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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點幫辦|售貨員在員工通道摔骨折,商場、專櫃扯皮倆月都不管

記者 王琳 王佳潼

近日,壹粉張女士透過齊魯壹點。壹點幫辦欄目反映,自己在濰坊銀座商城穩踏休閒鞋回力專櫃做售貨員,9月下旬下班時在員工通道摔倒了,導致右腳踝多處骨折。事情發生後,她多次找到商場和品牌方希望報銷醫療費並獲得賠償,但是兩個月過去了毫無結果。針對張女士的遭遇,記者分別採訪了銀座商城和回力品牌方,銀座商城表示張女士已經在走工傷鑑定程式,目前只能等結果,而品牌方有關工作人員的電話一直沒人接聽。

摔傷後自己支付醫療費

在家養病倆月始終討要不到說法

“銀座商場有規定,員工下班之後務必把垃圾帶走,那晚我就是在處理垃圾的過程中受了傷。”張女士說,9月20日晚上9點30分左右,她拎著垃圾經過員工通道時不小心掉落在地上,她趕忙去撿拾垃圾卻不慎摔倒,導致右腳踝多處骨折。

張女士在同事的幫扶下,當晚就進入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就醫。“我住院後第二天,銀座的相關領導來到醫院進行探望,但是回力專櫃的領導始終未露面。”張女士回憶,她給專櫃領導打電話請假,同時提出了“因為在工作單位受傷,希望公司能墊付醫藥費”,但是這個訴求並沒有如願達成。“回力專櫃的領導讓我先把錢墊上,並承諾回力是大品牌不會虧著我,讓我安心養病。”張女士得到這樣的答覆並沒有產生懷疑,便自己先交納了所有治療費用,回到家中安心養病。張女士的丈夫為了全身心照顧她,也無法工作,夫妻二人雙雙沒有了收入,生活很快陷入窘境。

一段時間後,張女士夫婦開始為此事著急,打電話找到銀座相關領導,但是對方遲遲拿不出結果,只表示法務正在和回力品牌方交涉。“銀座方面給出的意見是,我作為回力品牌的員工,工資是由回力發放的,回力入住銀座,銀座只是承辦單位,不該為我的傷情負責。”對於商場的回覆,張女士並不認同,她說自己是在銀座的員工通道摔倒的,銀座應該負相責任。幾次交涉之後,銀座方面表示可以給張女士走一個顧客意外險,但是對於這一賠償方式,張女士並不同意。“我作為員工,又是在員工通道摔倒受傷的,明明是工傷為何要按顧客意外險處理?”

要求走工傷鑑定又不出具職工認定

維權陷入兩難境地

向銀座商城維護權益無果,張女士無奈又找到回力品牌方領導。“對方給我的回覆是已經上報公司了,請耐心等待。”張女士說,自己日復一日的等待,終究還是沒有結果。

“最近一次給回力品牌領導打電話,他們又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拒絕賠付。”張女士告訴記者,她是2022年8月19日入職回力的,當時回力山東區域的總經理口頭告訴她,工作一週即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直到自己受傷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張女士說,目前事情陷入了僵局,品牌方要求她走鑑定工傷的程式,但是鑑定部門說要想開具鑑定檔案,必須要有工作部門的職工認定,否則沒法開工傷鑑定表。可是回力品牌方的態度也十分強硬:不能給你開職工認定,你去走工傷鑑定。“品牌方一方面讓我走鑑定工傷的法律程式,一方面又不肯配合出具職工認定。”張女士眼下陷入了困境,沒有職工認定,又怎樣鑑定工傷呢?

對於銀座商城和品牌方的互相推脫,張女士倍感無奈。

律師回覆:雙方均需負責,可同時處理賠付

記者查詢發現,在2022年最新公佈的工傷認定標準和賠償標準中明確:(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之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均屬於工傷認定標準。

針對張女士遇到的問題,記者諮詢了王楊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王律師認為,本事件分為兩部分,銀座、回力均有責任。銀座的責任在於員工通道本身是否存在缺陷,是否在員工通道處張貼警示標誌,如小心地滑等提示語。如果沒有,則是侵犯了員工的人身安全,銀座需要負相關責任。

同時,工傷方面的話需回力品牌方承擔責任,報銷工傷所產生的費用。鑑於張女士所述回力領導要求走工傷鑑定程式卻又不開具在職證明的問題,王律師也給出答覆,走工傷不一定非要工作單位開具在職證明,回力的其他員工或其他材料證明也是可以的。發生工傷事故一個月內單位可替員工申請;如單位一個月之內不申請,則員工可以在一年之內自行申請。

王律師給出建議,可以從兩方面著手:回力可以按照工傷待遇賠付,銀座可按侵犯人身安全權處理,雙方可同時處理,並不衝突。

針對張女士的賠償問題,記者分別採訪了品牌方和銀座商場。

品牌方有關人員不接電話,銀座表示等待認定結果

勞動認定部門:也可透過銀行流水確認用工關係

“回力品牌方濰坊這邊的負責人姓田,之前溝通時我留下了她的電話,但是後來再給她打電話就不接了。”張女士將田女士的電話號碼給了記者,果然多次撥打都沒人接聽。

隨後,記者又撥打了濰坊銀座商城有關負責人劉女士的電話,她表示張女士已經走了工傷鑑定程式,目前還沒有結果。“她走了勞動仲裁,政府部門也已經介入了,他們三方(指政府部門、張女士和品牌方)已經溝通這個問題了。張女士的合同關係、隸屬關係都是和商戶之間的。”劉經理說,後期怎麼賠償自己也不確定,會根據政府部門裁定意見進行。

之後,記者又諮詢了濰坊市勞動能力認定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要走工傷認定程式,有一個前提是“存在勞動關係”,也就是說,必須出具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的確需要用工單位出具在職證明,如果是其他同事或員工出具證明材料的話,我們沒法判定真偽,所以不認可。”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張女士對勞動關係有爭議的話,可以去仲裁部門確定勞動關係。此外,工作人員還提出,如果張女士有銀行的流水證明是這個單位給她發的工資,也可以確定他們之間的用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