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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筆買入4公斤金條,轉頭卻進了回收店? 揭秘“黃金洗錢”犯罪鏈條!

“有人在我們店裡想賣掉4公斤金條,可他們好像剛剛才在對面金店買黃金,行為有點反常。”2022年6月,上海市某黃金回收店員工阿東(化名)的一通舉報電話,牽出了一起為境外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集團提供洗錢的刑事犯罪案件。

2022年11月11日,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王某、張某二人提起公訴。

圖說:涉案黃金。金山區檢察院供圖

接到神秘“代購”任務

“我這缺人做代購,要來賺點錢嗎?就買買東西,吃住全包,每天額外再給一兩千。”2022年6月,25歲的王某收到了網路好友“阿元”的工作邀約。心動的王某和好友張某也說起了招工的事情,輕鬆賺快錢的誘惑讓兩人一拍即合答應了下來。

“先來約定點集合,我會安排人對接。”在“阿元”的安排下,兩人飛抵約定地點,並從一個陌生接頭人手上拿到了兩張銀行卡和飛往上海的機票。從接頭人處兩人得知,自己的工作是要到上海去做代購,而具體代購的物品仍是未知。

抵達上海後,“阿元”又推給了王某一個暱稱“文文”的人,並要求王某和張某一切聽“文文”的指令行事。

“資金到賬了,趕緊去刷卡買黃金!”第二天,王某收到“文文”的訊息,要求二人用事先準備好的銀行卡到指定的黃金店鋪刷卡購買金條。

購買鉅額黃金需要登記核實身份資訊,而王某和張某都有意識到所做的是違法犯罪的行為,不願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為了順利購買黃金,“文文”便給二人提供了一張他人的身份證件。

“我要買2400克黃金。”張某先到店裡刷了5萬元定金,後約定第二日付清尾款拿貨。次日,張某用手中的銀行卡付清了尾款87萬元,順利拿到金條。另一邊,王某則按照“文文”指示前往另一家金店使用另一張銀行卡分6次刷款80多萬元再次購買了2000多克金條。

前腳購入後腳套現

“立即把這兩批黃金拿到指定的黃金回收店賣掉!”二人購買好黃金匯合後,“文文”再次發來指令。

為了防止大批次地售賣黃金引起店主懷疑,張某先帶著一批黃金進店細聊,而王某則帶著另一批黃金在附近等候。然而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異常的行為早就引起了注意,接到舉報的民警在黃金回收店內將張某抓獲,在附近等候的王某同樣落入法網。

“知道卡里的錢是違法犯罪所得,但是活輕鬆報酬多,就管不了這麼多了,總覺得自己不一定會被抓……”落網後,王某和張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涉及全國串案30餘起

檢察機關經審查發現,涉案的兩張銀行卡涉及34起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覆蓋全國多個省份。

“本案上游犯罪集團為境外網路詐騙團伙,透過電信網路詐騙獲取非法收益,指揮下游洗錢犯罪團伙轉移、銷贓,形成電信網路詐騙洗錢犯罪‘一條龍’,本案中王某、張某就是洗錢團伙中的一環。”本案承辦檢察官講道。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某、張某明知錢款系犯罪所得,仍夥同他人協助轉移贓款達146萬餘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責任。

通訊員 徐傑瑛 新民晚報記者 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