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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樓-詩歌】第十一期:《一葉領取蔚藍》,可嘆當局者迷,怎知退

如果沒有人特意的說明一下寫作背景,我想許許多多的人都不懂魯迅先生所寫院外夜空中那兩棵棗樹的意思,就像我們根本不理解生活中曾經有過的執念一樣,因為我們不曾身臨其境,就感受不了生活中的種種計較。

一葉領取蔚藍

生活當中如果全憑一時一事來評說家、鄰的好、壞,對與錯,是不夠理智的,平常人家的日子其實都有個爭強好勝的過程,追求向上的心應該沒有錯,只是針鋒相對的嘔一口氣就一定錯了,當然這個過程中永遠沒有人生的贏家,可嘆當局者迷,怎知退一步海闊天空的蔚藍!

兄弟在老院的屋後栽了幾棵楊樹,只是兄弟倆家必須得有一家離開這院子,搬出與留下其實都有各自的打算。老大搬出去了,新蓋的房後偏有老二的幾棵楊樹,只是比老大留在老院屋後的略粗了一點。如此一來就涉及到原有樹木歸屬問題,當時雖不值幾個錢,可也都是財產問題。現在已經無處查詢老大當初搬出老院的前題條件,有沒有明確提出屋後的楊樹與新房後牆根處老二的楊樹同步置換問題,但可以肯定有過口頭協議。

老大搬出老院後,沒二年就出現了兩家房前屋後楊樹的歸屬問題,可能都覺得委屈:老大不可能將原有老屋後的楊樹無償送與二兄弟,何況還有搬離老院的前題條件;老二覺得自己拿幾棵大樹換幾棵有點小的楊樹吃虧了,何況原先大哥的樹是長在了現在我老二家的屋後,應該順其自然歸屬老二;而老二原先的大樹只是長在現在大哥家的後院牆外,更是老二家的大門前,看似應該歸屬老二。其實院外與門前的土地都是國有。

生命的不容易

如此一來問題嚴重了,家長裡短誰也說不太清楚,本來是個家事卻經了官,後來最基層的政府部門做出了調解:老院屋後老大的楊樹歸老二;老大新房後牆外老二的楊樹歸老大。從此互不糾纏。

如果事以至此,本來可以和和睦睦的家庭兄弟,然爾,意外又出現在原老院的院外後山上兩棵海棠果樹的歸屬之爭。錯其實就錯在政府調解當時,兩家誰也沒有明確提出海棠果樹的歸屬問題,但按照以上邏輯應該歸老二。可老大自認為不在調解之內,又認為:不能白便宜了二兄弟!結果私自就把海棠果樹給鋸倒了,導至了矛盾升級——老大被重傷,老二賠了點藥錢,日子有點水火兩重天!

據說,老一輩分家時,老二家出身好,是人民教師,受老婆婆青睞,任何事都有意偏向老二家,就連海棠果結的大、小都明顯偏待。後來,這個說法不公,因為各自屋後的海棠果是天生的,你老大家的就是小果。其實這海棠果無非孩子們在窮日子中有個可啃的指望,不一定有任何價值,砍倒的樹木也就是燒幾頓火,如果當時都肯退讓一下,就沒有那麼多的傷。再後來也常聽說:“如果放到現在,絕對不會為了海棠果樹而生氣,老太爺常說`吃虧是福`”。話道當今,老三爺子又來老大家地頭栽樹,雖然還生氣,可孩子們都勸:隨便吧,都這麼大歲數了,犯不上生氣,誰對誰錯不就是點利益嗎!如此一來真得佩服神遊的四哥。

農村房前屋後、田邊地頭的樹,長大成材以後是有點價值的,只是需要合情合理的去經營。老大家與老二家經政府調解的楊樹,後來都沒有完美的歸處:老院屋後斷給老二家的樹都沒成材;斷給老大家後院牆外的楊樹被馬啃了皮,僅剩一棵成材,被老大家賣了,誰都沒有再紛爭。

紛爭有時得避免。在老大被傷多年以後,又在地頭栽樹,可偏又與老二家的地相臨,只是中間還隔著一段荒地,具體還有多遠不可考據了,可以肯定的事:不是臨近老二地頭。結果老二家一看這地方都讓老大佔了,所以就在老大家栽樹的中間也強行栽樹,理由是各自記得自家栽的樹,不怕給孩子們留麻煩。但是,老大家為了減少後人的矛盾,果斷的給老二家的樹都拔掉了,理由是:不能由於樹再捱打,給子孫留禍患!這就是後來被老二家一直傳說的理由:栽樹都被拔掉了,所以沒有樹!

其實都應該回首看看栽培過的樹木!

一路迷香漫海棠

過去家裡家外的事,都怎樣向外人訴說。老師們還是有必要溝通“理想”,共探命運的,後來的章顏亮、王萬惡,還是打擊過幼小的心——為了好好學習?還真不賴,成績總算不錯!

日子就這樣過去了,不一定要留有什麼矛盾,只是如何釋懷日子中的心結,彼此都懂得人情世故之時,來日方長,路不在心頭之外!

梳理一下舊事情節,防止曲解新生活,日子總得有個向陽天。

田邊地頭那兩棵成材的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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