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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死刑犯被槍決,九年後“復活”已成家立業,背後牽出懸案

2011年的某一天,消失多年的村民唐建敏突然返鄉,原本安靜祥和的村莊陷入了一片譁然之中,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原來,早在九年前,村子裡收到過一封公務書信。

信裡說到,唐建敏已被判處死刑,特通知村裡的親戚為他收屍骨還鄉。

可對於唐建敏回鄉一事,大家都親眼所見,青天白日的,難倒還見鬼了不成?

在多方探尋之下,竟牽扯出了一起多年懸案,謎底自此揭曉。

嫌疑人主動遞信自首,曾是受害人的老友

這件事還得從1997年7月26日說起。

正值炎炎夏日,警方接到群眾報案稱湖北襄樊市某加油站門口的花池內發現一具屍體,警方接到報警後立刻前往案發地點。

死者為男性,屍體面部已經被完全破壞,無法辨認,到底是什麼深仇大恨竟讓兇手下此毒手?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經過公安局刑偵技術鑑定,死者為男性,身高170cm,死亡原因為生前被他人勒頸後窒息而亡,頭部、頸部等均有外傷。

損傷最重的面部累計創口竟長達28。7cm,作案手段極其殘忍。

正當警察為了此案一籌莫展時,7月30日,警方接到四名青年報警稱,他們的同事李峻,被一個叫張文華的人殺害。

他們還說,這是張文華在逃跑前告訴他們的,張文華宣稱自己為了練膽量,便夥同身為小學教師的徐浩將李峻殺害。

同時還說了一些殺人的細節,和警察目前掌握的證據基本吻合。

李峻作為某醫院保衛科職員,平時看起來老實本分,社交圈子單一,怎麼會和張文華有如此深仇大恨呢?

經過警方走訪摸排,慢慢了解了張文華這個人的來歷。

張文華初中畢業後就在社會闖蕩,經過幾年的摸爬滾打,他便做起了紙品生意。紙品生意剛起步時,舉步維艱、生意慘淡。

也是在這個時候,李峻與他結識,二人各懷鬼胎,李峻還趁機教唆並拉他兼職幹起了傳銷。

剛開始二人在一起稱兄道弟,沒事一起喝酒、吹牛,當一當酒肉朋友。

不料兩人在一次嫖娼時,由於一些小的摩擦大打出手,二人決定從此決裂,互不相干。

李峻至死也不會想到他會因為這件事而喪命。

張文華是一個斤斤計較,睚眥必報的小人,這件事情發生後,他一直耿耿於懷。

不久後,張文華開始假意求和,請李峻吃飯。酒足飯飽後的李峻並沒有多想,便不計前嫌,以為張文華是在賠罪,他倆又“恢復”了往日的“友誼”。

可是李峻不知道張文華是一個愛記仇的小人,更不知道對於張文華來說,每次見到李峻,恨意都會像噴泉一樣噴湧出來。甚至對李峻已經起了殺心。

尋得同夥,被害人慘遭殺害

但是僅憑一人之力,張文華覺得此事還是很有難度,也怕出岔子。

於是他想到了另一個人——徐浩。

徐浩是張文華的初中同學,從小品學兼優,是一名小學音樂老師。

最初張文華想利用徐浩的小學老師職務之便,把自己的生意做到小學裡去,獲得小學紙品的承包權。

可惜他的如意算盤沒有得逞。

徐浩說自己只是個老師,沒有權力採購紙品。但是張文華這個人可不是這麼認為,他堅持認為是徐浩不願意幫忙,於是也因此恨上了徐浩。

張文華思來想去便聯絡了徐浩,他再一次問了紙品經營生意的事情,得到的依然是徐浩否定的答案。

張文華便心生邪念,認定了殺人也要拉上徐浩墊背。

於是約了徐浩見面吃個飯,徐浩開始是不願意上這條賊船的,他作為小學的老師工作穩定,吃穿用度不愁,也深得同學們的愛戴。如果上了這條賊船,一輩子就毀了。於是徐浩拒絕了張文華。

誰料二人在推杯換盞之間,不知徐浩是被威逼利誘還是豬油蒙了心,竟答應和張文華一起行動。

1997年7月24日晚,倆人按照事先計劃好的行動。先是張文華打著喝酒玩樂的幌子把李峻約到家裡,由於上次張文華請客“賠罪”,李峻這邊早已冰釋前嫌,毫無顧忌地去赴鴻門宴。

而另一邊,徐浩、張文華二人已經做好了行兇前的準備。

二人商議在酒足飯飽之時就動手殺了李峻。

酒過三巡,李峻被灌醉了,整個人暈暈乎乎的,此時正是張文華趁人之危的時候。

張文華假裝微醺,遂提議和李峻比試一下力氣,毫無防範之心的李峻欣然同意。

只見張文華抓住李峻的手,反手做擒拿狀,正在此時,徐浩接收到提前演練好的眼神,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尼龍繩套住了李峻的脖子。

兩個人想一鼓作氣想把李峻置於死地,而此時的李峻也終於意識到了這是一場鴻門宴,他瞬間酒醒了一半,奮力反抗了起來。

不知是反抗起來的李峻求生欲太強,還是二人第一次作案緊張,竟讓李峻掙脫了繩子。

張文華二人見狀,生怕李峻逃走了之後事情敗露,到時候二人免不了牢獄之災,情急之下張文華操起一把錘子朝著李峻的頭上掄去,連續砸了不知道幾下,只見李峻倒在血泊裡。

張文華依然不放心,接過徐浩手中的尼龍繩又勒了幾分鐘,見李峻一動不動這才放心。

同夥落網,另一嫌疑人變換身份逃亡多年

案發後的第五天,李峻的同事就收到了張文華寄來的信,信裡面詳細描述了作案過程。

張文華聲稱他和徐浩為了練膽量殺了李峻,並把作案的細節描述得淋漓盡致,於是公安局開始抓捕張文華和徐浩,徐浩很快便落網了。

與信中描述不同的是,徐浩對於殺人這件事矢口否認。

接下來,公安局連收到兩封信,信中把二人作案的細節一一交代清楚,連砍了幾刀,面部劃了幾下都說得明明白白。

信中張文華還寫道,徐浩是主謀,而他自己只是幫兇。只是幫忙灌酒、拿繩子,從策劃到動手殺人、拋屍都是徐浩乾的。

張文華還聲稱事發後便夜不能寐,深受良心譴責,寫完信之後便會跳江自殺贖罪。

窮兇極惡,殺人不眨眼的張文華會自殺嗎?是畏罪自殺還是掩人耳目?被執行死刑的“唐建敏”又是誰?

原來這一切的信件都是張文華自導自演的把戲。

他為了脫罪,把謀殺李峻一事的主犯推脫給徐浩,後又假意自殺。這一系列操作目的只是想逃脫警察的追查,擺脫主謀的罪責。

最後一封信投遞後,張文華並沒有像信中所寫那樣去跳江,而是開始了逃亡之旅,並希望接下來的生活能夠肆意快活。

然而警方對張文華的通緝沒有一刻放鬆過。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逃亡過程中他為了掩人耳目,首先辦理了一張假身份證。

這個假身份證姓名便是許久不聯絡的唐建敏——張文華表哥。

即使有了假身份證作掩護,同一個地方他也不敢久留,曾經輾轉多個城市。

也不敢找一個穩定的工作,沒有穩定收入來源,又有殺人經歷的他,在身無分文時幹起了打家劫舍的勾當。

2000年9月30日晚“唐建敏”的生命進入了倒計時,他身穿皮夾克、戴著帽子壓得很低,跟蹤著單身女子黃某,伺機搶劫,在四下無人之際,便搶走黃某身上的一部手機及錢包。這一次的成功讓他從此走上了搶劫來快錢的道路。

在最後一次搶劫中,“唐建敏”見四處無人,將魔爪伸向深夜下班的單身女職工,女職工奮力反抗時,他手持尖刀將兩名女子捅成重傷。多次作案的“唐建敏”,膽子越發大起來了,越來越目無法紀。此時的他已經是滿嘴謊言,殺人如麻的惡魔。

惡魔落網,牽扯出多年前疑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經過警方多方面排查,2001年8月19日,終於將“唐建敏”抓捕歸案。張文華本以為警察會懷疑他“唐建敏”的身份,擔心李峻那件事東窗事發,不料警察竟然對其身份深信不疑。

面對警察的質問,他仍不知悔改,多次狡辯。但是鐵證如山,由不得他顛倒黑白。

被判處死刑後,他還妄想上訴。

終於在2002年6月6日這個身份證上名叫“唐建敏”男子,因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被執行死刑。

由於被執行死刑時張文華仍叫“唐建敏”,警方遂在死刑執行後通知真正的唐建敏的家人前來收屍。

那個年代通訊還沒有那麼發達,信件寄到村部時,村支書李明佔突然收到一份需要轉交的法院通知,是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的,收件人是唐建敏。

唐建敏一家剛好有事出了遠門,村支書一看這個信件很重要,就拆開來看,當時村裡的人怎麼也不能相信平日裡如此老實乖巧的唐建敏會去搶劫。

可是白紙黑字寫得清楚明白,信中寫道:唐建敏因多次犯下搶劫罪和故意傷人罪等多種罪行,已於2002年6月6日執行槍決,現通知其家人前去領屍。

村裡的人自然以為唐建敏已經被執行槍決。唐建敏的家人也沒有去認領屍體。

2011年唐建敏死而復生的新聞遍地開花,因為2002年在宜昌被執行死刑的“唐建敏”不僅在北京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還帶著妻子、孩子高高興興地回來了。

村裡的人見了都以為見鬼了。大家眾說紛紜,有的人說這小子找了“替死鬼”,有的說這可能是冤死的…

一時間村子裡像炸了鍋似的,各個媒體到訪,村子裡從來沒有那麼熱鬧過。

唐建敏以為是同名同姓的人,自己甚至連湖北都沒有去過,更不可能在湖北搶劫了,一定是法院弄錯了。

唐建敏挨個和村民們解釋,鄰居們也是將信將疑的。

直到一位北京的律師問唐建敏父親,認不認識張文華,唐父說唐建敏是有一個表弟叫張文華,但是這麼多年一直沒有聯絡過。

唐父萬萬沒有想到,正是這個殺人犯張文華冒充很多年不聯絡的表哥身份,逃亡多年,並犯下滔天大罪。

唐建敏烏龍事件終於徹底真相大白,還真正的唐建敏一個清白的人生。

而張文華的“同謀”徐浩已在獄中喊冤二十多年,當年僅憑張文華兩封信就定了徐浩的罪名,現在看來未免過於草率了。

2009年8月24日,徐浩給湖北省高院的信中寫道:

我知道自己沒有殺人,世上根本就不存在我徐浩殺人的證據,所以要找到我殺人的證據是不可能的。但若沒有一字證明我殺人的證據,母親就不會停止鳴冤。

徐浩的父母為了替他伸冤,四處奔波,跑遍各個司法機關,依然沒能救出徐浩。

2002年的除夕夜,正是闔家團聚的時候,徐父想到兒子還在牢獄裡受苦,傷心過度,突發腦溢血,此後便臥床不起,於2004年不幸離世。

徐浩的母親苦等兒子歸來也已經兩鬢斑白。

自從徐父去世後,徐浩精神出現了異常,他再也不在獄中喊冤了,減刑後的徐浩預計2026年才能出獄。

徐浩作為“同謀”都是張文華舉報信中所寫,張文華已死,舉報信是事實還是出於個人恩怨的栽贓,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小結

張文華事件值得我們深思,如果當時李峻沒有進入傳銷並拉張文華入夥,他就不會失去寶貴的生命,如果他們二人沒有去嫖娼,也不會發生矛盾大打出手。如果張文華不是一個睚眥必報的人,二人也不會因此失去生命。

交友需謹慎,遠離“垃圾人”。如果當時警察辦案仔細一點,就不會發生這一起烏龍事件,如果當時更加註重證據,就沒有徐浩的二十年喊冤。

可惜時光不能倒流,兩個年輕人失去了寶貴的生命,一位小學教師在牢獄度過自己的青春時光。這件事情也給我們每個人敲響警鐘,時刻潔身自好,遵紀守法,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