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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濁酒易上頭,又見醉貓睡街頭

今日早上在信宜市區,又見一名男子衣冠不整癱睡在街頭,看看他身旁的酒瓶、香菸和打火機,還有滿身的酒氣,無疑是醉貓一隻!酒醉臥地而睡,無疑是很危險的,分分鐘會要人命。不少街坊見狀,紛紛上前欲叫醒該男子。然而此君好似李白一般,“李白斗酒詩百篇,長安街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隨街坊怎麼折騰,他兀是沉睡不醒。無奈之下,眾人只好撥打120,隨後有醫護人員趕到現場處理。

對於人是否應該飲酒,自古以來眾人都是莫衷一是。其實世間萬事萬物,豈能都簡單以好或壞來區分,區別在於一個“度”字。酗酒傷身,甚至危及性命,這是無疑的。但人生不易,每個人都有一些難與外人道的苦處,特別是男人。如果負面情緒無處排解,長久積壓,一樣不利於身心。女人不開心可以隨時大哭一場,男人卻不能,於是,酒往往便成了男人的知己。

自從杜康發明這一種黯然銷魂水之後,酒就一直貫穿了整個歷史。上流社會飲酒,玩的是風雅;中產人士飲酒,飲的是一種格調;市井之街飲酒,飲的是一種性格。飲於廟堂,它是一政治,於是便有了“杯酒釋兵權”;飲於沙場,它是一種勇氣與膽量,於是便有了“溫酒斬華雄”,有了“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飲於市井,它是一種豪邁,於是便有了“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有了“士為知己者死”。

但飲酒應該適量為宜,俗話說“小飲怡情,大飲傷身”,過量肯定無益,也不可取。我以前亦是此道中人,但爛醉於街頭之事卻未嘗試過。但我若無佳餚,亦無良友,絕對是不飲的。如果讓我完全戒了,好像也不大可能。對於此事,不知諸位同好,你們是怎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