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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迂迴的路:一個人既不能揚名立萬,那麼結婚生子也是一項成績

文丨梁小黎

愛情可遇不可求,也不是說你喜歡誰就可以遇見誰,有人一輩子也找不到那個人。

亦舒小說《漫長迂迴的路》筆下的王千歲是一個夜更貨車司機,家境貧困、一窮二白,父親不知所蹤,自小與母親相依為命。

在他人生的旅途中出現各種各樣曼妙精靈的女子來來去去。

然而沒有一個是有結果的,

因為他喜歡的人,人不喜歡他;人喜歡他的,他不喜歡。

終其一生都沒有遇到合適的人,與其結婚生子,細水長流過日子。

01

出現在王千歲生命裡的第一個女子,小紅。

她是一個按摩女子,每天夜幕降臨,華燈初上,她就打扮得花枝招展地站在路邊攬客。

王千歲作為一個長途夜更貨車司機,風塵僕僕,開車勞累就找一個地方停頓歇息。

他與小紅僅有過一夜之情,就不幸染上了性病,他驚慌失色地往醫院裡治療。

痊癒後,他一共找過兩次小紅,每次都塞給她幾百塊錢,告知她此事,讓她儘快去看醫生。

王千歲憐惜她,大家都同是天崖淪落人,為了生計,不得不選擇唯一的出路,終日忙碌,卻不知路在何處?

王千歲與小紅是不合適的,小紅不過是他顛沛流離、風塵僕僕時僅有一次的短暫溫柔之鄉。

對她的情感僅限於倆人卑微的出身、相似的經歷,還有看不見的遠方,心裡充滿憐憫之心。

最後小紅病逝,王千歲物傷其類,無限悽惶。

02

出現在王千歲生命裡的第二個女子,蟠桃。

她是一個平常人家的女子,渴望婚姻,盼望結婚生子,過柴米油鹽的正常生活。

她喜歡王千歲,喜歡他的勤苦上進、腳踏實地。

隔三差五帶著水果糕點到王千歲家小聊小坐。

她的賢惠淑德、溫婉動人,深得王媽媽的喜愛。

但王千歲不喜歡她,對她的情感僅限於鄰家哥哥對鄰家妹妹的喜愛。

哪怕王媽媽十分喜歡蟠桃,希望王千歲與她結婚生子,早點抱上孫子。

但王千歲還是不願將就,不想委屈求全,只因她不是他喜歡的那個人。

他認為娶一個他不愛的人結婚,就是對他人的不負責任,耽誤對方的幸福。

最後蟠桃嫁給了王千歲的堂兄,生了一對討人歡喜的雙胞胎,過上豐衣足食的理想生活。

03

出現在王千歲生命裡的第三個女子,鄧家的兩姐妹,鄧可人與鄧可道。

鄧家姐妹是有錢人家的女兒,生活富足、錦衣華錦,身世好、樣貌好。

尤其是姐姐鄧可道,雖是大小姐,卻沒有嬌生慣養,沒有架子。

她是一個博士,生物科教授,不僅長得斯斯文文,而且還彬彬有禮、平易近人。

王千歲崇拜她、欣賞她,但也只能保持一定距離的觀賞,因為深知自己高攀不起,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

妹妹鄧可人喜歡王千歲,她整天開著一輛紅色小跑車,不務正業、遊手好閒、吃喝玩樂。

但王千歲人窮志不短,根本不打算做她的玩物。

最後鄧可人因為喝酒開車出車禍,人殘容毀,到國外治療。

鄧可道嫁去外國,婚姻生活過得不幸福美滿。

04

出現在王千歲生命裡的第四個女子,孔自然。

她是一個美國華僑,在成人補習社任職英語老師。

來自一個孤兒院,五歲時被一對歐裔夫婦收養,自小國外長大,接受西方教育。

大學畢業後,養母病重,養父母離婚,她照顧養母直離世,來本市教書三年。

王千歲真正喜歡的人是孔老師,會讀書、有文化、高雅、平易近人。

孔老師也喜歡王千歲,喜歡他的好學上進。

但孔自然的志向遠大,理想高尚,她的理想是到內地山區教貧民兒童。

她像一隻鳥,喜歡遠走高飛,她孑然一身,能有多遠就走多遠,除非她怠倦,自願靜下來。

但王千歲不同,他有家有母親,不捨得拋開眼下的這些情感與心愛的人遠走高飛。

所以他們是不合適的,一個是有線牽著的風箏,飛不走;一個是掙脫籠子的小鳥,喜歡廣闊的天空。

最後孔自然遠走他鄉,到遙遠貧瘠的甘肅貧困山區教書。

05

出現在王千歲生命裡的第五個女子,蘇智。

人長得標緻、精靈曼妙,但眼神滄桑,見過世面,不輕易信人。

她無親無故,自幼隨舅舅從湖北遷居廣州,中學文化,會說英語,理想是掙夠本錢開一家玩具店。

王千歲與她特別的投契,情投意合、心心相印,很多事一拍而合,脫口而出的話都能說到彼此的心坎裡去,倆人同車同路,命運也相同。

她是王千歲迫不及待想帶回家給母親見的人,是理想的結婚物件,各個方面不謀而合。

但是聰明伶俐討人歡喜的蘇智,是王千歲失蹤多年素未謀面的父親王叔,專門派來照顧王千歲的。

王千歲的自尊心受阻,不願接受他人的施捨,他接受不了帶有目的的感情,更討厭欺騙他感情的人。

這種不純粹的感情,根本不是他想要的。

個人的情感與自尊相比,根本一文不值。

最後他主動離開蘇智,兩人天各一方,花開兩朵。

06

王千歲一生遇到的女子眾多,有風塵女子的小紅,有煙火人氣的蟠桃,有嬌縱、文靜的鄧家倆姐妹,有志向遠大的孔自然,有精靈曼妙的蘇智……

但沒有一個是適合王千歲娶回家的,在王千歲的世界裡,所有女人都是一個式樣:

開頭溫婉動人,有商有量,天天跑來叫伯母,走得近了,臉色漸變,事事要由她作主,等到結了婚,除出孃家,不認別人,男人正式成為家奴。

這也是他不敢輕易結婚的一個原因。

人的一輩子要結一次婚,才能夠稱得上是一個真正完美的人生,因為婚姻給你帶來五味雜陳的體驗,讓你這輩子收益良多。

知乎上有個提問:

“既然離婚率那麼高,我們為什麼還要結婚?”

其中有高讚的回答是這樣的:

“結婚使我們獲得了庇護場所,也就是家。

家裡有飯香,有守候的光,家給我們溫暖,讓我們休息和復原。

家是我們奮鬥的動力,是活著的意義。”

一個人既然不能揚名立萬,那麼結婚生子也是一項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