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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發虛假廣告、幫助上線詐騙,如此“地推”構成犯罪

“微信掃一掃,禮品免費拿,走過路過不要錯過啊……”在廣場、商場等人流量較大的地方,你是否時常聽到這樣的吆喝聲?你可能覺得這只是普通的“地推”活動,但其背後或許隱藏著巨大的騙局。近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地推”為上線詐騙活動提供幫助的詐騙案,被告人馬某、史某以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罰金8000元和有期徒刑七個月、罰金6000元,非法所得40731。62元(已退繳)予以退繳,並上繳國庫。

2022年4月,被告人馬某、史某一起到新野縣某零食店進行“地推”活動,史某使用店家微信將虛假招聘兼職資訊傳送到6個小區微信群。一名被害人開啟招聘兼職資訊,下載“移動變現”APP,隨後向特定賬戶轉賬,總計被騙5200元。

被告人馬某、史某共同從事“地推”活動,透過識別上線傳送的二維碼,推廣虛假招聘兼職資訊,以贈送小禮品為由,誘導路人把虛假招聘兼職資訊和海報轉發到微信群內,導致被害人上當受騙。每成功傳送一個微信群,馬某和史某可以獲利10元、13元或15元。截至案發,史某共收取上線報酬26401元,馬某共收取上線報酬14330。63元,共計40731。63元,二人均分。

新野法院認為,被告人馬某、史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了詐騙罪,依法均應當受到懲罰。被告人馬某、史某利用“地推”為上線詐騙活動提供幫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均可從輕處罰。被告人馬某、史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認罪認罰,主動退繳全部非法所得,依法均可從輕處罰。二被告人多次在多地公共場合採取“地推”形式,向不特定人和微信群轉發虛假資訊,受眾達到五萬餘人,涉及微信群一千餘個,獲利四萬餘元,社會影響較差,社會危害較大,造成群眾惶恐和不安,為了打擊犯罪,保護公私財產不受侵犯,法院結合兩名被告人犯罪事實、量刑情節、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作出上述判決。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要提高辨別真偽、好壞、善惡的能力,不要從事可能幫助他人犯罪的“職業”,也不要為了“免費禮品”洩露個人資訊、掃描二維碼、進入陌生微信群、下載來路不明的APP,更不能隨意向陌生人轉賬,要透過正規途徑和網站了解招聘等資訊,多方核實,一旦遇到疑似涉嫌網路詐騙的“地推”活動,要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濟南市槐蔭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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