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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釵應選的“公主伴讀”,是端茶倒水的丫鬟嗎?

很多人把寶釵進京的目的,簡單地理解為“選秀”,其實這是錯誤的,至少是不全面的。作品中說得很清楚:“今上崇詩尚禮,徵採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選妃嬪外,凡世宦名字之女,皆親送名達部,以備選為公主、郡主之入學陪侍,充為才人贊善之職”。

看到了吧?進京備選,選的是兩類:妃嬪,公主郡主的伴讀。

以寶釵的性格與志向,當然是願意入宮做嬪妃的——她畢竟年紀小,閱歷淺,又滿懷自信,根本不知道後宮的險惡,自以為一定能“送我上青雲”、滿足凌雲之志。那麼,如果是另一種,公主郡主的伴讀,她會願意嗎?會接受嗎?

推測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得了解一下“公主伴讀”的職責,是不是端茶倒水、鋪紙磨墨的丫鬟。

關於這一點,《紅樓夢》裡沒有說,我們也不能憑空想象,畢竟古人的生活和我們有太大差距,何況還是皇家?

但,即使是皇家,也有據可查,並且我們的根據不是那些野史秘聞,而是當事人所寫的第一手資料:溥儀的回憶錄《我的前半生》。

雖然已經是民國了,但溥儀依照當初簽訂的優待條件,還在紫禁城裡做著他的小皇帝。皇帝也要讀書。在他九歲的時候,為了促進學業,又給他“配上伴讀的學生”,並且“伴讀者每人每月可以拿到按八十兩銀子摺合的酬賞,合大洋一百一十一元一分一釐”,還有其他巨大的榮耀。

這些伴讀,當然要替皇帝當差,比如溥儀學了幾個月英文,就這樣跟伴讀者說話:

“威廉姆,快給我把pencil削好……好,放在desk上!”

“阿瑟,today下晌叫莉莉他們來,hear hear 外國軍樂!”

看看,削筆、傳話,就是這些伴讀的職分。換到《紅樓夢》的時候,公主郡主的伴讀者們,自然也要充任類似的職責——不過曹雪芹時期的毛筆不需要削,那就是端茶送水、“磨墨滌硯”之類了。

可是,你別以為,這就是公主郡主伴讀的全部工作了。事實上,她們是一樣要接受教育的。並且,還有一項工作,可能更加重要:

伴讀者另有一種榮譽,是代書房裡的皇帝受過。“成王有過,則撻伯禽”,既有此古例,因此在我念不好的時候,老師便要教訓伴讀的人。

溥儀還舉了一個生動的例子:

記得有一次我蹦蹦跳跳地走路,慌慌張張走進書房,聽見陳老師對坐得好好的毓崇說:“君子不威則不固……看你走路何其輕佻!”

這還不是中國特有的,據說:

英國古代王子的書屋裡,設有世襲罔替的“鞭童”,在王子唸書不好時專供老師打屁股之用,這真是古今中外無獨有偶了。

這個故事也是溥儀講的,據他說是在馬克吐溫的《王子與貧兒》故事裡。有興趣的可以去查閱一下。

可想而知,寶釵如果做了公主郡主的伴讀,也不免要享受此項“榮譽”的。

薛家“現今大富”,不會在乎一個月幾十兩的工資;端茶倒水、代人受過,當然不會是寶釵的最終目標。那麼,做公主郡主的伴讀,還有沒有其他好處?

當然有。做了伴讀,成天跟公主郡主在一起,就少不了與娘娘王妃們見面。“伴讀”畢竟是短期工作,賈府的丫鬟們到年紀還要“放出去”結婚呢。如果能得到娘娘們的青睞,來個“賜婚”、“指婚”什麼的,豈不是前途大好、一片光明?這才是寶釵的最終目標。

雖然沒被選中,但是住到了賈府,不久後元春封妃,賈家也成了外戚,水漲船高。再加在美輪美奐的大觀園,營造出一個優秀女子的集體,有機會吸引像北靜王妃、南安太妃之類的貴婦,對寶釵的擇偶也是有幫助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選秀”雖然沒成功,但寶釵進京的目的,一定程度上是達到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