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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迴宋朝|在宋朝出嫁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夢迴大宋

常記溪亭日暮,

沈醉不知歸路,

興盡晚回舟,

誤入藕花深處,

爭渡爭渡,

激起一灘鷗鷺。

——如夢令 李清照

小美年芳十四, 最美的年華,不愛繁華愛荷花。在人人發影片、刷抖音的年代,小美最愛的卻是獨自一人,手捧一卷宋詞,獨煮一杯清茶,回味其中的芳華。

如果,如果能在如夢的大宋,再找到意中那個多情而灑脫的公子……

詩卷輕輕滑落,而小美也輕輕睡去……

煮茶刺繡

在夢中醒來,一切都是那麼的熟悉和自然,彷彿自己從未離開過,抑或自己剛剛做了一個什麼夢。

此時的小美是南宋臨安人,今年14歲,父母經營著一個茶鋪,弟弟還在幼年。

管他呢,小美又拿起自己的刺繡,開始對著鴛鴦發呆……

鴛鴦雙棲蝶雙飛,滿園春色惹人醉……

小美的婚禮—尋取意中人

“小美也不小啦,也該談婚論嫁啦!”

“是的,我也在留心適合的人家呢!”

聽到父母的對話,小美的心裡又蕩起了漣漪……

《宋刑統˙戶婚律》規定女子13歲、男子15歲後就可以成婚了,不過有很多士大夫都建議可以再晚一點。宋孝宗時期的進士袁採就曾建議,父母們不要在孩子太年幼的時候給他們定親,以免未來產生變數,讓兒女們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

怎麼找呢?那些已經有根基計程車族大家還是比較難攀上,最好的物件就是那些家境一般、剛剛考取功名的讀書人,許他以豐厚的嫁妝,很多人都會動心。

於是出現了宋朝特有的“榜下捉婿”之風:每到科考放榜之日,富商們便紛紛湧到榜下搶新科進士當女婿。

北宋朱彧的《萍州可談》記錄道:“近歲富商庸俗與厚藏者嫁女,亦於榜下捉婿,厚捉錢以餌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餘緡。”

那些土豪們搶起女婿來,一出手就是一千多貫錢,砸的寒門出身的新科進士暈乎乎的。一千貫是多少錢?按照米價折算的話,相當於現在的三四十萬,而且這個錢只算是給他的一筆生活費,真要成婚了,嫁妝更是豐厚得嚇人!

此乃價值投資的典範,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古人誠不欺我。真是寒窗十年無人問,一朝放榜天下知,左手美人右手金,人生得意能幾何?

然而,小美只是出身在普通小商戶家庭,自然不能如此豪橫。那麼普通家庭的婚嫁是怎麼進行的呢?

話說剎那間媒人卻找上門來了,只見來的兩個媒人用黃布包著髮髻,穿著坎肩,手裡還拿著青色的傘。

這兩個媒人是想替城南的陸家做媒,話說這位陸家,父親曾參加州試得過舉人,卻一直沒考得中進士,但也算是詩書傳家了。陸家這位小郎,今年15歲,忠厚孝順,還頗有些才名在外頭,都說他將來一定能夠高中。

所以雖然陸家經濟條件一般,小美的父母還是挺滿意的,於是兩家開始進入議婚的程式。

小美的婚禮一納采

北宋的時候婚禮有納采、納吉、納徵、親迎四個程式,南宋時又簡化為納采、納吉、親迎三個程式。

小美和陸家這就開始了第一步“納采”。首先小美家和陸家交換了草貼,所謂“草貼”是兩家人對自家情況的一個簡單介紹,上面寫著孩子的生辰八字,籍貫,曾祖、祖父、父親的官職,母親的姓氏,小美家還要特別寫上小美的陪嫁資產大概情況。

小美家和陸家看了對方的草貼,並找人佔了一下、兩個人的八字,顯示是大吉呀!於是他們兩家又繼續交換細貼,所謂“細貼”就是列出了更詳細的情況,除了草貼上有的,陸家詳細列出了聘禮的數目,而小美家則詳細列出陪嫁的內容及數目。

這兩次交換草貼和細貼的過程中,小美家或者陸家任何一方覺得不合適,都可以隨時取消婚事洽談,風俗如此,沒有人會因此加以責怪。不過他們都很滿意,表示趕緊繼續下一步吧!

下一步該是納吉了吧?不不,宋人在此處顯出了開放寬容的一面,這個時候兩家家長請媒人安排了一次“相親”。咦?宋朝版的相親是怎樣的呢?

過程是這樣的,媒人將兩家人約到城中的一家飯館碰頭,讓小美和陸郎先彼此看一看,結果陸郎對小美一見鍾情,小美對陸郎也很中意,於是陸郎就很開心地將一枝金簪親手插到小美頭髮上。

這個“插金簪”也大有講究,風俗是如果男方看上了女孩子,就給她插上一根金簪。如果男方只是留下一段綵緞“壓驚”,就說明這門親事黃了。

忙碌了一天,小美也沒說幾句話,取下那美麗的簪花,輕輕地撫摸。明明初次相見,卻猶如相識多年。然後拿出紙和筆,記錄這美好的日子:

簪花

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今日一見陸郎面,似曾相識在昨天。

小美的婚禮一納吉親迎

好了,這回小美家和陸家都開心了,準備第二步“納吉”了。

不久後,媒人就帶著陸家準備的酒、大雁、羊來到小美家,說好將在三天後送來聘禮正式下聘。宋人《夢梁錄》記載,宋代的聘禮除了錢財之外,還有很多實物。條件好的人家會送女裝、金銀首飾、綢緞、茶葉、水果、麵點、肉類、酒等等,而比較貧窮的家庭,除了少許錢財外只送一兩匹布帛、一隻鵝、酒、茶和點心之類。

三天後,小美家果然收到了豐盛的聘禮,隨著聘禮一起來的還有正式的訂婚文書,小美家也回贈了一份禮物,有各色薄紗、絛帶、印花絲綢、玉筆架等,還有小美自己做的一些繡品。同時兩家商議好了將婚期定在一年後。

至此,有了婚書和聘禮,小美和陸郎的婚約才算是正式定下來了,並且是受到宋朝法律保護的,任何一方違約都要被懲罰。宋朝法律還規定要在訂婚三年內完婚,如一方超期無故不成婚,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婚約,當然娃娃親的那種不算。

現在,小美可以安心備嫁了,她的嫁妝早在交換帖子的時候就已經整理好了,她的父母將家產的四分之一給了她做嫁妝,除了錢財衣物首飾,還有不少田產。

啊?你問我為什麼是四分之一?這也是有講究的,不同於其它朝代,宋朝法律規定女兒也有財產繼承權,一般是兒子所得財產的一半。小美還有一個弟弟,所以她得了四分之一,成婚後,嫁妝也只歸小美一人所有,她的丈夫、公婆都無權私自用她的嫁妝。

不過,對於宋朝的窮人來說,嫁女兒真的太難了!因為宋朝流行“厚嫁”,嫁女兒一定要陪很多嫁妝,除了錢財、用具、還要陪田產,有些窮人家因為出不起嫁妝,就沒法讓女兒及時成婚。

時間過得很快,一年轉眼過去,陸家按照約定請媒人來小美家請期了。“請期”就是敲定婚禮的確切日子,請期之後兩家就都忙起來,準備整個流程的最後一步“親迎”,也就是我們說的婚禮了。

婚禮那天,按照宋朝的時尚,陸郎穿著紅色的喜服親自來小美家迎親,小美則穿著綠色的喜服出嫁。至於他們兩人婚禮的流程,卻並沒有什麼特別超出我們想象的地方,和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差不了太多,就不多說了。總之婚禮是敲鑼打鼓,熱熱鬧鬧地完成了。

“相公,請用茶。”

忙碌了一整天,看著陸郎疲憊的模樣,小美心中湧起無限的愛憐……

真真假假

“小美,小美!”媽媽在親切地呼喊。

“相公,相公!”驀然睜開眼……眼前卻是一杯清茶,一卷宋詞……

古有莊周夢蝶,今有小美夢嫁,假作真時真亦假,真作假時假亦真。人生一場大夢,世事幾度秋涼,真真假假,又何必管他……

愛過,恨過,體味過,豈不已經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