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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武則天要殺女兒太平公主的駙馬薛紹呢?

581年,薛紹和太平公主在長安城的那場婚禮極盡奢華,但婚禮當天發生的一切或許已經預示了將來的不美好。婚禮在萬年縣館舉行,照明的火把把沿途的樹木都烤焦了,婚車太大,不得不把萬年縣館的圍牆拆掉才能透過。豪華的驚心動魄,卻慘淡收場。

太平公主八歲就成了小道士,後來更是為了躲避吐蕃的求婚住進了專為她修建的道觀,正式出家。但我們知道,唐朝時期公主出家的很多,並不是一件新鮮事,不想當道士了就可以脫下道士服回家,該結婚結婚,該生娃生娃,太平公主也是如此,有一天想嫁人了,就換下道士服,請求李治和武則天給自己安排婚約。李治和武則天就這麼一個嫡女,自然是愛之很深,婚姻更是慎之又慎,唯恐委屈了太平公主,李治千挑萬選就選出了薛紹。

薛紹的母親是城陽公主,李世民的嫡女。城陽公主深得父親李世民和哥哥李治的寵愛,她初嫁杜如晦的次子杜荷,但後來杜荷因為參與到太子李承乾的謀反案中,被處死。李世民覺得對不起這個女兒,遂又給城陽公主選了一門婚事,將其嫁給了薛瓘,婚前還出現了一段小插曲,李世民曾讓人為兩人的婚姻進行占卜,占卜的結果是在白天舉行婚禮最佳,李世民就決定在白天舉行,但遭到了大臣的反對,理由是按照規制婚禮都是在傍晚舉行,不能為了某一個人就違反了規制,李世民只好作罷。兩人婚後生下了三個兒子:薛顗、薛緒、薛紹。

李世民去世後,李治對這個同母妹妹也是很寵愛,即便城陽公主巫蠱案發,李治也不捨得責備妹妹,而只是將妹夫貶為房州刺史。在城陽公主去世後的第十年,李治把城陽公主的第三子薛紹定為太平公主的駙馬。這樁婚姻可謂門當戶對,但也不是沒有反對或者擔憂的聲音。

比如武則天就不情願讓太平公主嫁給薛紹,但礙於李治,也說不出一個合適的理由來勸阻。而薛紹的大哥曾向族中的戶部侍郎薛克構表示出了擔憂,雖然薛家也是名門,但武則天誰也不想惹,太平公主這樣的高貴身份對薛家究竟是好還是不好?薛可構也只能說:“娶婦得公主,平地買官府”。但到底太平公主還是嫁給了薛紹,而且婚禮轟動了長安城,婚後夫妻倒還算恩愛,至少太平公主在七年的時間了生下了四個孩子,這一時期的太平公主相夫教子,還不是我們認識的那個干涉朝政私生活混亂的太平公主,或許最初的婚姻生活,她是滿意的,也是樂在其中的。

只是683年李治去世,唐中宗李顯繼位,不過兩個月就因為惹怒了武則天而被武則天踢出了長安,成了流放外地的廬陵王。然後武則天迅速扶立唐睿宗李旦繼位,做了名副其實的傀儡皇帝,基本就是被武則天軟禁在皇宮裡,而朝政完全是武則天說了算。為了當上皇帝,武則天進一步提高武氏家族的地位,而打擊李唐王室成員。不少李唐王室成員被迫害致死,人人自危,很多李唐王室成員害怕自己會被害死而準備起兵反抗武則天。

688年,他們謀劃發動叛亂,結果只有琅琊王李沖和自己的父親越王李貞真正起兵了,當然毫無意外的,這場叛亂失敗了,而且薛紹的哥哥薛顗也曾和李衝通訊相約起兵。薛顗被處死,而薛紹因為是薛顗的弟弟而受牽連,被下獄,當時的太平公主很可能還懷著薛紹的孩子。但武則天並沒有對自己的這個女婿手下留情,反而對其很是苛刻,最終薛紹的結局就是“杖一百,餓死於獄”。

那麼為什麼武則天不肯放過無辜的薛紹呢?其實很簡單,688年正是武則天衝擊帝位的關鍵一年,誰謀反也不可能被原諒,要知道武則天是連剛生下來的女兒都要殺死來鬥跨王皇后的,而她的兒子李賢也讓她折騰死了,還有李顯和李旦,她何曾心軟猶豫過,擋她者,死。即便只是被連累也是重罪,謀反罪一旦成立,家族連坐並不是武則天發明的,從這裡來說薛紹確實不冤枉,但也罪不至死,通常被流放就可以了,但武則天還有另一個目的,與其流放薛紹,不如將其折騰死,這樣她就能重新為太平公主安排一門婚事,而且是最妥當的一門婚事,為此,武則天不惜把侄子武攸暨的妻子賜死,然後讓太平公主嫁給了武攸暨。690年,太平公主與武攸暨大婚,兩個月後,武則天登基。

太平公主脫胎換骨,不喜歡母親武則天的安排,又不得不屈服於母親,最終開始私養男寵、追逐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