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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修訂高速公路條例,摩托車禁上高速能否解除?

9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召開,本次會議將審議《河南省高速公路條例(修訂草案)》(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等多部條例、報告。其中,高速公路條例修訂草案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摩托車禁上高速的條款會不會做出修改。

17年後河南高速公路條例修訂,新增這些內容

2004年11月2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透過《河南省高速公路條例》。當時,該條例前後修改200多處,創下我省地方性法規立法修改之最,並於2005年3月1日開始施行。

今年1月份,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向社會發布訊息稱,為了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保障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立法活動,將《河南省高速公路條例(修訂草案)》向社會公佈。

今年7月份,河南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了該條例修訂草案。

本次修訂是《河南省高速公路條例》自2005年3月正式實施以來首次全面修訂。

大河報·豫影片記者注意到,條例修訂草案與時俱進,新增和完善了不少內容。

比如新增“優勢再造”一章。條例修訂草案分別從構建高效順暢多式聯運系統、發揮高速公路投融資平臺功能、依託高速公路沿線規劃建設特色產業物流集散區、建設現代物流綠色通道、延伸高速公路服務區物流服務和應急物資保供功能、建設完善“司機之家”、促進高速公路低碳化建設、科技賦能現代智慧高速公路網等方面作了規定。

在推進高速公路高效管理方面,明確職能分工,理順執法體制。條例修訂草案對各部門在高速公路管理中職能加以明確,推動部門協作,建立路警聯動體系,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同時,吸收鞏固交通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成果,對相關的規定進行了修改,做到立法與改革相銜接,掃清交通執法中的制度障礙。

在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方面,提出交叉工程建設新要求。條例修訂草案第七條對高速公路與其他工程相交工程建設進行了詳細規定,明確了應當按照標準或者規範的要求預留空間或者保障安全,按照“誰後建設誰負擔”的原則,由後建設方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有利於消除安全隱患,保障高速公路安全。

在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服務質量方面,指出推動服務區新業態建設。條例修訂草案第九條規範了服務區功能區和公共設施建設,第三十二條提出豐富服務區運營新業態,為完善服務設施、強化服務管理、提升服務質量,推動服務區由“粗放經營”向“精準服務”的轉變。

在做好與上位法銜接方面,條例修訂草案第十七條對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車輛管理由禁止通行修改為限制通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相一致。並對高速公路建設中土地徵收、環境影響評價等事項與上位法不一致的規定進行了修改。

【焦點】摩托車禁上高速的爭議所在:地方條例與上位法“打架”

條例修訂草案第二十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履帶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摩托車、三輪機動車、懸掛試車號牌和教練車號牌的車輛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該條規定與現行條例中的第四十三條規定一樣,對於“摩托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並未修改,成為不少網友和摩友們關注的焦點。

條例規定的摩托車禁上高速引發爭議,是有原因的。大河報·豫影片記者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中指出,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載人。

綜合上述條文,國家法律法規層面並沒有禁止摩托車進入高速公路。

這意味著,摩托車以及駕駛人滿足效能要求,證件齊全,防護措施到位,遵守交通法規等,上高速行駛是合理合法的。也可以看出,河南省條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按照《立法法》,地方性法規法律與國家層面的相牴觸的,應當予以修改或廢止。

上述地方條例與上位法“打架”的情況,並非河南獨有。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全國有廣西、江西、四川、江蘇、浙江、山東、福建、甘肅、寧夏、重慶、青海等省市禁止摩托車進入高速公路。

其理由為,根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高速公路是以滿足汽車行駛特性要求進行設計的,不具備混合交通的通行條件;摩托車操縱性、安全性不強,通行高速公路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難以保障摩托車駕駛人及同乘人員生命安全。

【聲音】修訂後的條例,摩托車禁上高速能否解除?

我省為什麼禁止摩托車上高速?

2004年該條例審議透過時,省人大法制委員會有關人員解釋說,“河南摩托車特別多,摩托車的制動效能特別差,如果放任摩托車等條例中禁止的車輛上高速,會發生很多的交通事故。禁止摩托車等車輛上高速,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立法宗旨。”

17年前立法考慮的現實問題,如今是否仍適用。有網友認為,“時代在發展,技術在進步,摩托車的安全效能大幅度提高,而且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誰也不會拿自己的生命安全當兒戲,希望此次修改條例時考慮到這些明顯變化的因素。”“眼下私家車越來越多,特別是每逢節假日,高速公路上汽車扎堆兒,堵車堵得人心煩。如果摩托車可以上,通行效率將大大提高。”

不過,也有網友持反對意見。他們認為,“現在高速的車流量比17年前增加很多,暫且不討論摩托車駕駛人員的駕駛技術、遵章守紀等情況,摩托車並不像汽車有外殼和鋼樑等骨架,即使設定了安全氣囊或是安全帶,在發生車禍的時候一樣無法起到保護的作用,甚至還可能加重傷害,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肉包鐵’。”“摩托車的目標較小,如果是夜間行駛或者惡劣天氣行駛在高速上,可能會讓其他駕駛人員很難發現,從而引發交通事故。”

摩托車能否上高速?你怎麼看?(據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