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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心理真相告訴你,什麼樣的人會越過越好?

21年前,央視《半邊天》節目採訪了一個陝西農村婦女。

從此,劉小樣這個名字火遍全網,大家都叫她“平原上的娜拉”。

到如今,她的現狀還一直在被追蹤報道。

劉小樣的故事沒有跌宕起伏,卻感染著千萬人。

我想,大概是從她身上,我們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明明物質變好了,但幸福感卻越來越低。

生活一切正常,卻總感覺少了點勁頭。

同樣的生活狀態,劉小樣“寧願痛苦,不要麻木”。

她強烈地想要在人生中做自己,過想過的生活。

這種自我決定的能力,是動人的,也是我們溫吞生活所稀缺的。

今天,我們借劉小樣的人生故事,來聊一聊自我決定。

不能自我決定的人生

劉小樣接受《半邊天》節目採訪時33歲。

33歲前的人生,一句話就可以概括:

初二退學,結婚生子,兒女雙全。

她的人生並不苦情,從世俗的角度來說,反而挺圓滿的。

原生家庭姐弟眾多,但大家都疼她。

嫁人雖說是被安排的,但結婚物件她也滿意。

丈夫家門口上刻著“耕讀傳家”。

她覺得自己書沒念成,起碼找了一個讀書人家,也不錯。

婚後,和丈夫感情很好,還生了一對兒女。

機械化普及之後,每年只需要幹2個月的農活。

這樣的生活,對很多人來說,是值得羨慕的。

劉小樣的心裡,卻一直覺得痛苦。

物質上她是富足的,但精神上她被困住了:

有錢可以蓋房,但不可以買書;

可以打牌閒聊,但不可以去逛西安;

不可以有交際,不可以太張揚,

不可以太有個性,不可以太好,不可以太壞。

有約定俗成的規矩,你想要打破它,

就會感到無助、無望和孤獨。

好像有好多雙眼睛在盯著你,不需要別人阻止你,

你會自覺自願地去遵守這些規矩。

從小到大,她始終活在一個框裡:

她喜歡讀書,卻只能輟學,因為對那個年代的農村女孩來說,識字就可以了。

她想去外面看看更大的世界,但是不行,她要做一個好媳婦,孝順公婆,養育兒女。

農村女人有兩條命,第一條命屬於孃家,第二條命屬於婆家。

嫁人前,她要是好女兒。

結婚後,她要是好媳婦。

約定俗成的框架,套在她身上,從沒有人問過她,願不願意。

明明村子一頭是鐵路,另一頭是高速公路。從她家到西安,往返路費只要9塊錢。

可是這條路看得見,卻摸不著。

她痛苦,身體在過著一種日子,心裡在過另外一種,可這兩種日子格格不入,水火不容。

她說:“這就是我的悲哀。”

“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我不滿足這些的,我想要充實的生活。”

無法自我決定,因為缺少自主

有錢有房,家庭美滿,為什麼還這麼痛苦?

可能有人會覺得無病呻吟。

但實際上,無法彰顯自由意志,無法選擇人生,無法成為自己,是很讓人絕望的。

這種痛苦,心理學上稱之為

"存在的空虛"

表面上看,生活一切都很好,

但內心卻感受不到真正的滿足。

一種茫然的不安和空虛一直在蔓延。

對生活厭煩,但卻不知道可以做什麼。

這種現象並不是她獨有的,在她身上,我能看到很多人的折射。

這幾年,身邊好多朋友脫離了原本的生活軌道。

有人去創業了;有人自由職業;有人開始過間隔年;還有人去讀書了。

一個朋友跟我描述了她之前的心理狀態:

明明乾的還是喜歡的工作,收入也變多了,朋友圈也很穩定。

生活看起來也還順利,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運轉,但就是感覺不到幸福。

每天一睜眼,一堆“不得不”做的事撲面而來。

人好像成了一個機器,被動的應對著外面的一切。

活在社會框架中,活在他人的期待中,這樣的生活是非自我決定的。

美國心理學家德西,將人的行為分為:

自我決定行為和非自我決定行為。

幸福的基礎,就是能夠自我決定。

他認為人有三個基本心理需求,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就是自主。

我們需要感到我們的行為是自己選擇的,而不是由某些外部來源強加的。

當人失去自主的時候,內在動機就會削弱。

其實很好理解,無法決定自己想過什麼樣的生活。

人多少會帶點心不甘情不願,甚至還會牴觸。

因為在這件事上,你是沒有內在動機的,也就是:

你沒有這麼活的願望。

好像被別人寫好了人生劇本,你只要照著演就好了。

“我”變得似乎無足輕重,取而代之的是“我應該”。

這也是一個漸漸和內在失聯的過程,時間一長“我”就迷失了。

自主對心理健康十分重要。

因為自主意味著:我們允許自己體驗自己的真實感受,按照真實的內在自我行事,做自己的主人。

如果沒有這種自我決定感,我們就會感覺不到真實的自我。

找回自主就是跟自我貼近的過程

劉小樣的故事,並沒有停在傾訴痛苦上。

她真正的觸動人心的地方,是一次又一次地突圍。

她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實現著自己的“自主”。

如果說第一次突圍,是給《半邊天》節目組寫信。

那第二次,是去別人家的農田“上班”。

每天清晨起床,她扛著鋤頭出門走向別人家的農田,尋找一種“工作”的感覺。

第三次突圍,她應聘成為縣城商場的一名售貨員。

38歲得到了人生中第一份工作,她很開心,還學會了做賬。

可惜,沒兩年商場就倒閉了,她跟著失業。

2008年,40歲的她去了貴州。

同事邀請她一起去開化妝品店,但最終,還是因為水土不服,語言不通,回家了。

她回到小縣城,去了一個小學當生活老師。

2010年,兒女上大學了,她開始了第六次突圍。

43歲的她跑去江蘇崑山,在一家工廠食堂當廚師。

家人一直苦苦勸她回家,最終,她沒扛住,妥協了。

離開崑山前,她去了一趟崑山市立圖書館。

2016年,年近50歲了,她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出走的資本。

再加上婆婆病了,她不得不重新退回到“好媳婦”的角色裡,去照顧婆婆。

她也懷疑過,自己是不是有什麼心理問題,為什麼20多年,心一直不肯平靜?

我不知道她最終有沒有找到自己的答案。

婆婆去世後,她在院子裡種滿鮮花。

這似乎也是一個隱喻,在這一方小天地裡,她仍在盡力用舒服的樣子活著。

在成為自己的路上,雖然姿態是跌跌撞撞地,但始終都在掙扎向前,這也是最動人的部分不是麼?

理論上說,任何人都能夠決定自己成為什麼樣的人。

可有的時候,我們也會迷茫,也會站在內心和現實的十字路口,找不到方向。

我們終其一生都在尋找那個“我”,確證那個“我”。

在與他者的對峙中,在與世界的互動中,發現“我”。

然後慢慢認識“我”,接納“我”。

所以我始終相信,找尋的過程,才是最彌足珍貴的。

正如山本耀司所說:

自我這個東西,其實你是看不見的,

沒有什麼所謂的自我,它是流動的,衝撞的。

你只有真真正正地撞上了些什麼,

才知道邊界在哪兒,才知道“自己”是什麼。

人活著是一場成為自己的旅程

從集中營走出來的心理學家維克多·弗蘭克爾認為:

“人活著是為了尋找生命的意義,這也是人一生中被賦予的最艱鉅的使命”。

他認為,找回自己生命的意義在於3件事:

1、去做你覺得有意義的工作;

2、去愛某個人;

3、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難”時採取某種態度。

直白點說,就是去幹你真正覺得有意義的工作,愛想愛的人。

如果一種生活讓你覺得痛苦,那就看看還有沒有更符合心意的選擇。

如果沒有選擇,那就好好體會這個痛苦。調整心態,去做自己可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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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提到的朋友,在痛苦中,她的選擇,是開啟新的生活,做新的嘗試。

但在改變方向之前,她經歷了一段很長時間的蟄伏期。

給自己掙夠了充足的試錯成本。

做好了決定,她的認知就變了:現在的一切,都是為了達成後面的計劃。

在那一刻,她找到了自己的自主。

換新方向是自我決定,清醒的忍耐也是自我決定。

最重要的是,你要對自己的選擇有認知。

我始終相信,人心是自由的,人在任何時候都有選擇的自由。

即使陷入絕境時,也可以自主選擇自己的情緒、自己的態度,自己如何做。

這個過程,就體現著“自我決定”的力量。

寫在最後

接受《人物》採訪時,劉小樣用悲壯二字總結自己的一生:

“我覺得就是個悲壯的東西。悲壯的東西,它本身就有美在裡頭呢。”

她的幾次突圍,最終以失敗告終。

但誰知道會不會有下一次。

就算沒有,失敗本身也是有力量的。

即使在找尋的過程中,慢慢認回自己的普通。

即使找尋之後,依舊要回到原來的生活之中。

但自我的存在,就體現在追尋的這個過程當中。

正如《活出生命的意義》中的這句名言所說:

人所擁有的任何東西,都可以被剝奪。

唯獨人性最後的自由 :

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選擇自己的態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 ,不能被剝奪。

作者:金櫻子

圖源:網路

首發:壹點靈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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