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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夫妻的“三條約定”很實用,堅持到底就是白頭,否則就是離婚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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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準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婚姻法規定的準則,另一方面是道德層面的準則。

婚姻法規定的準則是有形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而道德準則則是無形的。

從理想化的角度來說,夫妻之間只有自覺遵守上面兩種準則,才有可能讓婚姻長久。可現實卻是,很多人做不到同時遵守上面兩種準則。有些人連婚姻法規定的準則都會觸犯,更不要說的道德準則了。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人,他自己的個人因素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說明準則的約束力度不夠,懲罰力度不夠。如果婚姻準則能夠明確規定一個人觸犯準則的不良後果,這就能很好地約束一個人的行為。

至於如何制定這種後果嚴重的準則,那就只能取決於個人。如果一對夫妻只是按部就班遵循正常的婚姻準則,一旦其中有一個人觸犯了準則,最後要麼會兩敗俱傷,要麼會一個人損失慘重。這種情況下有可能造成嚴重的不公平,有些人被背叛了,被傷害了,最後還損失慘重。

相比正常的婚姻準則來說,下面這對二婚夫妻制定的婚姻準則就比較有約束力,我們一起來聽聽那位妻子的說法。

東林老師:

因為我在第一段婚姻中遭遇了嚴重的傷害和不公正待遇,所以在離婚之後,我就決定,必須對我之後的婚姻嚴加管理。

我的第一段婚姻中存在的問題大致如下:

我的前夫只會嘴上誇誇其談,實際上是個廢物,是個渣男。結婚前,他說他有多少多少存款,實際上,那都不是他的錢,而是他父母的,他自己是個好吃懶做的廢物。

他為了娶我,說盡花言巧語,說會一輩子對我好,說永遠不會背叛。而我作為女人,跟很多女人一樣,耳根子軟,糊里糊塗就信了他的花言巧語。

沒在一起生活,我認不清他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之前先入為主了之後,也沒想過去考驗,就這樣糊里糊塗結婚了。但結婚之後,因為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了,所以各種問題都顯現出來了。

他的父母把錢攥得死死地,生怕我花他們的錢,所以在我們結婚後,一分錢都沒我前夫。他手裡沒錢,又不求上進,所以就總是花我的錢。

我一次次要求他要上進,要懂得賺錢,但卻一次次被他當成耳旁風。更可惡的是,他為了不讓我管教他,就故意製造婆媳矛盾,覺得我和婆婆有了矛盾之後,就沒心思去管他了。

夫妻矛盾和婆媳矛盾纏身,讓我感覺很痛苦。我本來就已經想離婚了,他又在這種情況下背叛了婚姻。沒有任何留戀的我,只好選擇離婚。雖然離婚對我來說是解脫,但是我卻因為那段婚姻損失了很多,留下了很多陰影和痛苦。

我決定再婚的時候,已經把我之前那段婚姻能總結的教訓都總結了。之後遇到我現在的老公時,我把之前的問題都說了一遍,而且明確跟他約法三章,制定了“三條約定”:

第一,兩個人誰都不許背叛婚姻,不管我們誰背叛了婚姻,都必須淨身出戶,都必須把一切留給對方。為了防止變卦,我要求我們設立個公共賬戶,把共有財產都放進去。

第二,兩個人誰都不許沒有上進心,除非是特殊情況,否則必須努力,必須賺錢,必須一起奮鬥,誰做不到誰就淨身出戶。

第三,兩個人誰都不許挑起婆媳矛盾,而且如果有婆媳矛盾的話,要一起面對,一起應對,一起解決,誰都不能臨陣脫逃,不然就離婚,那個臨陣脫逃的人淨身出戶。

我先是問他能否接受這三條約定,如果接受不了,那就沒必要結婚。如果能接受,那就在結婚時簽字畫押,並且要有“第三方”公證,這樣的話,才能真正對彼此起到約束作用。

他接受了,跟我結婚了,也在我們共同擬的協議書上簽字了,這樣一來我就放心了,我可以什麼都不用怕了。反正,我是可以確保自己會嚴格遵守約定的,剩下的就看他了。如果他遵守了,我們會白頭偕老,如果他不遵守,那他只能淨身出戶,對我來說也不是什麼損失。

截止到目前,我們的婚姻一切都還算正常,誰都沒有違揹我們共同的約定。我覺得這樣很好,希望我們能夠一直堅持下去。

夫妻之間明確“約法三章”,很有必要!

從對婚姻的態度方面來說,這個世界上始終存在這樣兩種人:一種是很重視婚姻,一種是把婚姻當兒戲。

兩個很重視婚姻的人結婚了,彼此都很自覺,彼此都對對方負責,都遵守婚姻的法律準則和道德準則,這就不會有什麼問題,沒理由不幸福,沒理由不白頭偕老。

但事實上,很多時候我們無法確定結婚的兩個人是否都是重視婚姻的人。如果只是靠賭,靠冒險,贏了倒還好,可如果賭輸了,會損失很大。

有些人就是因為不想經歷婚姻中的不確定,所以乾脆就不結婚了。這種“釜底抽薪”的做法,自然可以避免自己被任何婚姻問題所困擾。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會選擇不結婚,所以對於這些結婚的人來說,就需要有其他更為保險一點的做法。

上面那個女人的做法就很保險,她的做法跟“釜底抽薪”的道理是一樣的,為了不讓自己經歷婚姻中的不確定,為了不讓自己在婚姻走向悲劇是損失慘重,她為婚姻指定了更加嚴格的規則,這樣的話,她只要能確保自己不犯錯,就永遠不會輸,永遠不會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