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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間喜提大獎為何變成煩心事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 施本允

近年來,“直播+電商”的購物方式發展迅猛,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透過觀看網路直播下單購物,直播資料流量更是成為影響直播帶貨的關鍵指標。一些商家經常組織各類促銷抽獎活動,以便達到“漲粉”、吸引顧客從而帶動消費的目的。

近日,廣東省廣州市消費者黃先生參與了一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直播間抽獎活動,抽中了一臺電動腳踏車。然而,黃先生收到商家寄出的獎品時,卻因電動車缺失合格證,無法在當地上牌導致無法正常使用。於是,黃先生便向商家所在地的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管局投訴。

接到投訴後,黃巖區市場監管局立即聯合區消保委開展調查。經瞭解,商家為給其直播間增加人氣,組織了此次抽獎活動,獎品電動車為庫存車。該庫存車一直作為樣品展示,合格證已遺失。商家也承認抽獎活動前便已知該車缺少合格證,但認為免費獎品帶點“瑕疵”應該無妨,仍舊將該車寄給了黃先生。

黃巖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向商家說明,現在各地對電動腳踏車實施登記管理,而合格證是辦理電動車登記上牌必須提供的材料之一,商家提供的獎品無法保證黃先生正常使用,損害了黃先生的權益。經調解,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和解,由商家補償黃先生1800元。

《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以銷售商品或者獲取競爭優勢為目的,向消費者提供獎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行為,包括抽獎式和附贈式等有獎銷售。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為了推廣移動客戶端、招攬客戶、提高知名度、獲取流量、提高點選率等,附帶性地提供物品、獎金或者其他利益的行為,屬於本規定所稱的有獎銷售。本案中,該商家為招攬客戶、獲取流量組織的抽獎活動,便屬於抽獎式的有獎銷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自2019年4月15日,電動腳踏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實施後,各地紛紛建立完善電動腳踏車登記管理制度,以本案投訴人所在的廣州市為例,《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實施電動腳踏車登記管理的通告》規定,廣州市對電動腳踏車實施登記上牌管理,電動腳踏車的車輛所有人辦理登記上牌時需提供車輛合格證。

本案中,商家組織有獎銷售活動,提供的獎品電動車沒有車輛合格證,導致獲獎者無法正常使用,其行為既損害了獲獎者的合法權益,也不符合《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

黃巖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面對商家的促銷抽獎活動時,一定要冷靜對待,注意辨別商家是否利用噱頭拋售積壓、滯銷、殘次商品,甚至是假冒商品;要注意向商家索要中獎、購物以及支付其他費用的相關憑證,如發生糾紛可以先和商家協商,協商不成可及時撥打12345電話或向相關部門投訴,以便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黃巖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商家,誠信經營才是生財之道,要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開展促銷活動時,應當真實準確、清晰醒目標示活動資訊,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促銷活動中提供的獎品或者贈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以侵權或者不合格產品、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商品等作為獎品或者贈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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