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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嘉迴應代言事件,撇清與自身關係,明星的錢真是太好賺了!

9月8日,有一群人到湖南廣電門口維權,背後寫著“李維嘉失德藝人”的字樣。據知情人爆料,因李維嘉代言的飲品“快樂方程式”公司涉嫌跑路,導致加盟商利益受損。一時間引發了眾人熱議,有不少人表示若事情屬實,李維嘉作為代言人,負有連帶責任。然而李維嘉似乎並不這麼認為!

在沉默了一天之後,李維嘉終於釋出了宣告回覆此事,據他所說,在2020年7月25日,他與

廣州和成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平面形象大使合約書》,擔任“快樂方程式”奶茶產品形象大使,合同期限為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李維嘉強調了合同期限,也就是說,如今關於“快樂方程式”的相關問題已和他無關,就這麼撇清關係了?可他似乎忘記了他收取了廣告費,也簽訂過正式的商務合同,連帶責任怕是免不了的。

根據李維嘉宣告所說,關於他代言“

快樂方程式

”品牌的相關輿情,在5月份就已經開始了,他自那時起,也在積極協調處理此事。

從這番話中可以看出,李維嘉代言翻車屬實,

那麼問題是從5月份至今,已然有4個月了,為什麼沒有處理完?反而讓一群人鬧到湖南廣電門口?這種回覆頗有點諷刺的味道。

最後李維嘉呼籲各位加盟商,透過合法渠道和手段表達合理訴求。那麼這句話是不是也是撇清關係呢?莫非從5月份開始李維嘉就是這麼解決問題的?拿著高額的廣告宣傳費,一有事便推得乾乾淨淨,這種吃相真不好看。

要知道,在李維嘉代言翻車之前,他的同事杜海濤已經翻過車,當時杜海濤代言的網利寶就暴雷,不少老百姓要求償還血汗錢,而杜海濤則回覆只與網利寶有過短暫的合作,連合同都沒簽過,這個回覆也讓人大跌眼鏡。可見個別明星在做廣告的時候,是完全衝著紅利去的,至於廣告本身的真實性、有效性,似乎與他們關係不大,一旦代言有問題,便將責任全權推給合作企業,而代言明星自己則相安無事。

說到底,李維嘉的這個回覆宣告,更多的是撇清與自身的關係,而不是主動積極地去承擔責任,如果都是這樣,“那明星的錢真是太好賺了!”根據新廣告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商品或服務存在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李維嘉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也希望李維嘉能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處理此事,而不是透過所謂的公關來化解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