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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口的變遷》:一個人口發展史上的重要因素人口的數字化

[美]威廉·韋恩·法里斯 著

劉俊池 譯

本書探討的是645年至900年間日本的人口、疾病、土地開墾、農業技術以及農村居民區等問題。上述這些可變因素決定了社會和經濟的形態;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為大多數近代文化中的制度化生活和政治權力奠定了基礎。與此同時,這些因素還影響著個體生活;有史以來,家庭、食物和居住區幾乎對任何人而言都是頭等重要之事。

對於日本早期人口的分析,現代人口統計學方法是可行的。當時平均壽命有多長?哪些年齡段死亡風險最高?女性最有可能在多大年紀生兒育女?對於一千年前西方社會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歷史學家雖然還無法回答,然而就日本而言,相對豐富的人口普查資料卻可以為這些問題的解決提供一些線索。

在人口和疾病的研究中,對農業的考察自然必不可少。對此方面的研究,西方學者大多將8世紀和9世紀描述為大規模的土地開墾時期,認為開墾新田與人口增長同步進行。近來,日本學者對這種同步關係的說法提出了批評。究竟有多少荒地被改造為稻田?開墾新田就一定意味著人口增長嗎?

如果不探究土地耕作方式,就無法完全理解土地開墾。稻農最初使用何種農具和農業技術?其他的農業生產方式有何重要性?土地利用對土地所有制產生了怎樣的影響?許多研究者常常重新翻閱歷史文獻,以便了解日本後來時代的農業狀況。近來,日本歷史學家的研究結果表明,645至900年間的農業狀況比人們迄今為止所瞭解到的更多樣、更原始。

對於人口和農業的研究,離不開對制度發展的探討。7世紀末和8世紀初,日本人口和農業狀況與採取中國式中央集權制政體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對當時的日本而言,中國唐朝(618—907)人口密度更大,農業也更發達;日本的狀況與唐朝截然不同,為了適應這種狀況,日本是否對中國製度進行了改造?若是如此,又進行了哪些改造?同時,這些改造又是如何助益日本社會和經濟狀況的?對中國製度的改造又揭示出日本朝廷怎樣的動機?

本書橫跨了日本效法中國文明的兩個半世紀,史稱律令時代。對這一時期的研究,也有助於對此後日本各個歷史時期的瞭解。律令時代這種人口和農業狀況延續了多長時間?這些狀況是如何變化的,其變化原因又是什麼?正確理解早期經濟狀況,對於建立一個近代時期的發展模式至關重要。

公元645年之前的人口與農業

律令時代的農民生活是從彌生時代(前200—300)所建立起來的生存方式基礎上演變而來。在彌生時代,有兩項革新成果對日本人的生活產生了影響。

首先,從亞洲引進青銅器和鐵器;島國居民們迅速學會鍛造金屬工具和武器,取代了此前的石制和木製工具。其次,定居農業,特別是水稻栽培農業,成為許多地區農民普遍採用的生活方式,取代和補充了之前世世代代所形成的狩獵、捕魚和採集的生活習慣。生存方式的改變促使人口激增,推動了社會階級形成,加速了原始政治組織形式的出現。

透過比較彌生時代與此前石器時代[史稱繩文時期(前10000年—前200)]人口數字,表明更先進的技術及收益更多的謀生手段對人口增長所產生的影響。考古學家山內清男對彌生時代文明到來前日本的總人口做了估算,認為當時人口總數為120000左右。芹沢長介則提出,當時人口總數約為150000至350000。到了彌生時代末期,日本人口總數介於1500000至4500000之間,相當於繩文時期日本人口總數的10倍。公元1世紀,人口增速最快;此後兩個世紀,人口增速逐步放緩。彌生時代形成了一個顯著的人口分水嶺,直到明治工業革命時期才出現另一次人口增長高峰。

雖然對於許多日本人而言,採用新技術意味著巨大的進步,然而對於從亞洲大陸傳入的新技術,不同地區的人們對此反應卻有著明顯的不同。佐原誠和金關恕將彌生時代文明劃分為五個地區(見地圖二),其中,在二區(九州北部和本州西南部地區)和三區(畿內和瀨戶內海地區),人們的反應最為積極。在這兩個地區,稻作農業歷史悠久,是最先鍛造金屬工具和武器的地區,而且這兩個地區的人口增長迅速。發掘出的人類遺骸表明,二區和三區的居民相似度很高,儘管其頭顱標本顯示出他們的身體構造存在著一定差異。在這些地區,出現了最早的社會等級分化和政治組織的跡象。

其他分割槽對變革的接受較慢。四區(從名古屋到盛岡在內的本州地區)的居民抵制水稻農業的入侵。許多當地人仍然主要以捕鮭為生。甚至在水稻農業普及之後,人們仍然使用石制和木製工具。本區發掘出的人類遺骸,與繩文時代的人類遺骸相比,幾乎沒有什麼區別。一區(九州南部地區)和五區(本州最北端和北海道地區)的居民幾乎未受到彌生時代變革的任何影響,依舊發展著自身的獨特文化。

彌生時代農民所種植的水稻成為現代水稻(粳稻)的直接起源。然而,與現在水稻品種不同,彌生時代的水稻多芒刺。如今,菲律賓群島居民,仍然種植多芒刺的水稻,其稻作技術與彌生時代所使用的技術非常相似。菲律賓所產的水稻廣有美譽,具有抗病、耐旱、耐貧瘠的特點;該品種水稻的這類特性可能曾使登呂村的農民受益頗多。

到了彌生時代末期,出現了兩方面的進步:鐵製農具和更先進的灌溉技術。

與早先技術相比,鐵製農具的使用或許是一次巨大的技術進步。鐵鋤頭和鐵鍬可以挖土更深,農民不必在沼澤窪地種植作物,而且對於加厚耕層、增加土壤肥力十分必要。早在公元前1世紀末,九州北部地區的農民可能就已經鍛造出收割用的鐵刃鐮刀。九州北部以外地區的農民,很久以後才開始習慣使用鐵製農具。直到5世紀末,畿內地區和關東地區的農民才學會製造金屬製的收割工具或者帶鐵刃的鋤和鍬。

此外,農民也開始建造更為先進的灌溉設施。對於這項新技術,日本最早的宮廷史書《日本書紀》是這樣描述的:

天皇詔告諸臣:“但見此片土地,荒原沼澤,綿延廣遠,田少而稀缺。更兼河水漫流,而致下游水流緩慢。若逢淫雨,海潮倒湧,惟乘舟船方可穿越村莊;官道亦為泥覆。故此,諸位臣公,應通盤審視,覓水流四溢之根源,鑿渠通海,止浪之倒湧,護田舍。”

……開鑿宮北平原,以令南來之水改道,匯入西海。故此,該河得名“堀江”。

……為止北河漫溢,興建茨田壩。

在《日本書紀》裡,在關於4世紀和5世紀的其他章節中,不乏與此類似的描述。

到目前為止,人們對這些灌溉技術的瞭解很有限。那些工程技術人員多為朝鮮後裔,他們為畿內地區和其他地方權貴們工作。在愛媛縣松山市的古照村附近,在一次考古發掘中,發現了4世紀時建造的一條堤壩,長度超過10米,由樹枝和原木加固而成。在奈良縣櫻井市附近的纏向村,發現了一個由水渠、堤壩和水閘構成的複雜網狀結構,修建時間可以追溯到4世紀或5世紀。歷史學家永遠也不會知道,當時究竟是哪些人在耕種古照村或纏向村的田地,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當地農民從這項新技術中嚐到了甜頭。

在4世紀和5世紀時,日本人開始馴養牛馬。起初,對農業生產而言,牲畜所起的作用並不大。此前,對於日本人而言,野豬、野鹿和魚類已經為他們提供了豐富而持久的蛋白質來源。當時,農民們既不會用犁,也不懂施肥。畜牧業尚處於原始階段。人們對去勢技術一無所知,無法大量飼養牲畜。最初,馬和牛僅僅作為個別使用的役畜,來往於日本山區,用於馱運和騎乘。與鐵製農具和新式灌溉技術的應用一樣,經歷了幾個世紀之後,牲畜對於農業的貢獻也慢慢顯現出來。

對於300年到645年間的人口發展趨勢,目前尚不得而知。考古學家森浩一指出,在5世紀和6世紀,殯葬風俗發生了變化,這證明了當時人口激增的狀況。5世紀時,墓葬數量雖少,可是形狀巨大,譬如大阪地區的大墓。到500年,這類殯葬習俗終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數量眾多的小墓出現。森浩一認為,這些分佈廣泛的小型墓葬既表明了當時人口的大量增加,又說明了人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在這兩個世紀中,儘管人口數量或許略有增長,但僅有的考古學證據似乎無法證明森浩一所謂的人口急劇增長的斷言。疾病和饑荒對於這一時期所產生的影響尚不明瞭。

時至7世紀中葉,在日本,人們的生存方式可謂五花八門。農民們在沿用更原始的彌生時代的稻作農業方式的同時,也使用灌溉池塘和溝渠。此外,人們還採用其他農業生產方式,譬如,旱作農業或者刀耕火種的農業。尤其在北方和遙遠的南方,很多人依然以捕魚、狩獵和採集為生。當645年律令時代開始之時,日本群島的居民數量為3000000至5500000左右;與同期歐洲相比,這個數量相當巨大。

東亞大變局

7世紀中葉,日本統治階級面臨的危機與日俱增。618年,李淵稱帝,大唐帝國建立,其野心勃勃,勢力不斷擴張,這令日本朝廷憂心忡忡。平定國內叛亂後,新登基的天皇旋即將注意力轉向確保中日邊界的安寧。對他而言,尤為迫切的是制服好戰的高句麗王國;此前,高句麗王朝擊敗了隋王朝(589—617)對高句麗的數次遠征,間接造成了隋王朝的覆滅。日本統治者擔心,倘若大唐軍隊征服了高句麗,日本的盟國——百濟國——將會成為下一隻待宰的羔羊。倘若百濟國戰敗,日本的死敵、大唐的盟友——新羅國——將會接管朝鮮半島;到那時,敵國大軍壓境,會致使日本險象環生。

631年,大唐新繼位的皇帝唐太宗,便開始發動戰爭,進攻高句麗。他派軍遠征遼東,收埋先前戰歿將士的屍骨,命令唐軍洗劫高句麗村鎮。唐軍的出現,致使朝鮮國內政治陷入空前的混亂。641年,朝鮮三國中最不穩定的百濟國爆發宮廷政變,好戰的義慈王獨攬大權。642年,在唐軍入侵高句麗前夕,軍閥泉濭蘇文屠殺了180多位貴族,攫取了義慈王的王位。百濟國和高句麗國建立起來的新政權結成同盟,共同抗擊新羅和大唐,積極備戰。

從百濟和高句麗流亡到日本的貴族,講述了唐軍入侵以及血腥政變的慘況。這些來自大陸地區的訊息,加劇了日本人的恐懼感。645年6月,中大兄皇子(後來的天智天皇,661—671在位)、輕皇子(後來的孝德天皇,645—654在位)和中臣鐮足(後來的藤原朝臣鐮足,614—669),在驚慌失措的皇極天皇(642—645在位)面前,刺殺了朝廷大臣蘇我入鹿。

與百濟國和高句麗國的狀況一樣,日本新上臺的統治者首先考慮的也是備戰。在宮廷政變之後不到兩個月,朝廷的使臣便抵達關東;6世紀時,關東地區始終是日本天皇的軍事基地。使臣們登記當地人口,將耕地備案;建立兵工廠,沒收當地不可靠貴族的武器。據《日本書紀》記載,在朝廷,新的當權派建立起一套官階體系,並且在646年頒佈的著名《大化改新詔書》中宣佈,準備實行中國式課稅制度、土地所有制以及地方行政制度。

660年,唐朝和新羅聯軍擊敗了百濟軍隊。百濟將軍鬼室福信僥倖逃脫,率軍繼續抵抗唐軍入侵,他堅信日本盟友會出兵援助。661年,中大兄皇子和齊明天皇(655—661在位,亦稱皇極天皇)遠赴九州,統領入朝援軍。同年,日本朝廷釋放了已被日本扣為人質長達30年之久的百濟王室成員餘豐璋,使其歸國,加入百濟軍隊,與鬼室福信聯手。662年,日本朝廷派遣一支遠征軍援助鬼室福信;一年後,援軍數量增至27000人。

與此同時,唐朝統治者也擬定了戰爭計劃。由於擔心當時朝見唐朝皇帝的日本使臣會向日本朝廷洩露唐朝的軍事戰略,唐朝統治者便將日本使臣們軟禁在唐都長安。對於大唐皇帝和日本使臣間發生的這一事件,《日本書紀》中有如下記載:

……皇帝詔令如下:“本朝定於來年對海東諸地實施行政措施,爾等倭[日本]使不得東歸。”最終,日本使臣們被扣於長安。他們分置獨居,門戶緊閉,嚴禁會客,毫無行動自由。如是,使臣們捱過了悽苦的一年。

663年,白村江之戰打響,雙方軍隊展開廝殺。《日本書紀》記載了這場災難性戰爭所造成的全面影響:

敵軍將士,兵臨州柔(前百濟首都)城下,圍困皇城。唐將統帥170艘戰船,列陣於白村江。最初抵達的日本戰艦與唐軍激戰,日艦不利而退,大唐堅陣而守。

……日本諸將與百濟王[餘豐璋]不觀天象,而相謂之日:“我等爭之,彼應自退。”更率日本亂伍中軍之卒,進打大唐堅陣之軍。然,唐軍左右夾船繞戰,須臾之際,官軍敗績,赴水溺死者眾,艫舳不得迴旋。樸市田來津[日將]仰天而誓;切齒而嗔殺數十人;旋即戰死沙場。此時,百濟王餘豐璋及諸將士乘船逃至高句麗。

668年,高句麗被滅,朝鮮半島統一,其統治權處於與日本朝廷敵對勢力的掌控之下。

東亞出現新的力量均勢,使得日本全國陷入緊急狀態。白村江之戰失利後,天智天皇下詔,在對馬島、壹岐國及九州北部海岸線設立崗哨,修建烽火臺,上述要地都是中國唐朝及朝鮮半島軍隊入侵的必經之地。天智天皇遷都至琵琶湖畔的大津宮(現大津),這裡距離瀨戶內海較遠,不易遭受入侵之敵的攻擊。在大和國(奈良縣)和贊岐國(香川縣)境內,修築了城堡和瞭望塔。天智天皇常來巡視這些要塞,在這些地方,軍事訓練司空見慣。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許多工匠和教官都是朝鮮半島難民。

在朝鮮半島的兵敗,為日本朝廷提供了新的改革驅力,朝廷迫切需要擴充權力並對權力進行合理配置。據《日本書紀》記載,在白村江慘敗後的6個月內,天智天皇就出臺了一套嶄新的、更加系統化的國家行政體制。他頒佈法令,限制勢力強大的宗族首領的特權,限制其所豢養的家臣和奴隸數量。

670年,天智天皇下令進行人口普查,以“鎮壓強盜和流匪”。井上光貞認為,670年的人口普查(甲午年籍),登記了當時天智天皇統治下所有階層和地區的國民,並被用於確立民眾姓氏。人口登記,為課稅和徵兵的開展創造了必要條件。

不幸的是,其政策還沒有來得及全面實施,天智天皇便駕崩了。在其逝世的671年,權力真空期出現,兩位人物對王位展開爭奪。大友皇子,不僅是天智天皇之子,而且是皇位的指定繼承人;然而,天智天皇弟弟——大海人皇子——也具有繼承王位的合法資格,而且相比之下,他更具權術,更具智謀。大海人皇子假裝出家為僧,隱居於今奈良縣的吉野;暗地裡招募支持者,以圖再起。672年春,內戰爆發;由於此前的精心謀劃,大海人皇子迅速取得了幾次大捷。不到6個月時間,大友皇子自縊身亡,大海人皇子旋即登基,史稱天武天皇。

天武天皇師法中國

天智天皇不得人心,這反而使天武天皇從中受益。天智天皇由於施行中央集權政策,特別是限制貴族特權和施行人口普查制度,因而招致許多地方領主的怨憤。天智天皇的外交政策也帶來災難性後果,日本西部地區的許多貴族拒絕再次派兵參戰。

而天武天皇本身並不依靠地方或朝廷權貴贏得王位。其本人也並非具體作戰行動的指揮者,具體戰事由一幫忠心耿耿的下級軍官實施,而且,在他們之中,很多人都是近親屬關係。

所以,對於那些可能反對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的人,天武天皇幾乎不存在什麼政治上的虧欠,此外,他還擁有軍權,對於不服管教的朝臣,可以用軍隊迫使他們屈服。

天武天皇擅於汲取其所處時代的經驗教訓。天武天皇生於631年,當中大兄皇子及其追隨者們刺殺蘇我入鹿並且攫取政權時,他還年紀尚輕。當天智天皇遠征九州指揮援軍入朝作戰時,年少的天武天皇留在朝廷監管國事。天智天皇歸國後便狂熱地忙於備戰,準備抵禦大唐和新羅軍隊的入侵,天武天皇密切觀察著兄長的行動。

透過對暫居於宮中朝鮮流亡貴族的瞭解,天武天皇認識到,大唐和新羅的軍事力量佔優只是造成日本戰敗、高句麗國和百濟國最終覆滅的部分原因。他堅信,強軍的關鍵乃是建立一個穩固的中央集權制度,這種制度必須由一整套律令來明確界定。

676年,新羅國利用從唐朝學到的知識,將唐軍逐出了朝鮮半島,這個事件進一步證實了中國製度的優越性。天武天皇知道,必須像新羅那樣,日本才不至於亡國。

672年,取得王位之後,天武天皇立即著手實施大規模的改革,效法中國模式。登基僅三年後,他便釋出一道詔書,廢除了貴族經濟私有制的基礎,包括他們對農民及“高山、沼澤、島嶼、海灣、森林、平原和人工池塘”的控制權。許多日本歷史學家認為,在削弱貴族私有權力方面,天武天皇所採取的措施比以往的統治者們要有效得多。消除貴族對農民和土地的控制權,是確保對經濟進行集權化管理和建立全國性官僚政治的至關重要一環。

天武天皇確立了前所未有的皇族專權,對地方行政機構產生了影響。據《隋史》記載,7世紀初,日本被劃分為大約120個地區(國)。這些地區由地方貴族(國族)管理,在轄區內,他們擁有軍事、政治和宗教上的絕對權力。

大化政變之後,孝德天皇和中大兄皇子也曾試圖向地方派駐朝廷特使以監督地方事務,藉此來削弱地方豪族的勢力。《常陸地名辭典》及其他文獻資料記載表明,皇權已滲透進了地方管理,然而,那些朝廷派駐的特使往往最終形成一個新階層——地方領主階層。

透過分而治之的政策,天武天皇制服了地方豪族。首先,他剝奪了朝廷特使們先前所擁有的經濟和軍事權力。然後,他引入了更加激烈的競爭機制,刺激地方貴族為獲取地方官職而相互爭奪,並使得為朝廷盡忠成為為官的一個重要前提。透過提拔新人為官,天武天皇分化了傳統的職權範圍,瓦解了舊勢力的影響。

同時,他還剝奪了地方豪族的軍事和宗教權力,創設新官職來履行這些職責。7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在其妻子——持統天皇(686—697在位)——統治期間,天武天皇的政策得以延續。到700年,整個日本地方行政區已達到555個,約為1個世紀前的5倍。

依照更為專權的原則,天武天皇重組了朝廷的官僚機構(見圖一)。與前輩天皇不同的是,在他那裡,貴族幾乎沒有任何發言權。天皇可以繞過朝廷,向他認為合適的任何一位官吏直接釋出詔書,而且天皇的侍從也不受任何監管機構的管轄。

仿效中國製度模式,天武天皇制定了一整套新的官僚官階、任命和晉升制度。人們評價說,天武天皇的官制建立在客觀理性的基礎上,併為後來諸省模式的形成奠定了基礎。作為其統治的基礎,天武天皇構想出了一部政治神話,聲稱:皇室一脈萬古不易,而他自詡為神。

天武天皇駕崩後,擺在其妻子持統天皇面前的國事可謂千頭萬緒。持統天皇在位期間,有三項成就引人矚目。

首先,在其監督下,日本首部系統性律令——《飛鳥淨御原律令》——得以實施。這些律令體現了日本效法中國製度並使其本土化所做出的最初努力,而且正是在《飛鳥淨御原律令》的基礎上,直接催生出後來的《大寶律令》。

其次,持統天皇在位期間,開創了全面人口普查、課稅以及國家班田制度。這些制度相互關聯,並具有雙重目的:既要維繫足量的戍邊軍隊開支,又要供養一個有能力領導帝國的官府機構。

第三項成就是,持統天皇下詔,在奈良正南方的藤原建造日本第一座中式國都,作為其權威的象徵。

律令制國家的建立

701年,天武天皇之孫文武天皇頒佈了《大寶律令》,這是日本努力效法中國模式的登峰造極之作。《大寶律令》中依法確立官制,包含了天武天皇創制的大多數官職,並對《飛鳥淨御原律令》實施中出現的管轄權和地位方面的不妥之處做了一些修改(見圖二)。最重要的修改之處便是,將皇室納於由朝廷貴族組建的諮詢機構——太政官——的管轄之下。

此外,《大寶律令》還修改了天武天皇時期的官階制度,改善並系統化了官吏選拔和晉升程式。《大寶律令》明確規定了官吏的津貼事宜,並規定,依照官階和職位高低,每半年發一次俸祿。8世紀初期,京官總數為10000人左右。

地方的行政機構,按照等級體系設立。最高一級是朝廷貴族,他們擔任國司,任期6年。《大寶律令》恢復了國司所擁具的廣泛權力,這些權力在7世紀70年代時曾被天武天皇所剝奪。

對於國司,其新授權包括:課稅、倉儲、交通運輸、每6年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定期人口普查以及管理諸國軍務。通常,一國官吏的數量為600名左右,其中很多都是當地人。

地方行政機構的第二級是郡司。這些被選拔出的官吏,均出自諸國地方豪族之家。《大寶律令》明確規定,郡司聽命於國司,然而郡司也擁有一些其他官吏所不具備的特權。他們不但享有官位終身制,而且還擁有土地所有權和軍權,並且世襲罔替。由於居於自己的轄區,他們對當地農民擁有強大的控制權,而且在人口普查、班田和課稅等政府活動方面,他們之間的合作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最底層的地方行政機構是行政村(裡)。《大寶律令》規定,每裡50戶,由里長負責。每裡,以5戶為一保,維護治安。《大寶律令》裡規定的戶,不應與核心家庭混淆,它乃是一個行政單位,其建立的宗旨是推動徵兵和課稅等事宜。8世紀初,每裡的平均人口數為1000人左右。

《大寶律令》構建起了複雜的行政機構,其目的在於控制農民;700年,農民佔日本總人口的比例達99%以上。大多數成年男性每年繳納各種賦稅,譬如,為地方官府和朝廷服徭役,繳納產品稅和服兵役等。土地的擁有者也須繳納3%的穀物稅,所徵租稅通常貯存於附近的倉庫之中,用於供給諸國財政。《大寶律令》規定,對於6歲及6歲以上國民,由國家班田,終身耕種。政府採取這種土地所有制,並非出於仁慈,而是要確保每位繳稅者能夠負擔其相應的份額。定期人口普查和編制詳盡的稅收文書,對於保障朝廷在財政和軍事方面的穩定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本文摘錄自《早期日本的人口、疾病與土地》,[美]威廉·韋恩·法里斯 著,劉俊池 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19年1月。澎湃新聞經授權轉載,有刪節,現標題和小標題為編者所擬。

本期編輯 周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