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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銀保監局:切勿向第三方支付所謂“代理退保”類服務的相關費用

近年來,一些不法組織和個人以牟利為目的,以“代理全額退保”為誘餌,非法收集保險消費者個人隱私資訊,誘導、慫恿消費者違反合同約定,透過捏造事實、惡意投訴舉報、尋釁滋事等手段,要求全額退保,從而收取高額代理手續費,逐步形成了“黑色”產業利益鏈條,嚴重擾亂保險市場正常經營秩序,使消費者失去原有保險保障,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社會穩定。中國銀保監會山西監管局、山西省公安廳、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將從嚴加強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切實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保險消費者應樹立法治思維,不輕信網際網路平臺和線下非法“代理退保”廣告宣傳,不將本人身份、通訊、家庭和金融等資訊洩漏給他人,或者委託他人“代理退保”。

二、如果對保險產品有疑問或有相關服務需求,可以直接透過保險公司公佈的官方維權熱線或服務渠道反映訴求,也可以透過監管部門公佈的官方渠道反映訴求,或透過司法途徑解決保險合同糾紛。

三、切勿被“代理退保”組織和個人操縱,向第三方支付所謂“代理退保”類服務的相關費用,或將錢投入不法分子推薦的虛假理財產品產品或專案,避免遭受經濟損失。如遇不法分子竊取或非法利用個人資訊、利用代理退保進行詐騙等,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以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四、任何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得違規竊取投保人資訊,不得以“代理全額退保”為誘餌,慫恿、唆使投保人透過非法手段要求全額退保,以謀取非法利益;嚴禁透過網際網路平臺等提供非法“代理退保”相關內容的服務和商品、釋出相關虛假違法廣告。

五、廣告經營主體釋出“代理全額退保”廣告時,必須履行法律義務,建立和落實廣告基本管理制度,審驗有關證明檔案,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證明檔案不全的廣告,不得設計、製作、代理、釋出。

六、針對上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保險市場秩序的行為,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嚴肅查處違規開展“代理退保”活動的組織機構或個人,並依法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