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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接地氣的學科,失去了“感受性”

上個月,“建議專家不要建議”上了熱搜。有的專家建議租房不如買房,有的專家建議不要掏空六個人的錢包湊首付,而這些建議很快引起網民反感,結果反被“建議”了。而這段時間,有人口學專家建議年輕人如果短期內找不到工作,“去結婚生子也行”,也有社會學教授因為“唐山打人事件”向學生髮表爭議性言論。他們的話一出,當即被網友吐槽。

也正是因為這些風波,我們產生了一個困惑:與人、社會與經濟等現實話題緊密相關的社科專家,為何無法與年輕人共情,為何不能理解他們的處境、情緒。這其中的緣由是多方面的,也是複雜的,能解讀的角度也不止一種。我們打算從學科的角度聊一聊這個現象。

此前,我們首先談了經濟學,《“建議專家不要建議”:一個熱搜與一門學科》。今天談的是社會學。社會學是一門經驗性學科,除了社會理論、社會學史研究等少數領域,社會學的知識基本上都產生自實證研究。學科角度難免會被理解成對當事人的辯護,“既然是學科問題,又不是某個人的問題”。但有一個悖論是無法忽視的,那就是他們一邊做著學問,一邊行事與學科氣質矛盾。為人治學的這兩個方面是如何自洽的?

下面,我們從社會學的“感受”開始說起。

撰文丨羅東

換身衣服,去感受

吳景超(1901-1968),著有《都市社會學》《社會的生物基礎》《第四種國家的出路》等。

1925年12月,24歲的中國學生吳景超在美國讀書期間去了當年度的“美國社會學年會”聽學術報告,幾場下來,發現年會上“一大半是本人親身在都市中調查及研究的結果”,其研究材料全都來自他們在實地的感受、觀察,以及與人的交流。

不久後,吳景超連用三組排比句回憶了其見聞:“他們到都市的旅館裡去,到跳舞場中去,到貧民的陋巷中去,到富家的大廈中去搜集材料;他們到工廠中去尋,到裁判所的檔案中去尋,到移民到通訊中去尋,尋他們所要的材料;他們寫信去問,他們親自跑到人家中去問,他們發出問題單去問,問他們所要知道的事實。”

(見商務印書館《都市意識與國家前途》,2020年8月)

當然,社會學研究在當年美國是否達到了如此高的實證化程度,是得打個問號的。吳景超之所以在年會上能見到這個景象,是他本人的興趣使然。他關心都市、工業和工業化等選題,理所必然,吸引他重點聽的是與都市研究相關的報告,而彼時,芝加哥城市學派正處於興起和擴充套件的鼎盛年代。該學派以都市實地調查聞名,其主要人物羅伯特·E。帕克

(Robert Ezra Park)

在1925年當選為年會主辦方“美國社會學會”的會長。而以上這些,都是吳景超在現場見到的。在此意義上,他能聽到如此之多的都市實地調查也就不足為奇了。

《都市意識與國家前途》,吳景超著,商務印書館,2020年8月。

在今天的漢語學術界,我們隨手翻一本社會科學類的學術刊物便可佐證,吳景超曾經記錄的幾種實地調查方法早已無處不在,有一些還加入了計量工具,還有一些經歷了本土化改造。而簡單的社會調查方法在那個年代卻是足以讓吳景超感到震撼的。

按照他本人的歸納,這是因為當初的中國學者普遍以為讀書就是做學問,古人把一生的聰明才力耗盡在幾本古書上面,回國的留學生照樣只讀幾本書,只不過換成了外國的古書而已。錢鍾書寫的《圍城》,其背景雖比這晚些時候,對歸國學者做學問其實也不乏同等嘲諷。屈指可數的幾位社會調查研究者如晏陽初、李景漢和陶孟和等,為人熟知的也只是他們的“鄉村建設運動”。整體上,學者們並無意識也並無意願換身衣服,走出書房。這與19世紀社會學奠基人孔德

(Auguste Comte)

批判的情形是高度相似的,所以這位早期實證主義者費盡口舌奉勸學者,與其執迷於解讀書本知識,不如開啟門窗,到外面的世界走一走,去搜集可感受的、可觀察的經驗性材料。凡基於不可感受的、不可觀察的推論都被打入“主觀臆斷”之列。當然他可能怎麼也預料不到,實證研究在隨後一個多世紀“一統天下”的擴張速度和規模。這是後話了。

電視劇改編版《圍城》(1990)劇照。

其實,生活在新舊文化交替年代的吳景超及其同齡人,不會沒有注意到,他們投身於實地社會調查的想法和舉動改變了中國知識人的治學方式。尤其是,他們深知雖然早在1904年科舉制被廢除以後,儒家經典已經退出“經”的位置,“學而優則仕”失去根基,但是另一個傳統“坐而論道”還未就此消失。若說“學而優則仕”的退場源於制度變革,那麼,“坐而論道”的離場還得取決於發端於他們這一代人的知識變革。唯有他們暫時關上舊書,帶著某個理論框架——或空手——去感受真實的中國社會與個體,並以觀察、訪談甚至參與式觀察等方式獲取第一手的經驗材料,加以甄別和分析,才有可能產生和積累新知識。

然而,接著要說的是,在社會調查興起之初,他們未必會重視這樣一個問題:“坐而論道”的傳統身份

(如士紳)

是退去了,他們的研究者身份實際上也隨之崛起,承接了知識人的某種文化特權傳統。

當一個社會學家進入生活世界,研究者與被研究者的二元關係就會自動浮現出來。這是不以他們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1929年,晏陽初在做定縣調查時曾經真摯地說過,“拋下東洋眼鏡、西洋眼鏡、都市眼鏡,換上一副農夫眼鏡”,穿上粗布大褂,希冀以此打破界限。遺憾的是,他們與當地村民“融為一體”的願望

(“欲化農民,須先農民化”)

終究在不同時間點落空。當地村民被動進入由研究者創造的二元關係中,成為被研究者,甚至成為被改造者,他們未必瞭解什麼是社會學研究、社會調查,也不知我們這個社會上出現了這樣一個工種,就如20世紀90年代一種流行的反思所說的,他們經常把研究者當作“領導派來的”,並因此給予配合,根據研究者設定的議題回答問題。這是今天外出做調查屢屢碰壁、連番被拒的人未曾經歷過的。這也說明,研究者被不同程度地祛魅了。

祛魅這個過程也絕不是所向披靡的,而祛魅不了的部分才是研究者普遍具備的一種文化特權。過去計程車紳作為知識權威可以教化人、評判人、裁決民事糾紛,研究者則能以“社會調查人員”“課題研究者”“某大學教授”的身份前往一個地方,一個社群,進入他人的生活世界,去感受、去觀察、去提問,甚至長期在此生活。更重要的是,研究者來去自如,隨時可以退出調查現場,終止感受,借用加繆

(Albert Camus)

的書名,研究者是走出當地某種社會結構的“第一個人”。而當地人才是那個生活世界的永久人。

那麼,研究者的感受最終去了哪兒?

《教授》(

The Professor

2018)劇照。

兩個去向與一個神話

感受,最終大約有兩種去向。

第一種只被留存為私人記憶,譬如對於問卷調查來說,研究者使用的大多是封閉式問題

(限定了ABCD等選項)

,根據受訪者填寫的答案就可以蒐集齊全經驗材料,一般用不上研究者本人或受訪者任一一方在調查現場的情緒、態度,因為它們被視為意外的、無關緊要的插曲;第二種則被當作經驗材料,實際上,非封閉式提問的、有觀察的實證研究都根植於感受,而這包括五官感覺並接收到的經驗材料,比方說,看到的顏色、空間、關係,聽到的寒暄、吵鬧,還有受訪者的情緒、境況等。

前一種去向常見於定量研究。也因此,量化研究經常遭遇責難,被質疑把人的行為、態度簡約成統計數字了,而人在其中只是一個可替換的樣本罷了,主體性被磨滅了,剩下的只是非情感的、非歷史的軀殼。後一種去向常見於質性研究,或融合了質性、量化兩種取向的研究。因此之故,人們普遍認為,質性研究尤其是田野調查更尊重人的意義,也更可能理解人的行為和情感之複雜性。2003年,晚年費孝通發表了《試談擴充套件社會學的傳統界限》

(《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3期,收入《費孝通全集》第17卷)

一文,指出田野調查是一種平等的學術實踐,研究者、被研究者有條件實現心態感通,其基本方法叫作“將心比心”。同樣致力於研究正規化本土化的另一位社會學家葉啟政自上世紀以來,也不遺餘力地揭露統計迷思。

(可參考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實證的迷思》,2018年2月)

在兩位老先生的基礎上,若我們瞭解均值、迴歸等基礎統計的侷限,多半會同意質性研究尤其是田野調查確實善於處理感受,故而具備感受性。

到此,我們十分有必要做個區分,把“社會學研究”的感受性與“社會學家”的感受性區別開來,如果缺少這一步,可能不會清楚感受性最後究竟是在什麼地方出問題的。

在現代知識界,人類經由實地調查積累了知識,而實地調查實際上也塑造了一個關於研究者角色的神話。這個神話認為,研究者是一箇中立的、崇高的材料蒐集機器,沒有利益、沒有性別、沒有歷史、沒有情緒。20世紀30年代,師從本尼迪克特

(Ruth Benedict)

的人類學學生施默勒

(Henrietta Schmerler)

在田野調查中被當地的白山阿帕契部落姦殺,隨後卻被當作愚蠢的研究者來取笑。

(參考自公號《結繩志》2022年6月17日文章《田野、社會、性暴力》)

在將來,這必然會成為反思這個神話的一個案例。施默勒以研究者的身份進入了當地社會,終於被接納了,但不是被當作研究者,而是一個有性別的、年輕的人。所謂學者、人類學者或推而廣之“社會學者”,說到底同樣是一個來自生活世界,並按照生活世界規則生存的“人”。

布迪厄

(Pierre Bourdieu)

對此倒有一段比較通透的看法。他是這樣說的:

“如果社會學家致力於生產真理,那麼他這樣做並不是無視生產真理過程中的利益,而正是因為他有利益牽涉其中——這與通常關於‘中立’的愚蠢論述完全相反。就像在其他地方一樣,這裡的利益包括成為第一個發現者並佔有所有相關權利的願望,也可能包括對某些形式的支配及科學界內捍衛這種支配的人表達道德憤慨或反抗。總之,沒有無瑕疵的觀念。如果我們非要以發現者的意圖並不十分純粹為由,譴責這個譴責那個,就不會有多少科學真理了。”

(引自上海文藝出版社·拜德雅《社會學的問題》,曹金羽譯,2022年2月)

社會學研究對感受性的強調、描述,其實只是生產知識的一種技藝。在某種程度上,這也是質性和量化兩種方法論長期博弈的結果,它被持續要求提高發現問題和敘述問題的能力,以在知識體系中佔據一席之地。當研究者離開理論世界,回到生活世界,其本人的感受將遵循另一套邏輯。在這個意義上,一個社會學家是採用量化還是質性研究取向,與其感受能力並無什麼本質關係。換言之,計量、統計研究者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費孝通的“將心比心”方法,也照樣突出了對人的感受性的尊重。

倒有一點,布迪厄似乎誤會了“中立”——假如他用的是馬克斯·韋伯的概念。韋伯對價值中立的闡釋奠定了現代社會科學的基礎,但這普遍被理解成韋伯駁斥一切價值判斷。他其實只將價值中立限定於操作過程,即材料蒐集、篩選和分析等環節,至於研究什麼問題

(判斷什麼問題重要)

、以什麼形式發表研究結果

(判斷什麼形式是有效的)

並不受約制。也就是說,縱然承認研究有個人利益牽涉其中,也不是像布迪厄說的,“與通常關於‘中立’的愚蠢論述完全相反”。價值中立的原則不會承認那個有關“研究者”角色的神話。當人們擔憂學者不能與人共情時,這感受性指的不是技藝,而是理解他人處境的能力和意願。

問題是,研究者的情感及其表達經常被認為是不高階的,是被摒棄的。

高階的,被摒棄的

社會學從誕生起就沒有停止過模仿自然科學,在實現學科建制的過程中,它形成了蒐集材料的體系,一些比較連貫的、可證偽或證實的假說。這是社會學發展的重要基礎。遺憾的是,社會學家也拿來了幾個與此南轅北轍的,獨屬於自然科學

(有的生物學也不具備)

的科學觀念,其之一是追求因果法則的唯一性,並認為那是理性的、高階的,從而否定人的感受性。

《穿越西方社會理論的省思》,葉啟政著,浙江大學出版社·啟真館,2019年6月。

葉啟政寫《拆解“結構-能力”的理論迷思》

(參考自浙江大學出版社·啟真館《穿越西方社會理論的省思》,2019年6月)

,說了這麼一句比較激進的話:“對人類來說,自古以來,生命的意義,毋寧是與欣賞藝術一樣,原本就無法單純地依靠理性思想擠壓出來,而是必須抖動人們的感覺之弦,才可能剔透出來,思想頂多只是被用來整理感覺而已。”他認為感受是理解人類社會的基本方法,而理性只是輔助工具,被用來判斷和甄別感受。接著,他說,“經過物質化之科學理性的洗禮,人類早已被導引陷入強調‘客觀’之一元判斷的泥沼當中,讓人類本有的洞識與感受能力遭到嚴重的壓抑”。

過去,人們經常以為,社會學模仿自然科學需要反思的地方是,使用了計量、實驗,或追求“假設-演繹”法則,其實可能不然。這是因為這些方法確實影響甚至改進了社會調查。“追求因果法則的唯一性”反倒或多或少被忽視了。

倒不是說缺乏同類反思。最經典的是韋伯,他在早期論集《羅雪爾與克尼斯》就開始了反思。羅雪爾

(Wilhelm Roscher)

放棄了在紛繁複雜事件中發現法則的古典經濟學做法,韋伯認為他的反思還不夠,因為他認為發現因果關係即可發現法則,而韋伯對因果關係尤其是單一因果關係都是懷疑的。

《羅雪爾與克尼斯》,[德]馬克斯·韋伯著,李榮山譯,李康校,上海人民出版社·世紀文景,2020年3月。

說到底,“追求因果法則的唯一性”是一種知識傲慢的體現。持這個觀念的研究者,試圖把發現、推理強加給別人,使之成為客觀表徵。

在此意義上,葉啟政先生把“追求因果法則的唯一性”描述為社會統計研究的病症,是有失公允的。不少社會統計研究的資料、模型和結論,能透過部分重複來證實或證偽,學術刊物推動的“開源性研究”

(提供原始資料下載)

也能發揮作用。可能,這一知識傲慢與研究方法取向沒多少關聯性,它是每個無差別的傲慢者的武器。並且,知識傲慢也不只是體現於解釋問題,還包括認為什麼問題是重要的等環節。比如,研究者認為A問題是唯一的、根本性問題,否定其他人提出的其他問題。在理性主義、實證主義的雙重加持之下,一切感受中關於情緒的、情感的部分都被排斥了。

感受其他人的情緒、情感,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社會學家的研究範疇。按照涂爾幹

(Émile Durkheim)

對社會事實的定義,一個人的情感不是社會事實,當一個群體或某種相同身份的人群普遍產生了某種情感,並能對個人形成影響,那麼就是社會事實。再按照他的第一、第二準則,社會事實當被當作“物”來考察,社會事實能夠而且只能用其他社會事實加以解釋,而不是依靠推測或臆斷。

然而,不只是研究者可能懷疑感受的意義——能寫進研究論文的“感受”才被視為有用的——連其他人也可能懷疑感受相對於學者專家的理性是否低人幾等。如果你為此困擾,米爾斯

(C。 Wright Mills)

對人的感受性的肯定,可能會提供一些知識上的幫助。他在《社會學的想象力》中主張“從記者到學者,從藝術家到公眾,從科學家到編輯”,把個人感受到的困擾想象為公共議題,在歷史中看見人與社會交織互動的細節。

米爾斯(C。 Wright Mills),生於1916年8月28日,卒於1962年3月20日。點選圖片可開啟紀念米爾斯逝世60週年專題文章《遺憾的是,我們的想象力一如既往稀缺》。

從知識的角度看,感受是一切知識、道德最初的那個動作,有感受,才有材料,接著才有研究、理解。也可以說,感受是自發的動作,而理性、科學、社會學都是需要發展和訓練才能擁有的文明,悖論的是,它們反而藉此束縛了人的基本感受能力。有意思的是,人類在設計倫理道德時,偏偏是遠離“文明”的。譬如,先哲孟子講:“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良能良知都是被賦予的、不學而得的品質。歐洲人沙夫茨伯裡

(Anthony Ashley Cooper, 3rd Earl of Shaftesbury)

在1711年的《論人、風俗、輿論和時代的特徵》

(中譯本見上海三聯書店,2018年11月)

中也認為,是非之心就像自然情感本身一樣自然,任何觀點都不能夠立即或直接地摒棄或破壞它。

潘光旦在《中國人文思想的骨幹》

(收錄在江蘇人民出版社2018年7月《潘光旦:守住靈魂的底線》等)

一文中對人是這樣定義的:“人文思想者心目中的人是一個整個的人,囫圇的人。他認為只是一個專家、一個公民、一個社會分子……不能算人”。當我們提問人的感受性時,研究者身份和他/她作為教師、朋友和網民等身份是需要並在一起的,作為技藝的“感受”,不能描述整個人的感受性。故而,要求人的感受性,是在要求一個人無處不在的感受能力和意願,理解他人的處境。

1956年12月,潘光旦(中)在湖北四川等地進行社會調查。照片出自《1956,潘光旦調查行腳》(張祖道;上海錦繡文章出版社,2008年8月)。

然而,社會學將其本身作為反思物件是需要極大勇氣的。它已經被理性、科學註解。艾德加·莫蘭

(Edgar Morin)

在《社會學思考》中感嘆,“主體已經作為可恥的殘餘物遭到人文學科和社會科學的摒棄”

(轉引自《正規化與經驗之間》,《公共行政評論》2011年4期)

,陳映芳接著莫蘭的話,發覺“似乎一旦讓有關‘研究者主體’的問題成為一個公開的討論議題,那就可能導致社會學原本脆弱的科學性遭受重創”。社會學是一門有著、並受益於科學特徵的學科,如果研究者吸納的是“因果法則的唯一性”這等不可實現的法則,並宣稱其是理性的、科學的,否定其他人的感受性,那麼他/她本人已經失去了感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