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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做的三件事是不是全錯了?看水滸原著,能否發現他的做法真有...

作為梁山第一大俠,僅有的幾位真好漢之首,魯智深並不是聖人,更不是謙謙君子,但是近來有人撰文對他展開批評,就有點令人難以接受了:在四大名著中,除了近乎完美的趙雲和諸葛亮,還有哪個藝術形象比魯智深更值得尊敬?

魯智深並非完人,是因為世上原本就沒有誰做事能百分之百正確,文聖人見了南子也難免心猿意馬,武聖人關羽也曾投降曹操,張飛在古城會時的怒斥,關羽也無話可答:

“忠臣寧死而不辱,大丈夫豈有事二主之理!”

士可殺不可辱,關羽為了不被殺而提出降漢不降曹,曹操根本就不生氣:

“吾為漢相,漢即吾也。此可從之。”

關羽的歷史形象與藝術形象有何不同暫且不提,咱們今天的話題,還是來看看魯智深做的有爭議的三件事,並以水滸原著為依據,來看看他的做法是否正確。

魯提轄拳打鎮關西,也曾被一些人指責:鄭屠罪不至死,當時的提轄魯達將其三拳奪命,屬於濫用私刑!

我們細看水滸原著,就會發現鄭屠確實該死,魯智深將其擊斃,不管是不是誤殺,都合情合理合法。

鄭屠屬於小人大惡,這一點倒跟黑旋風李逵有九成相似之處:只會欺負比他弱小的無辜者,真正遇到地位和武功更高的人,馬上就卑躬屈膝伏低做小。

鄭屠該打,是因為他霸佔金翠蓮,並沒有按約定給金家彩禮,“強媒硬保虛錢實契”巧取豪奪,而且不顧一日夫妻百日恩,在不能為新歡提供保護的時候,還鷺鷥腿上劈精肉:

“但得些錢來,將大半還他,留些少子父們盤纏。這兩日酒客稀少,違了他錢限,怕他來討時,受他羞恥。”

對這種欺凌弱女且貪得無厭之徒,打個半死都是輕的,更何況他後來面對朝廷命官動刀子,已經犯了死罪,如果面對的不是魯智深而是鐵面孔目裴宣或陽穀縣都頭武松,他有九條命也活不成。

魯智深原本只是想打鄭屠一頓,但是鄭屠的一個舉動,就應該被《宋刑統》定為死罪:

“鄭屠大怒,兩條忿氣從腳底下直衝到頂門,心頭那一把無明業火,焰騰騰的按納不住,從肉案上搶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將下來。右手拿刀,左手便來要揪魯達。”

鄭屠手中有兇器,而且已經被憤怒衝昏了頭腦,朝廷命官提轄魯達的生命已經受到了嚴重威脅,即使拋開古代“殺官等於謀反”的律條不提,就是放在當今社會,魯智深也完全可以行使“無限防衛權”。

魯智深時任渭州兵馬提轄,練兵捕盜是分內職責,不管鄭屠提著刀要殺誰,他都應該出手制止,打傷和打殺,都不算濫用武力。

魯智深有理由、有權利將鄭屠當場擊斃,但並沒有奪過尖刀反殺,這說明他在執法時還是比較寬容和仁慈的,只是在生死關頭下手有些重,再加上鄭屠號稱鎮關西卻武功不濟、抗擊打能力不強,這才形成了誤殺。

魯智深三拳打死鎮關西並沒有犯錯,更沒有犯法,但是他接下來的“及早撒開”,又成了被指責的第二件事:既然無罪有功,為何要畏罪潛逃?

說魯智深畏罪潛逃,是很無趣的話題,前面咱們已經根據水滸原著和古代律條證明了他擊斃鄭屠合情合理合法,為何還要說他不該“逃跑”?

五門細看水滸原著,也能發現魯智深只是棄官出走而不是畏罪潛逃,更不是貪生怕死,他只是嫌打官司麻煩,而且可能還會捱餓。

鄭屠並不是尋常肉販子,在全民全軍經商的宋朝,小種經略相公也是做買賣的,鄭屠應該只是“經略公司”僱傭的一個經理,這一點魯智深很清楚:

“這個腌臢潑才,投托著俺小種經略相公門下,做個肉鋪戶,卻原來這等欺負人。”

魯智深是老種經略相公借調給兒子的高階護衛,跟小種經略並無深交,而鄭屠則是渭州經略府的招財貓,最後小種會幫誰,魯智深還真拿不準,他擔心自己“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就道出了萬般無奈:小種並未必會像老種那樣講戰友情誼,魯智深跟他也算不上戰友,被打碎了錢罐子的小種會不會拿魯智深撒氣,這還真不好說。

小種在渭州府尹找上門來時並沒有替魯智深辯白,更沒有阻止海捕文書的頒發,說明他在魯鄭之爭中,採取了兩不相幫態度。

小種先是撇清關係,表示自己跟魯智深不熟:

“魯達這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處軍官。為因俺這裡無人幫護,撥他來做提轄。”

然後又表明了兩頭討好的立場:

“既然犯了人命罪過,你可拿他依法度取問。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

從這兩句話中,讀者諸君自然能看出小種的冷漠,魯智深不指望他替自己主持公道,也是很明智的判斷。

讀者諸君都知道,趙宋歷代君王都是強幹弱枝重文輕武,軍方的地位並不是很高,即使位高權重如太尉高俅,要收拾麾下教頭林沖,也得借開封府之手,開封府尹不配合,他也沒轍。

魯智深雖然拳打鎮關西雖然有理,但是在“錢說話”的宋朝,打起官司來,他還真未必能贏過金翠蓮眼中的“大財主”鄭家。如果小種兩不相幫,魯智深即使贏了官司,也會吃不少苦頭。

作為渭州兵馬提轄,魯智深對朝廷的黑暗是十分了解的,在梁山重陽節酒會上反招安,他說得很明白:

“滿朝文武,俱是奸邪,矇蔽聖聰,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殺怎得乾淨?”

在魯智深眼裡,天下烏鴉一般黑,小種頂多算黑肚白脖,是萬萬不能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給上官的——後來被海捕通緝,魯智深已經徹底寒了心:鄭屠欺男霸女無人過問,自己執行公務懲奸除惡倒成了戴罪之身!

魯智深之走,是看清了官場黑暗而又不肯同流合汙,更不為五斗米折腰委曲求全。如果他沒有棄官出走,而是在公堂上巧舌如簧引用律條證明自己,那還是我們敬重的魯大俠嗎?

魯智深被指責的第三件事,就是在桃花山做了一把“竊賊”,把李忠和周通辛苦積攢起來的金銀酒器來了個捲包燴。這件事說對就對說錯就錯,半壺老酒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下面就拿出來跟讀者諸君商榷,請大家評價一下:桃花山的金銀酒器,魯智深該不該搶?不義之財,是不是取不傷廉?

不知道指責魯智深的人是出於怎樣的考慮,半壺老酒看了這段描述,卻是又好笑又解氣:李、週二人皆非善類,魯智深此舉,頂多算賊吃賊,越吃越肥。

魯智深瞧不起李忠,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桃花村搶親案,讓魯智深對他們的藐視變成了憎惡,所以才軟硬兼施逼著周通折箭為誓。

李忠和周通佔山為王,應該已經算徹頭徹尾的江湖中人,但卻依然沒有江湖豪傑的大氣,魯智深當時也沒把他們當朋友:

“這兩個人好生慳吝,見放著有許多金銀,卻不送與俺,直等他去打劫得別人的送與灑家。這個不是把官路當人情,只苦別人。灑家且教這廝吃俺一驚。”

看到這裡,讀者諸君想必已經明白了:魯智深把桃花山金銀酒器打包帶走,實際是給李忠和周通一個教訓,讓他們嘗一嘗被搶的滋味,往後再打家劫舍的時候,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絕。

魯智深視金錢如糞土,在擊斃生鐵佛崔道成後,還把戰利品分給了並不缺錢的九紋龍史進一半,後來又在桃花扇出事的時候仗義援手,說明他根本就沒把那點金銀酒器放在心上,當時只不過是搞一個惡作劇,在給李忠教訓的時候,也不欠他們人情:你們能搶別人,灑家為何不能搶你?灑家憑本事搶到金銀,憑啥要感激你們這兩隻弱雞小氣鬼?

魯智深做的這三件事,在半壺老酒看來,都有大智慧、大俠義,換做任何一位梁山好漢,都不會比魯智深做得更好,有人拿這三件事來批評魯智深,其真實目的,是不是要為欺男霸女的鄭屠和周通叫屈喊冤,那就得有請讀者諸君慧眼明辨了。

總而言之一句話:魯智深三拳打死鎮關西、不跟鄭屠家眷打官司、席捲桃花山金銀酒器,都是魯智深俠肝義膽的體現,如果是武松遇到這樣的事情,鄭屠家可能連一個活口都留不下,李忠和周通的桃花山,也可能被打虎英雄一把火燒掉。

在宋江和李逵眼裡,鄭屠和周通李忠都不算有錯,於是我們最後就可以問這樣一個問題了:說魯智深三件事全都有錯的人,跟鄭屠、周通、宋江、李逵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