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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妃李玉琴強逼溥儀離婚:如果不離婚,自己永遠沒有出路

1942年,在溥儀的寵妃譚玉齡死後將近半年,偽滿洲國的日本人把女學生李玉琴送到了溥儀身邊,在李玉琴進宮一個月以後,溥儀挑選了一個良辰吉日給她行冊封禮,溥儀見李玉琴白胖胖的臉微笑著,五官端正而且憨厚,對她說:“你是很有福氣的,就叫福貴人吧。”李玉琴由此被冊封為福貴人,在偽滿洲國過上了皇妃生活。

當時的李玉琴年齡才15歲,還是個中學生,既不懂人情世故,也沒有社會經驗,在偽滿洲國是尷尬的存在,而且李玉琴家境貧寒,出生於長春市一戶普通人家,一個窮人家的女兒,忽然被送進偽滿皇宮,那些皇親國戚,甚至溥儀身邊的傭人,都向她投以輕蔑的目光。

李玉琴入宮以後,溥儀對她十分嚴苛,不僅禁止她回孃家,更不允許她的父母進宮探望,常常“申斥她”“用笤帚打她”,因為溥儀喜怒無常,所以李玉琴在溥儀面前總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樣子,當皇妃的生活也是度日如年。

1945年8月,隨著偽滿洲帝國覆滅,溥儀從皇帝的寶座上跌落下來並出逃被俘,李玉琴也結束了牢籠似的宮中生活,李玉琴被溥儀留在了大栗子溝,幾經輾轉,又被送到天津的溥儀族兄溥修家裡居住,李玉琴在溥修家裡生活了五年,每日做飯洗衣,如同奴僕,還常常捱餓,對生活充滿了絕望和痛苦。

1950年以後,李玉琴經過多方打聽得知溥儀被關押在撫順,立刻籌措路費來到撫順戰犯管理所,見到了分別10年的溥儀,此後李玉琴多次來到戰犯管理所,但是與溥儀的夫妻關係卻每況愈下,而溥儀釋放的日期又遙不可知。

1953年,李玉琴擺脫了溥儀家族的束縛,回到了長春,可惜找不到正式工作,只好做臨時工為生,李玉琴因為是溥儀的皇妃而頂著巨大的壓力,這讓她日夜苦惱。

1955年,李玉琴回到家鄉,在長春圖書館工作,1956年12月中旬,因為自己的身份問題得不到解決,李玉琴一直艱難度日,為了儘快得到解脫,李玉琴親自去找到溥儀,提出了離婚的要求。

當時管理所很多人勸李玉琴要照顧到溥儀的改造情緒,要多關心他,希望不要離婚,但是李玉琴痛哭流涕,說:“自己如果不離,自己就一輩子沒有出路,一定要離。”

在溥儀看來,離婚非常突然,其實從李玉琴的思想深處來看,卻已經經歷了一個合理的發展過程了,在她做出這個抉擇的時候,她想了很多,一直以來,她揹負著‘皇娘’的包袱,承受了巨大的壓力。

溥儀見到她態度堅決,也沒有辦法,溥儀深知當時自己被管制,何時獲釋也是遙遙無期,最後只能表示,不能耽誤李玉琴的幸福,應該讓她重新安排生活了,只能同意離婚,寫了一封離婚證明書。

事實證明,在和溥儀離婚以後,28歲的李玉琴開始了另一種人生,和當時在長春廣播電臺的一位工作人員結婚,丈夫在電臺做技術工作,心地善良,性格開朗,夫妻恩愛,兩人生下一子,組建了幸福溫暖的小家庭。

在接近退休之齡的時候,李玉琴當上了長春市政協委員,晚年幸福,2001年4月,李玉琴病逝,享年73歲,因為主動追求自己的幸福,勇敢提出和溥儀離婚,她是溥儀所有妻子中結局最好的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