨,多戶居民家仍然漏雨嚴重。大家多方反映,但拆違工作進展緩慢,漏雨問題更是遲遲無解。7月3日北京釋出暴雨藍色預警,當晚樓內部分居民家中的插座及照明開關甚至因雨水滲入險些引發火情。記者趕赴現場展開調查。

多戶居民家漏雨遲遲未解決

雨水流入電路險些引發火情

頂層的漏雨透過牆壁縫隙流到王女士家的照明開關了。

28層住戶家電源插座旁的牆壁已經被雨水浸溼。

富澤園小區2號樓共有30層,其中29、30兩層為複式結構。“我們是在去年雨季時發現樓頂違建的,當時這戶人家的違建還在建設當中。去年下半年,我們就因為家裡漏雨以及違建拆改暖氣管道造成漏水問題向物業反映過。但今年情況變得更糟了。”談及此事,業主馮先生非常發愁。

7月4日下午,記者趕到富澤園2號樓時,多位高層住戶已等候在此。“最近一連幾天都有雨,我們08、09兩個戶型的住戶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有業主家裝在房頂上的燈筒、牆壁上的電源插座都往外冒水,太危險了,趕緊來看看吧。”一位業主說。

家住2號樓27層的業主王女士反映,從去年開始自家主臥的陽臺和臥室照明的開關處便出現漏雨。“每次我都會跟物業反映,但還是一直漏。明面上看是陽臺漏雨以及屋裡的幾個開關處牆皮因為雨水浸泡脫落,但實際上只要雨量稍大,廁所的PVC板內都能聽到滴滴答答的水聲。”

7月3日降雨過後,記者在王女士家看到,主臥和衛生間的開關處都有非常明顯的遭雨水浸泡的痕跡。由於雨水並非從屋頂直接落下,而是順著屋內開關與牆面的縫隙滲出,這讓王女士清理起來尤為吃力。“只能在牆面下的地板上墊一塊布,防止雨水再往地面流,到了晚上開燈時也需要非常小心。”

記者又來到2號樓次頂層28樓一戶居民家,發現這裡的情況更為嚴重。回憶起7月3日的驚險一幕,曾住在此的租戶仍心有餘悸。“昨天正好是週末,一整天都在下雨。起初我看到客廳進門處雨水順著吸頂燈不停往下流,就趕快拿了盆去接水。後來上衛生間時按下照明開關後,燈就忽明忽暗地閃爍起來。”這位租戶告訴記者,他趕緊關閉了照明開關,可燈仍在不停閃爍,不久後開關處便傳來陣陣焦糊味兒。“我趕忙撥打了119火警電話,雖然消防員及時趕到排除了險情,但這房子我無論如何也不敢住了,只能草草收拾了一些衣物、被褥,搬到中介給臨時安排的地方暫住。”7月4日採訪當日,儘管屋外已是晴空萬里,但屋裡的衛生間內仍十分潮溼,雨水還在順著牆壁和PVC板的開口處滴個不停。衛生間的開關面板處,還可以看到前一天電線短路後燒焦的痕跡。

在2號樓的業主微信群中,反映漏雨問題的不只高層住戶,就連部分居住在8至10層的業主也反映家中牆壁出現了滲水情況。該樓的物業樓管坦言,根據目前統計,6月底至7月初降雨最嚴重時已經影響到該樓第7層的部分住戶。

違建破壞樓頂防水

僅靠雨布苫蓋難解燃眉急

雨後違建內仍有不少雨水殘留。(受訪者提供圖)

位於29層的違建仍未能徹底拆除。(受訪者提供圖)

違建拆除部分僅用防水布進行了苫蓋。(受訪者供圖)

當天,記者前往29層,想去居民反映的違建住戶家中瞭解情況,但敲門後屋內沒有迴應。

業主馮先生認為,之所以該棟樓的漏雨問題集中在08、09兩種戶型的住戶家中,究其原因就在頂層違建。“我們這棟樓28層再往上,外圍是一圈屋頂花園及部分通風、排水管線,裡面才是頂層複式房屋。該業主將他家外側的這片區域圈佔起來,改成了一處70平方米的磚混結構房屋以及一處30平方米的簡易結構房屋。被違建佔據的區域正好位於08、09戶型上方。不僅樓頂防水層被破壞,就連原先樓頂的通風井及通風井上的磚石結構蓋板都被該業主拆掉幷包進違建內。”在馮先生提供的拍攝於2021年7月的照片中記者看到,違建的主體結構和窗戶等均已建設完成,地面上擺放著不少板材,疑似是供後續屋內裝修使用。

馮先生告訴記者,2021年11月,新村街道辦事處就正式對該處尚未建設完成的違建下達了強制拆除決定書,但截至目前,違建的拆除進度異常緩慢。“我們問過物業和城管好幾次,但都被告知因無法與業主取得聯絡,後續拆除以及汛期防水工作難以推進。”

今年雨季來臨前,於先生曾多次向物業反映頂層違建帶來的漏雨問題。“後來在頂層那戶家裡,看到簡易結構部分有拆除痕跡,但29層磚混結構違建依然存在。拆除的部分在防水層未恢復的情況下僅鋪了一張防雨布,其效果可想而知。”

據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29層住戶涉及的違建共有100平方米。該違建分為上下兩層,目前上層違建已基本拆除完成。後續屋頂防水層恢復工作需等到下層違建徹底拆除後方可進行。“目前物業方面僅有工程部的負責人可以與該戶業主及其委託人取得聯絡。雖然之前降雨時該住戶的委託人對屋頂裸露部分進行了苫蓋,但樓下居民還是受到較大影響。後續我們會督促業主儘快採取防水措施。同時我們也在統計樓下居民的受損情況,爭取儘早將該情況告知29層住戶。”

違建何時能拆仍未知

街道辦稱與業主溝通不暢致難拆

2021年11月,新村街道辦事處便已對該違建出具《強制拆除決定書》

根據居民提供的照片顯示,早在2021年11月8日該違建便已被新村街道辦事處認定為違法建設,當日街道向違建當事人留置送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三天後,街道又向違建當事人發出了《強制拆除決定書》,其中規定對於拒不履行義務的,將於2021年12月13日依法立即強制拆除。但截至目前,該違建仍未完成拆除。

記者隨後又聯絡到了新村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隊。工作人員表示,2021年收到相關舉報後曾跟隨小區物業一同到29層住戶家進行檢視,並對違建進行了認定。“雖然完成了認定,但是後續與該戶業主的溝通並不順暢。在將其涉及違建的房產進行凍結後,住戶才與我們取得聯絡。”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該戶房主確實已經開始了違建的拆除工作,但目前暫不能確定具體完成拆除的日期。

《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對正在搭建、開挖的違法建設,執法機關應當書面責令違法建設當事人立即停止建設、自行拆除或者回填;並可以查封違法建設施工現場、扣押違法建設施工工具和材料。當事人拒不停止建設或者拒不拆除、回填的,執法機關應當依法立即強制拆除、回填。“儘管這一小區屋頂違建的案例情況相對複雜,但按照北京市違建查處、拆除的相關規定,也不應久拖不決,更不應導致屋頂防水破壞始終無法修復,漏水現象一直持續。”相關專家稱。

專家表示,對於拆除違建需要進入違建責任人的家裡,違建人不配合的情況不應該成為難題。如果違建責任人不配合強制拆除,就涉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了。公安機關應當介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對不配合拆違的違建責任人採取相應措施。

此外就屋頂違建破壞防水層導致屋頂漏水的維修責任人而言,專家認為物業公司應當履行阻止違建行為、向行政機關主動報告違建情況以及修復屋頂漏水等責任,因違建人不配合導致屋頂漏水難以修復的,違建責任人應該承擔因屋頂漏水導致財產受損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