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繡春囊是司棋的嗎?有沒有可能是香菱的?

肯定不是香菱的。理由呢,王熙鳳已經說過了:“這東西也不是常帶著的,我縱有,也只好在家裡,焉肯帶在身上各處去?況且又在園裡,個個姊妹我們都肯拉拉扯扯,倘或露出來,不但在姊妹前,就是奴才看見,我有什麼意思?”

香菱和王熙鳳一樣,並不是長住在大觀園裡的——薛蟠遠行時跟著寶釵住了一段時間,六十六回薛蟠回來,香菱肯定要搬回去。這時候已經是第七十四回了。

以薛蟠的粗鄙,弄個這類的“勞什子”,強迫香菱帶著,這是完全有可能的。人家夫妻,“閨房之樂有甚於畫眉者”,這也沒什麼不妥。但是香菱“為人行事,卻又比別的女孩兒不同,溫柔安靜,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怎麼可能進大觀園走親戚時,還把這“閨房私意”帶著?又怎麼可能不小心丟在園子裡?

司棋是丫鬟,更兼為人輕狂、勇敢追求愛情。當然她自己是沒有渠道獲得這類東西的,原因也正如王熙鳳分析的:“是外頭僱工仿著內工繡的,帶這穗子一概是市買貨”,司棋偶然請假回一趟家是可能的,但還有機會逛街購物嗎?而這種色情用品,又不會隨便擺在馬路邊售賣的。

如果司棋有這樣的東西,唯一的來源就是潘又安送的。相比於丫鬟,小廝多少有點兒自主性。王一貼說的“滋助的藥”,寶玉不懂,小廝茗煙不是一聽就明白了嗎?

如果是潘又安送給司棋的,能解釋來源問題,卻又解釋不了去向的問題了:這麼要緊的東西,司棋不小心丟了,難道自己竟不知道?知道了竟會不去尋找?傻大姐是“掏促織,在山石上揀的”,是比較偏僻之處,被人揀走的可能性相比較小。司棋為什麼不去找?

好吧,就算恰好那麼巧,司棋去找了,卻找不到,只好“丟開手”,可是她真能忘了這件事嗎?到抄檢大觀園時,在她箱中發現了“同心如意”、“大紅雙喜箋帖”,明顯和丟失了的繡春囊是一回事,司棋怎麼還能做到“低頭不語,也並無畏懼慚愧之意”?這心理得有多強大!

這繡春囊,既不會是香菱的,也不可能是司棋的。當然更不可能是寶釵等人的——想汙衊寶釵,也得靠譜點兒!

有可能是在園子裡服侍的婆子媳婦們的。她們白天在園中,晚上回自己家,進出得多了,習以為常,偶然帶著違禁之物,又偶然丟在園中,又偶然被傻大姐揀到。雖然是偶然之偶然,也不能絕對排除這樣的可能。

但是可能性更大的,還不是她們,而是那個偶然進園一次的潘又安——想送給司棋,卻還沒來得及送出。

潘又安是為幽會而來,當然可能攜帶“作案工具”;恰好被鴛鴦驚散,慌亂中可能丟失物品;丟了之後肯定會發現,可是再也沒機會進園來找回了。

不僅是自己沒辦法來找,也不可能告訴司棋、託司棋去找回。一來訊息傳遞不便,二來當時沒來得及送出,事後卻告訴司棋,更給司棋加重了暴露的危險。

但是,如果不找回,也後患無窮。這又不像花兒朵兒點心果子,過一段時間就會腐壞,自己“毀屍滅跡”。香囊呢,如果不刻意剪碎燒化,放在那裡幾年,也還清晰可辨。一旦被人發現,追根溯源,還有可能找到潘又安——外面的小廝偷入大觀園,“雖不免大家賴一回,終不免水落石出”。而一旦查到潘又安,就又一定會牽連出司棋。

潘又安出園之後,翻天覆地想這後果,越想越怕,寢食難安。為了避禍,他索性一走了之。反正他走之後,就算追查起來,線索到他這裡中斷,總不能把不知情的司棋入罪吧?

司棋聽說潘又安逃走,非常生氣失望:“縱是鬧了出來,也該死在一處。他自為是男人,先就走了,可見是個沒情意的”。我們讀者看了,也深覺潘又安膽小怯懦,獨自逃脫,不顧愛人,辜負了司棋大膽勇敢的愛。

但,如果加上繡春囊一節,潘又安的逃走既是避禍,也有了保護愛人的成分,他的形象就沒那麼猥瑣了。司棋大膽的愛情,總算沒有“所遇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